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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鹿邑:将民行工作打造为“一把手”工程

2016年12月14日15:40  来源:映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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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县人民检察院

  日前,河南省鹿邑县退休干部杨某被拖欠多年的65万元执行款,在该县检察院的监督下,全部执结。为表达感激之情,杨某“别出心裁”,将感谢信制作成展板,送到该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局。

  “全县一年3000多起民事行政案件,每起案件都关乎民生和社会稳定发展,也是民行检察工作的‘广阔天地’。”近日,记者在采访时了解到,该院检察长韩晓相对民行工作尤为“偏爱”,不仅将其上升到“一把手”工程地位,还把它作为全院重点工作进行谋划,使其成为检察工作的增长点。

鹿邑县检察院民行局干警为群众讲解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程序

鹿邑县检察院民行局干警为群众讲解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程序

  撤科设局,提升地位充实队伍

  2013年3月,鹿邑县编委批准鹿邑县检察院民行科升格为正科级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局,下设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执行检察三个副科级科室,与该院其他内设科室同级,从规格上给予民行部门以应有地位。

  为明晰职责,该院出台了《民行局内设科室工作职责》,确定民事检察科负责民事提请抗诉及民事诉讼监督工作,行政检察科负责行政提请抗诉、行政诉讼监督及涉及“两益”案件的监督工作,执行检察科负责执行监督工作。同时,树立“一体化”理念,建立起民行与反贪、反渎等其他业务部门协调联动的“大民行”工作机制,及时抽调反贪、反渎、控申部门的骨干力量,会同民行部门办理涉嫌审判执行人员违法的案件,并给予足额后勤保障。

  近两年,该院民行部门通过与自侦部门建立办理职务犯罪“双向移送”机制,向自侦部门移送了9人涉嫌职务犯罪线索,占该院反渎局同期立案人数的30%,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

鹿邑县检察院民行局干警在调查一起侵害国有资产案件

鹿邑县检察院民行局干警在调查一起侵害国有资产案件

  向“法律白条”亮剑

  执行难、执行乱、生效判决成为“法律白条”,这些一直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这其中的原因有当事人逃避执行和法院怠于执行,也有行政机关作为被执行人,职责不清或推诿扯皮。

  针对这些问题,该县检察院通过与县法院联合制发《关于开展民事行政生效判决执行工作的实施意见》、召开联席会议等形式,明确规定对于“老赖”造成的执行难,通过履行刑事立案监督职能,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于行政机关为被执行人的未结执行案件,开展专项监督。

  该院依法开展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专项监督活动,排查近年来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法院受理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共调取法院立案的非诉行政执行案卷1390卷,发现未执行涉案金额近亿元。民行部门依法将2名法院执行人员涉嫌玩忽职务犯罪线索移送反渎部门,并向县法院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及时消解非诉执行积案。

  今年3月25日,该院开展的以民生案件为主的集中执行“会战”落下帷幕,法院共执结各类案件53件,部分执行36件,执行实际到位金额117万余元。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和妨碍法院执行工作的其他人员依法实施打击,拘传被执行人29人,实施拘留措施12人。

群众为鹿邑县检察院民行局送来锦旗

群众为鹿邑县检察院民行局送来锦旗

  斩断“假官司”幕后黑手

  近日,由鹿邑县检察院查办的朱某、胥某滥用职权犯罪一案尘埃落定,二人因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一年零六个月。由该二人制造的3起虚假诉讼案件及其执行裁定,经该院分别提请抗诉、发送再审检察建议、提出检察建议,法院均作撤案处理。

  该院在办理此案过程中,发现相邻县也存在同类假案,遂请示上级检察机关,并经上级院指定管辖,对王某等5人枉法裁判案立案查处。后来,该5人均被追究刑事责任。

  至此,该院通过监督虚假诉讼共立查7人,中间人3人,1名涉案人员被免职。

  据介绍,近年来该院把监督关口前移,监督不当立案10件,纠正审判违法行为29件。组织干警到县法院召开座谈会、通报会11次,分析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及原因,有效提升了抗诉、再审建议等工作质效。

文章关键词: 责编:彭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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