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经适房 18年惠及8万人

2013-01-29 07:01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经适房让众多贫困者在城市里有了家

    经适房让众多贫困者在城市里有了家

  经适房在洛阳走过18年,惠及8万城市低收入者

  近日,本报连续报道了洛阳市经适房小区频现抢车位、开宝马抽中华(详见本报1月22日L11版、1月23日L05版)的情况,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洛阳市经适房发展情况如何,廉租房、公租房如何申请,惠及社会哪些人群?近日,本报记者走访了洛阳市房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对此一一解答。今天,本报首先推出经适房篇。

  在经济飞速发展时代,对于城市低收入者来说,能够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住房是他们的梦想。早在1995年,洛阳市开始实施的保障房政策就包含经适房,当时称为“安居工程”,截至目前,洛阳经适房已经走过18年,根据洛阳市房产管理局统计数字显示,洛阳市总计建设经适房700万㎡,8万多城市低收入者圆了“住房梦”。

  【圆梦】

  有了经适房

  媳妇娶到家

  36岁的郝先生是老城区经适房三达新村小区居民,已经在这个小区住了7个年头,但每当说起买房经历,郝先生总是说,“运气好,它见证了我和妻子的幸福,如果当初没有买到经适房,媳妇也娶不到家。”

  据了解,郝先生是孟津人,1998年大学毕业后,到洛阳发展,因没工作经验,找不到好工作,一般都是租十几平米的单间居住。“租房总感觉像流浪汉一样,找不到家的感觉,而随着年龄的增长,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每次打电话,父母问啥时候结婚,总是无言以对,谈了两个对象,人家一问没有房子就不再联系了,好不容易又谈了一个,对方说等有了房子再结婚,当时感觉房子像大山一样压得喘不过气来。”郝先生说。

  郝先生说他也看过不少商品房,但都因房价太高,不得不放弃。“女朋友催着要结婚,当时真把我急坏了。”郝先生告诉记者,也是运气好,2006年正赶上三达新村小区经适房售房,于是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报名参与,没想到真的摇到号了。“房子到手了,女友笑了,很快领取结婚证。”

  【困窘】

  经适房建设初期曾无人问津

  负责经适房管理的保障二科科长杨琳向记者介绍,早在1995年洛阳市实行保障房政策,提出了安居工程,而经适房属于安居工程,这是相对于商品房提出的一项政策。对于经适房要求是“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限制建设标准(户型、面积、地域),供应对象为城市低收入者”。2003年机构改革,经适房属于住房委员会下属的经适房开发科管理,当时大家对于经适房没有什么概念,只知道符合条件低收入者可以申请经适房,具体政策并不了解。

  “洛阳经适房曾经中止过,2004年至2006年,为了支持洛阳新区建设,经适房被叫停,大力发展商品房。”杨琳说,2006年起,经适房建设被重新提上日程,2006年至2008年,每年新开工经适房30万㎡,竣工20万㎡,很多符合条件的城市低收入者都住经适房。2009年6月份,由于房地产市场低迷,商品房都卖不去,更别说经适房了。当时河南省财政厅出台文件,对于符合购买经适房的给予补贴,但在这半年时间里,经适房基本上是无人问津,出现“难嫁”局面。

  【探究】

  经适房和商品房价格相差无几

  对于经适房“难嫁”原因有多方面,重要的一点是经适房和商品房价格相差无几,而经适房位置相对偏僻,交通不便,很多想买经适房的低收入者再添点钱可以买个好地段的商品房,所以当时经适房出现无人问津局面,开发商建房收不回来成本,造成经适房开工面积较少,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适房的发展。

  据杨琳介绍,1995年至2003年间,市区商品房多层价格都很低,约800元/㎡-1100元/㎡,当时经适房价格大概是700元/㎡-1000元/㎡,每平方相差不超过200元;2003年-2006年,商品房价格约1700元/㎡-1900元/㎡,和同期经适房价格差为300元左右;2006年底至2010年,商品房价格和经适房价格就拉开了,商品房和经适房每平方米相差600多元,目前这种差价还在慢慢拉大。“现在,经适房的优势已经凸显出来,‘丑女’变成香饽饽。”杨琳说。

  【调整】

  购买经适房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随着房价的不断飙升,经适房的价格优势凸显出来,很多人打起了倒卖经适房牟利的馊主意。据杨琳介绍,早在2011年之前,经适房上市交易并没有限制,拿到房产证即可上市交易,但是要补齐土地出让金等,就是这样也能赚到不少钱,这就失去了经适房原有的意义,本来是保障城市低收入者的经适房,有人竟拿着经适房赚钱,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2011年,限制经适房上市交易的洛阳市政府1号文件《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管理意见》出台,其中明确规定:经适房购买不满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如需出售,由政府按原出售价格扣除折旧费后回购,回购住房用于向符合经适房购买条件家庭出售。

  该意见同时规定,经适房买满5年需要上市交易的,报经住房保障部门审查,确定是否回购,对已列入3年城市旧房改造、基础设施、公益设施建设计划范围的住房,经市政府批准,按照当期市场价格扣除折旧费后回购,政府不回购的,须补缴土地出让金和收益所得后上市交易。对于土地出让金补缴,意见规定城市区经适房土地出让金补缴标准为交易当即基准地价的20%。

  【制约】

  想靠倒卖经适房赚钱有点难

  “想靠倒卖经适房赚钱有点难了,除了要补缴土地出让金外,对于收益标准也有着严格规定,这就相当于给经适房戴上了‘紧箍咒’,不能随便买卖。”杨琳说。据悉,经适房上市交易收益所得收取标准为单套面积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内部分,按照购房时段对应标准收取,其中,1995年至2000年收益所得为200元/平方米;2001年至2007年收益所得为300元/平方米;2007年8月以后收益所得按每年公布标准收取。单套面积超过90平方米部分,收益所得按上述标准双倍收取,收益所得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经适房上市交易按下列程序:产权人向住房保障部门书面申请,政府回购的房产,产权人持《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意见书》,与住房保障部门办理回购相关手续;政府不予回购,同意上市交易的房产,产权人持《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意见书》,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财政部门补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缴纳收益所得,并持缴纳费用凭证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该意见出台实施,就是制约倒卖经适房,补缴土地出让金、收取交易收益所得,让当初购买经适房的业主赚不到钱,不让钻政策的空子。”杨琳表示。

  【展望】

  经适房将逐渐退出历史舞台

  在广州、江西宣布停建经济适用房后,郑州也将逐步停建经济适用房。经适房在解决城市低收入人群住房问题和推进保障房建设方面一度起到了巨大的作用,功不可没。作为一个阶段性的产物最终要“寿终正寝”。随着经适房小区出现豪宅,开宝马住经适房等情况出现,其弊端也逐渐进入公众视野,经济适用房也终究注定会逐渐淡出历史的舞台。

  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李局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坦承,2012年已批的项目外,2013年不再对经适房审批,主要是公租房来代替经适房,但是2012年已经审批过的要继续建完,下一步大力发展公租房,因为公租房租金低于市场上商品房的租金,更能有效解决低收入者住房问题。

  由此可见,经适房在洛阳也将走向末路,最终要被廉租房、公租房所代替,这样更能有效惠及城市低收入者。廉租房、公租房、经适房是保障性住房的“三驾马车”,停建经适房,将保障房“三房合一”,从积极的角度看,这样有利于把有限的保障房建设资金集中起来花在刀刃上,以便提供更多公租房,扩大保障范围,让更多人“住有所居”。同时,与经适房不同,公租房的产权属于地方政府而非承租人,因此可以消除一些人的逐利冲动,铲除腐败土壤,在更大程度上实现公平公正。而从消极的角度看,停建经适房,将使得一部分中低收入家庭无法依靠政府帮助而获得自有房产,他们“居有其屋”的梦想将很难实现。

  (见习记者 魏朝林 实习生 房军)

责编:李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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