喇叭声声传递警民深情

2014-04-25 15:33 来源:映象网

  各位领导,同志们好:

  我叫焦慧,是郑州市公安局紫云社区民警。2001年3月参加公安工作,2002年5月到二里岗派出所工作至今。2007年10月接管紫云社区以来,因工作成绩突出,我先后被评为全省优秀人民警察、河南省首届十佳社区民警、郑州市十佳社区民警、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并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

  在本职工作中,我不仅仅是格式化的012736号民警,还被社区群众亲切地叫做“小喇叭”。说起这个特殊“称号”,还得从汶川大地震说起。当时我正在派出所开会,强烈的震感过后,我第一反应是拿起随身的小喇叭赶到社区,播报关于地震的消息,稳定群众的不安情绪。事后,有位群众对我说:“当时觉得天都塌了。后来听见小喇叭,知道你来了,就有主心骨了。”从此以后,“小喇叭”就在社区群众中叫开了。

  2007年,我刚分管紫云社区的时候,社区治安状况比较混乱,社区内19栋楼3600多名居民,一半是拆迁户,一半是租房户,人员构成复杂,流动性强,相互之间戒备心理强,沟通少、矛盾多。我每天带着小喇叭,走东家,串西家,白天防范服务,晚上巡逻守护,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紫云社区由原来的“高发案社区”变成了“零发案社区”。在2008年的民意调查中,紫云社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都是100%。

  只有和群众交心,群众才会和你贴心

  在工作中,结合社区实际,我尝试使用“人员分层次服务法”,就是将住户分为依靠对象、帮扶对象、关注对象和管理对象,其中依靠对象包括社区工作人员、物业管理人员、治安积极分子;帮扶对象有低保户、残疾人、五保户;关注对象是社区里的儿童和老人;管理对象重点是辖区内有劣迹的人员。针对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工作方法,用我的诚心、耐心和热心去换取他们的放心,使自己真正融入到社区群众中去。对依靠对象,每月召开防范工作会议,通报本社区及周边社区的最新发案特点,明确防范重点,进行业务指导;不定期开展活动,如春节前邀请书法爱好者开展“送春联、送吉祥”活动、“三八节”组织附近小学学生进行慰问演出、联系医院大夫到社区义诊等,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对帮扶对象,除了日常服务外,每逢节日还协调社区、物业为他们办好事、办实事,送“爱心”上门。对关注对象,在孩子们寒暑假期间,组织集中学习、活动,协调社区免费开办英语课等,既解决了家长的后顾之忧,也有助于孩子的成长。我还将25名80岁以上老人登记造册,凡有老人过生日,打个电话、送张贺卡,给他们送上问候和祝福。对管理对象,主要是在思想上尊重他们,生活上帮助他们,多找他们身上的闪光点,帮助他们重拾生活的信心。

  辖区12号楼住着一个两劳释放人员,他叫刘宏伟。他左眼残疾,还有一个上小学的女儿,每天都在为生计发愁。他既是我的管理对象,又是我的帮扶对象。为了让他彻底摆脱犯罪思想和困难的生活,我先帮他申请了低保,又办好了残疾证,还给他找来一辆旧三轮车,并和物业商量,让他在社区里卖早点,给他一个相对稳定的生活保障。起初,刘宏伟生意不太景气,找到我说不想干了,我给了他100元钱,表示“赔了钱算我的”,但一定要坚持下去。现在,刘宏伟通过卖早点积攒了一些资金,生意越做越火,日子越过越好,而且还成了我的义务巡逻队员。

  得到群众的认可,是我最大的满足

  或许有的社区民警在工作中会有这样的困惑:到社区去干什么呀?给人家送东西,可能不稀罕;天天去,说不定人家还会烦。通过两年来的工作,我认为和群众打交道,更多的时候,他们并不需要我们物质上的馈赠,而是烦心时一句开导的话,困难时一双援助的手,无助时一个善意的行为。为此,我总结出了“社区工作三原则”,就是无论身份高低,都要高看一眼的“尊重原则”;无论年龄大小,都要求教问计的“学习原则”;无论男女老幼,都要以心换心的“理解原则”,通过这三个原则,真正实现和群众心灵上的沟通,实现警民之间的感情共融和思想共鸣,从而获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社区8号楼住着一个叫曲恒的孩子,整天游手好闲。通过走访了解到,曲恒是十年前母亲离异后带着他来到现在这个家的,一家人就靠父亲蹬三轮,母亲卖地图生活。由于曲恒不争气,他母亲见到他不是打就是骂,引发了曲恒的逆反心理,天天不着家,谁也管不住。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我找到曲恒的母亲谈心,逐渐转变了她教育孩子的态度和方法,母子关系逐渐修复,曲恒的逆反心理慢慢消除,对生活的态度也发生了转变。2010年大年初十,曲恒给我打电话说:“姐,我到南方打工了,你放心吧,我不会学坏的。”半年后,曲恒带着打工赚的3000元钱回到家,还做起了小生意,成了家里的顶梁柱。

  社区工作很繁琐,但我在与群众的交流中得到了精神上的满足。一天晚上,我照例拿着小喇叭在社区内巡逻,一位群众路过我身边时,轻轻说了句“谢谢你”。我没有看清这位群众的样子,甚至忘记了事情发生的具体日期,但我永远无法忘记这一句让我温暖至今的话,无法忘记这句话背后支持我、激励我、感动我的社区老百姓。我深深地感受到,作为一名社区民警,什么都比不上老百姓一句认可的话来得实在,让我满足。

  只有植根于群众的土壤,社区警务工作才能焕发出生机和活力

  老话说得好: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我既不是好汉,也没有通天彻地的本领,就靠我一个人,难以实现社区工作面貌的根本转变。结合实际情况,我在社区里成立了三支队伍——“小喇叭”义务巡逻队、群众法制宣传队、纠纷调解队,用无穷的民力,来实现和谐社区的共建共管。义务巡逻队有队员20个,每晚两个人7点到9点拿着小喇叭在社区巡逻,提醒群众加强防范,维护社区治安;我搜集一些案例和常用法律知识,让法律宣传队的义务播音员用大喇叭进行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提高群众守法意识,我和群众还把夫妻和睦、孝敬老人等事例编成快板、小品等在社区演出,提高了教育效果,还丰富了社区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纠纷调解队由我和两名司法所调解员、两名社区调委会人员组成,对日常纠纷进行分类,构成案件的由民警处理,其他纠纷和矛盾由人民调解员单独调解或邀请民警参加共同调解,实现了人民调解和警务工作相互配合、相互补充。

  说起这三支队伍,个个都是我工作上的好帮手、社区的大功臣,比如说义务巡逻队的成员张幼敏、高洪亮两位师傅。一天晚上,张师傅像往常一样在社区巡逻,当走到7号楼前的时候,发现一名男子提着一个电动车电瓶。张师傅上前询问,这名男子扔了电瓶,撒腿就跑,张师傅紧追不舍,追到社区门前,和正在大门口巡逻的高洪亮师傅合力将这名男子抓获。

  现在,我的社区警务室开通了互联网,还建立了片警在线,有了更多和群众交流沟通的平台。但小喇叭依然是我工作中难以割舍的一部分,因为它见证了群众对我由民警到亲人、由公务员到知心人的深情厚意;寄托了我爱工作、爱岗位、爱社区、爱群众的一腔热忱;承载了领导和群众对我无私的支持与信任。也许随着时代的进步,小喇叭再也用不上了,但小喇叭精神将永远激励着我,求索不止,奋斗不息!

责编:王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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