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河南兰考县收养孤儿和弃婴的“爱心妈妈”袁厉害家里发生火灾,造成7人丧生。公众为无辜逝去的小生命而痛惜,同时也发出了谁该为悲剧负责的质疑。
在兰考有关部门眼里,祸首非袁厉害莫属。悲剧刚一发生,当地民政部门的官员即表示,袁厉害不具备收养资格,没有能力没有条件收养弃婴,也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属于违法收养。这番话里包含着若干真实的信息,长期收养弃婴和孤儿,目前和其共同生活的孩子共有34人的袁厉害收入有限,本身确无能力收养弃婴,弃婴们所居环境和生活条件的极端粗陋也已经被媒体所披露,这样一个人毫无疑问不具备起码的收养资格。既无收养的能力和条件,又没有办理收养的手续,长期以来袁厉害收养弃婴和孤儿的行为非“违法”而何?
然而,兰考民政部门的这一表态却遭遇强烈质疑。新华社发表的评论称:“火灾原因尚未查明,当地干部责任却差不多撇清了。”
也许是为了洗刷新华社所指的“撇清责任”的嫌疑,兰考民政局官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袁厉害的行为作了一个新的界定,将“违法收养”的说法改成了“私自收养”。用词的改变有何深意不得而知,但客观而论,“私自收养”的袁厉害显然比“违法收养”的袁厉害更有助于相关部门撇清责任,因为既属官员们毫不知情的“私自收养”,又如何能够指责相关部门的失职呢?
但正如新华社报道中所说:“袁厉害被媒体大量报道,是被公众所熟知的人物,她在简陋的条件下收养弃婴的情况、孩子们的生活环境,当地政府部门没理由、也不可能不了解。”一言以蔽之,袁厉害固然无法卸责,但无论其长期以来收养弃婴和孤儿的行为属于“违法”还是“私自”,均是在政府部门眼皮底下发生,相关部门既没有对“违法”或“私自”行为进行纠正,也没有着力改善袁厉害的收养环境和条件,而今酿成惨剧,当然难辞其咎!
近年来,民间收养不规范而导致的不幸事件屡有发生,收养者几乎都会成为争议人物,这次袁厉害也不例外。关于她是奉献爱心还是借机敛财的争论并非全无必要,查清真相是为了给其正名,更是为了避免伤害天下之爱心。但无论哪一个袁厉害更为真实,一个疑问是如果没有她,那些弃婴们可会有更好的命运?肯定没有,如果没有袁厉害,那些弃婴们早已成为了孤魂野鬼。这样一个判断建立在一个事实之上:哪怕袁厉害是借机敛财,但在其伸手抱回弃婴之前,救助弃婴的途径在兰考完全匮乏。人民日报微博称这场人间悲剧“暴露公共服务短板、公益救助软肋”,良有以也。
和民政部门涉嫌撇清责任的说辞有别,兰考县有关负责人在1月5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坦承,悲剧事件的发生,“和一些部门对民间收养弃婴行为监管不力有直接关系”。这一说法稍具担当,但需要辨正的是,兰考政府部门的最大失职并非对民间收养弃婴行为监管不力,而是放弃了自己在救助弃婴问题上的公共责任。弃婴是父母的弃儿,但绝不应该成为社会的弃儿,其中靠纳税人供养的政府责任攸关。也只有政府部门良好履行救助弃婴等公共义务在先,社会爱心才会勃发于后,那些有条件能力也有意愿的家庭才会成为收养弃婴的另一个适当主体,而从儿童心理和行为学分析,与儿童集中于福利院抚育的方式相比,家庭收养其实更有利于儿童回归社会。
当兰考县负责人表示今后将加大联合执法监督力度、杜绝非法的民间收养行为时,公众心头升起的不是希望而是新的疑虑,因为这并未切入这场悲剧的本质。要让民间收养规范起来并不复杂,引入他国行之有效的收养人资质评估制度即可,而地方政府欲弥补人民日报所指的“公共服务短板”和“公益救助软肋”则相对困难,政府欠账太多。而这样太多的欠账又显然非兰考一地为然。
谁也不应成为社会的弃儿,在呼吁个人、家庭乃至社会奉献爱心之前,请政府首先展示自己的责任。(南都社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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