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三夏”农忙即将开始,县工商局提醒广大农民消费者,在购买使用种子、农药、化肥、农机具等农资商品时,注意以下几方面:
一是注意查验经营者的证照。即是否有《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农药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不要购买无证、无照流动经营者的农资。
二是注意查看产品。不要购买“三无”农资或无包装的农资商品,更不要贪图便宜购买质量低劣的农资。
三是注意科学的使用方法。要仔细阅读产品的使用说明书,看清说明注明的适用地域和适用范围,尤其要注意化肥的色泽、形状、气味。
四是注意向经营者索要购物凭证。在凭证上注明所购买农资的详细内容,即时间、数量、单价、农资的名称、产地、含量等主要项目填写清楚。
五是注意保存样品。农民消费者最好要留少量的样品。如果涉嫌该产品有质量问题,以便于日后拿上样品到相关部门进行检测,以利维权。
六是注意及时维权。当农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时,要及时与经营者交涉,同时到消费者协会投诉,及时有效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或把损失压缩到最低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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