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有8700多万名共产党员,他们身体力行地践行着党对人民群众的承诺,而优秀共产党员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他们有着共同的“标准像”,他们用实际行动诠释入党誓言。
作为优秀共产党员,他们凭着对党的无限忠诚,凭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凭着对事业的忠实信仰,立足平凡岗位扎实工作,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他们心系群众,尽职尽责,克难奋进,开拓创新,为本地的经济发展和新建设作出了显著贡献。面对荣誉,他们会淡然处之,不会停止前进的脚步。他们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抒写着为民的光辉篇章,践行着为党的事业奋斗终身的铮铮誓言。
作为优秀共产党员,他们坚守底线,原则性强,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工作上,他们勤政廉洁;待遇上,他们淡泊名利。他们能够面对社会上的各种诱惑,坚持做到心不动、眼不红、手不伸,坚守着为民应有的清廉本色。他们始终要求自己“少一点私情,多一份忠诚;少一点猜疑,多一份信任;少一点索取,多一份奉献;少一点夸谈,多一点实干”。他们始终坚持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他们一心为公,一切工作以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想民之所想,急民之所急,办民之所需,以当好人民的代言人和带头人为己任,在工作面前他总是身先士卒,要求别人做到的总是率先垂范,而需要人挺身而出时总是当仁不让。
作为优秀共产党员,他们用实践举动在实行着一个共产党员在人们群众中的职责。他们做到“进得了群众门、说得上群众话、帮得了群众忙、交得了群众心”,全身心地融入群众。他们通过上门送一张笑脸、说一句暖心话、宣讲相关法律法规,着力构建和谐干群关系,努力提高与民亲和力。他们把为人民的根本要求体现在一言一行上,听民意、察民情、解民忧、保民生,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思想上的引路人,业务上的内行人。在实现人生价值的道路上,他们以优秀共产党人的干劲和魄力,大刀阔斧,披荆斩棘,带领一方,发展一方,巩固一方,造福一方。(江枫)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次考察、讲话、批示中深刻指出党员干部坚守底线的重要性。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很多领导干部在拥有了权力、地位以后,不紧管不了自己,还利用家人的“便利”违法乱纪,最终是折了老子、赔上儿子、殃及孙子。
服务对象请吃饭,一开始还拒绝。别人找个“朋友聚会”之类的借口后,耳根子就软了下来,放松警惕,欣然赴约。因为一时“糊涂”,违规接受吃请被处分。
党员干部要真正远离底线,将“安全区域”变成体操场,在工作和生活的舞台上展现风采,切不可走进底线雷区。
底线作为做人做事的边界和基准,约束人们什么事可干、什么事不可干,什么人可交、什么人不可交,什么地方可去、什么地方不可去。
唯有坚守才能迎来辉煌,唯有坚守才能开创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新局面,唯有坚守才能“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规矩”二字笔画不多,但对每一个党员领导干部而言,能否自觉遵奉党内规矩为人生戒律,努力把规矩真正写在心里,又岂可说是一件易事。
作为新时期的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经得起风浪考验,做到始终坚守做人做事的“底线”,主动转变作风,保持自身的良好形象。
相信干部从内到外加强武装,定能让原则、信仰更加清晰,“善始善终”的成为人民的好公仆、国家的栋梁。
督导工作必须标准要高、要求要严、抓得要紧,不能存在顺着走、跟着走、看着走的现象,督导组必须担负起重要责任。
古人云: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习总书记划出做人做事的“四种底线”,对广大党员干部而言是种从政的约束,更是树立了规矩。
提升法治意识,坚持依法用权,践行法律底线。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不仅影响党和国家形象,更损害人民群众利益。遵法守法是党员干部的基本义务。
领导干部在交往时要有所选择,心中有本“明细账”,真正做到与势利之交绝缘,要练就“火眼金睛”,提高警惕,对下级的“人情”、“心意”要学会拒绝。
“公仪休嗜鱼”给独守清贫、能耐寂寞的党员干部一剂心理平衡的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