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关键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违反纪律立即处理,严格以纪律为标尺管住全体党员特别是80多万名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6月28日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如果把纪律比作一把尺子,那么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就是这把尺子上的四种刻度,不同的问题对应不同的刻度和处理方式。这四种刻度都是为了抓早抓小、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最终达到治“病树”、拔“烂根”、修“死枝”、护“森林”的目的,既体现组织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严格规范,又体现出对广大党员的深切关心和真心爱护。
着力治“病树”,刻深第一道刻度。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严管党治党力度不断加大,强力正风反腐不断加码,大量干部被问“官责”、降“官阶”,甚至被摘“官帽”。应该看到,这些受到处分的干部中,真正属于需要拔掉的“烂树”只是极少数,多数仍为“病树”,属于“问题干部”。通过经常咬咬耳朵、扯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消弭于萌芽之中,就能防止干部最终滑向犯罪的深渊。
努力拔“烂根”,刻实第二道刻度。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是防止党员干部犯大错误的第二道“坝”,当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第一道“坝”没能阻止住干部犯错的冲动,就需要第二道“防波堤”发挥作用,通过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让干部能及时的悬崖勒马、知敬畏而止。第二道刻度,就是要适时清除“烂根”。只有及时的拔掉组织内的“烂根”,才能让当这棵参天大树枝繁叶茂、生命旺盛。
奋力修“死枝”,刻严第三道刻度。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是防止党员干部陷入违法犯罪深渊的第三道“坝”。党党员干部走到第三道“坝”,已经濒临犯罪的边缘,成为必须及时修理的“死枝”,如果不能及时的剪除“死枝”,党员干部可能就会从“湿鞋”变为“落马”,最终沦为阶下囚。
应该看到,“四种形态”层层递进、层层设防,既充分体现了“严管就是厚爱”的核心要义,又彰显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只有立起党纪和规矩的“标尺”,刻深划细前三种刻度,才能达到全力护“森林”的良好效果,才能让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真正的入脑入心、净化灵魂。(钟飞鸿)
赵红颜12月21日,开封市二十五中党委纪检委员赵敏学在该校党委会上传达了《开封市关于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校党委书记李天富强调“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建立完善综合运用机制,推动其落地生根,是我校党组织的重要任务。”
实践“四种形态”,纪委的责任不是轻了、而是更重了,执纪的力度不是小了、而是更大了,必须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思想政治水准和把握政策能力。
让有问题的干部知错就改,没有问题的受到教育和警示。
作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要通过对“四种形态”思想脉络、内涵要义、方法策略等的准确领悟和把握,切实增强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把践行“四种形态”贯穿于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不断增强“四种形态”运用效果。
“女排精神”是一种提高工作成效、促进事业发展不可缺少的精神钙质。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零容忍、无禁区、无上限强力反腐,随着大批“苍蝇”“老虎”落马,腐败蔓延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
全面从严治党,以纪律开道,以“四种形态”辨敌,以“问责”挥刀。全面从严治党就是党内“格式化”,去腐存精,打造人民可信赖的强国利民之党。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今天刊登文章《全面从严治党,实践“四种形态”之三——红脸出汗是最大的爱护》,文章称,从严治党,必须做到日常化、经常化,而不是运动化,搞成一项突击任务。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举措,根本目的是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永葆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纪法分开为的是全面从严治党,管党治党必须把纪律挺在法律的前面。要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让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维护党的肌体健康,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举措。
王儒林:严惩腐败和谈话函询,这二者之间紧密联系,是一种辩证统一的关系。王儒林:“四种形态”排第一位的就是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这是防止“好同志”成为“阶下囚”最基础、最主要的一环。
要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融入基层、融入日常,通过党员自觉学习和组织集中学习,把学习教育打造成为党内教育的“常青树”,将有益的学习经验、创新的学习实践总结固化成为学习制度。
2015年初,我被派到景洪工业园区任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离开了工作近9年的州纪委机关。2015 年年底,某主题乐园开业前向社会各界免费赠送体验券,园区每位干部职工也获得了一张。
11月17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谢伏瞻到省纪委机关调研,与机关干部座谈,共同研究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决策部署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做好纪检监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