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异康,男,汉族,1953年1月生,山东招远人,中南工业大学行政管理专业毕业,大学文化,工学硕士,197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9年12月参加工作。
1969年12月入伍,战士、副班长。
1974年2月起先后在山东电影机械厂、济南市委宣传部、研究室、办公室工作,历任市委办公室科长、副县级秘书。
1985年12月任中央办公厅秘书局文电处、收发处干部、副处长;
1988年4月任中央办公厅秘书局副局长;
1990年10月任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常务副局长;
1993年5月任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1995年7月任中央办公厅副主任兼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1997年4月任中央办公厅副主任兼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办公室副主任;
2000年10月任中央办公厅副主任,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办公室副主任;
2002年10月任中共重庆市委副书记,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办公室副主任;
2002年12月任中共重庆市委副书记;
2006年6月任国家行政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
2008年3月—2009.02 任中共山东省委书记,省委党校校长;(2008年6月,国务院免去姜异康的国家行政学院副院长职务。)
2009.02—2013.01,山东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委党校校长;(2010年7月,当选为省军区党委第一书记。)
2013.01— 山东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军区党委第一书记、省委党校校长
中共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代表;中共十六届中央候补委员、十七届、十八届中央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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