从10年前的“冠生园月饼”事件,到近期的“染色馒头”、深圳“集味佳”改换生产日期事件,过期食品人人喊打但又屡打不绝,原因何在?中国质量万里行记者调查发现,多重因素造成了目前的过期食品监管困境。而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休闲类食品堪称过期食品中的重灾区。
自从几年前成为过期食品的受害者,河南人高翔就开始了一个人的“查找”与“索赔”行动。结果是,“我现在基本不去各大商场超市了,都认识了。”他半是自豪半是苦笑地对记者说。
郑州,这个地处中原腹地的省会城市,向来是商贾文明之地,“中原商战”即叫响于此。记者了解到,目前郑州汇集了至少五六十家国内外大型的商场超市,流通业之发达可见一斑。
但按高翔的观察,“这些大型商场超市大部分都有过期食品。”
记者买到过期的花生
郑州丹尼斯销售过期花生
负责人称:人手不够导致
6月15日,中国质量万里行记者来到位于郑州市人民路2号的郑州丹尼斯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尼斯),记者了解到,丹尼斯是郑州市规模最大信誉最好的大型连锁超市之一。记者对其2号楼三层食品区进行了调查。
在休闲食品区,琳琅满目的小食品整整齐齐地摆放在货架上。经记者查找、比对,在第二档货架中发现有两袋“永信牌”蓝色塑料包装的绿野香浓香奶油花生已经过期。其生产厂家为湖北永信食品有限公司。记者注意到,这些永信牌花生的保质期为8个月,而两袋过期产品的生产日期为2010年10月14日。
早在2007年11月,国家工商总局发布《规范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明确规定,“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或者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
在《指导意见》中,规定“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陈列场所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但这一规定不是强制性措施,只是指导性意见,目的在于引导商家尽量提醒消费者。但记者在现场看到,“永信”品牌花生的过期产品和未过期产品混在一起摆放销售,而未过期产品的生产日期为2011年1月1日,要是不仔细辨认,很容易将过期产品买回家。随后记者分别选购了一包蓝色装生产日期为年10月14日和两包黄色装生产日期为2011年1月1日的永信牌绿野香浓香奶油花生。
6月16日,记者再次来到这家丹尼斯号楼三层食品区,发现另一包过期的永信牌蓝色塑料包装的花生依然在与昨天相同的位置摆放着。
在确认丹尼斯依然在销售过期产品后,记者来到总台就此与卖场交涉。总台工作人员常秀平了解情况后联系了客服部主管肖颖。肖颖在看了过期产品和购物小票后称这属于“工作失误”,并表示一定会多检查,加强卖场的管理。
购买了过期产品,要是没有小票,卖场会怎么处理?肖颖说:“一般要小票,要是没有小票的话,有丹尼斯标志的也是可以赔偿的,(不过)像这样的食品是没有丹尼斯标志的。”肖颖表示:“这样的过期产品,我们也是偶尔遇到,处理方法都是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假一赔十’进行赔偿。”
与此同时,肖颖已经安排商场的工作人员对永信牌的花生进行了检查。十多分钟之后,食品售后部主管吴经理和负责销售该产品的销售人员秦瑞来到总台,吴经理向记者承认了柜台上面还有一袋生产日期为2010年10月14日的过期的永信牌的花生,并表示已经撤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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