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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当你对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对法院的民事判决和行政裁判存在异议时,当你发现审判执行人员违法办案时,一定要记得还有民事行政检察部门。
修武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青在指导民事行政检察科干警办理案件
走进被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和省人社厅联合表彰为先进集体、去年在全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业务考评中位居第一的修武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看一看这里的检察干警是如何创新监督方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
这是一起因5000元遗失款而引发的10年诉讼案件。
2006年1月24日,修武县某村村民姬某和好友朱某一道去集市买馒头,路遇怀揣着5000元现金到亲戚家还账的邻居荆某。谁知,还没到亲戚家,荆某发现钱丢失了,遂一口咬定是姬某捡走了自己的5000元钱,并在多次催要无果的情况下,合成一张姬某站在三轮车旁数钱的照片,以此为证据,向人民法院起诉姬某。法院对照片进行了技术鉴定,认定此照片系技术合成不能作为证据,荆某撤诉。
为达到让姬某还钱的目的,2007年冬天,荆某夫妻又经过谋划,以签收挂号信为名诱骗姬某在伪造的还款协议书上签名等手段伪造证据,向修武县人民法院起诉姬某。该案经一审、二审、再审均作出荆某胜诉的判决。因姬某对判决结果不服,未执行法院判决,被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执行完毕。
同法院就民事审判监督召开联席会议
2014年8月,该院民事行政检察科在办理一起控告审判人员枉法裁判案件时,发现此案有多处疑点。可是,要对经过一审、二审、再审的判决进行监督,谈何容易。
发现疑点不能放,公平正义在心中,必须体现在办案过程中,尊重事实、注重证据。
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该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的3名干警经过一个多月的调查走访、外围取证,并多次到荆某的丢钱现场进行模拟实验,又对荆某进行耐心细致的法律政策讲解,终使荆某主动交代了诬陷姬某、其丈夫伪造还款协议,并采取送挂号信的方式骗取姬某签名的事实。后荆某的丈夫也在检察机关交代了自己伪造协议书的过程和第一次合成照片的过程。随即,检察干警对参与送挂号信及合成照片的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最终查清荆某诉姬某不当得利纠纷案的真相,遂报焦作市人民检察院提请省检察院抗诉。去年12月23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后判决,撤销此前的民事判决,姬某的不白之冤得到洗雪。
姬双妞送锦旗
这起案件的办理,凝结着该院民事行政检察科干警的爱心、公心和责任心,也是他们积极行使、发挥民事行政调查权,善于监督、敢于监督的经典之作。仅去年,该院民事行政检察科就办结各类民事行政案件58件,其中提请抗诉的2件、促使改判的3件、民事执行案件2件、督促履行职责5件、程序违法监督9件,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实现了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监督不容易,监督到位更不容易,民行检察监督尤其不容易。如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创新性地依法监督,维护法律的尊严,为检徽添光彩,该院民事行政检察科在不断地探索。
今年年初,该院民事行政检察科在办理苑某申请的行政监督案中,发现修武县工信局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存在失职行为,遂提出检察建议督促该局尽快提起确权之诉。经查,早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修武县轻工公司(后更名为修武县工业公司)由其上级部门县轻工局出资设立,工业公司实际享有新焦公路路南3处房屋产权和公司全部资产。张某与工业公司主管部门县经贸委两次签订合同承租新焦公路路南3处房屋,至2000年年底到期。后因经济体制改革,修武县工业公司难以为继,张某主张是其个人投资兴建工业公司,至今占据房产致使国有资产未能清算。修武县工信局作为主管部门,在下属企业产权存在争议之时,怠慢监管职责行为,使国有资产受到侵害,损害国家利益。该院民事行政检察科在发现县工信局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失职行为后,及时提出检察建议,督促该局尽快提起确权之诉,确保国有资产不再流失。目前,该县工信局已接受检察建议,提起确权诉讼,此案正在审理中。
该院民事行政检察科在办理郭某认为判决赔偿数额过少、同案不同判的案件时发现,修武县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类案件在护理费、误工费计算及给付方式、精神抚慰金酌定及责任分配等方面存在适用法律不一致的现象,导致同类案件赔偿金额悬殊。该院民事行政检察科发现问题后,经审查抗诉,使得受害人比原判决多获赔偿款近8万元。
针对修武县人民法院在人身损害赔偿类案件中适用法律不一致的问题,通过召开民事审判监督联席会议,该院民事行政检察科干警与法院民事审判庭人员探讨了此类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修武县法院对建议非常重视,以文件形式统一了审理人身损害赔偿类案件的法律适用标准。
“通过对一个案件的监督,建立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防范问题的机制,这是我们的职责所在、监督的目的所在。”该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王海印说。
不仅如此,去年以来,该院民事行政检察科还在全市率先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活动,调阅法院非诉执行卷宗37案,发现相关行政机关存在给法院出具虚假证明、行政处罚适用法律不一致、申请执行前未予催告等违法情形,法院执行人员存在违法结案、违法收取行政机关申请费等违法行为,向行政机关及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及纠正违法通知47份,7人被追究责任。此项工作的做法和取得的效果,受到了省检察院民行处的充分肯定,市检察院也在全市检察机关进行了推广。
今年“五一”前夕,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龙城镇木梳杨村12名群众到郾城区检察院上访,反映该村党支部书记杨某在农村危房改造中贪污群众危房改造款问题。该院控告申诉科科长刘桂琴接待来访群众后,认为事情重大,及时向该院检察长翟金林汇报,并一刻不停地组织人员牺牲节假日入村进行初查。经查,杨某不构成犯罪但涉嫌严重违纪。
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是《宪法》、《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但是长期以来,囿于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不够具体,导致在办案实践中出现监督手段单一、时间滞后等问题,检察机关的侦查监督职能不能得到充分发挥。
2014年“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获2015年濮阳县政法工作先进个人。所承办的一起案件,在全省检察机关第四届侦查监督精品案件评选中,被评为“全省侦查监督十佳精品案件”。
3月30日,新乡市卫滨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副科长王荔杰和她的两个同事,在驱车近八个小时后,走进了何宏的家,对其开展社会调查。
在媒体记者与农民工代表的共同见证下,山阳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朱宝林,常务副院长郝秀琴为农民工兄弟们集体发放拖欠工资共计11.2740万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总要求,山阳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的作用,着力运用法治思维模式和法治思维和方式化解各类涉农纠纷,切实解决广发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建设美丽山阳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12月18日晚,焦作市气象局发布雾霾橙色预警信号。19日清晨空气污染指数达到480,属严重污染。浓烈的雾霾使得市区能见度不足500米,而在焦作迎宾路南段能见度不足10米。行驶车辆全部开启应急灯,大量货车开应急灯后停靠在路边,焦作南高速公路入口处出现严重拥堵。
日前,记者从市北部山区生态环境治理联席会议办公室获悉,焦作市加快推进北部山区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工作,明年3月底前,使北部山区生态环境得到初步恢复。焦作市将利用3年左右时间,使北部山区生态环境逐步得到全面修复治理。
昨日上午,全国河长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会议传达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精神,要求各地到2018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副市长王建修在焦作分会场出席会议。
12月7日至9日,焦作市委宣讲团到孟州就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十次党代会精神,为该市部分单位的党员干部作宣讲报告。
焦作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以来,中站区城管局以取缔露天有烟烧烤和治理车辆抛撒为抓手,对露天有烟烧烤和车辆抛撒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大气污染防治收到成效。
近期,焦作市公安机关紧紧围绕“努力打造‘四个焦作’、早日跻身全省‘第一方阵’”这一目标,强力开展“优化法治环境、护航经济发展”专项行动,为企业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较快发展。
昨日上午,焦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明德主持召开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七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穆玉华、王建国、李世友、魏丰收、郜小方,秘书长张凤驰出席会议。
一年来,市直机关领导班子干了哪些工作,取得哪些成效,还有哪些差距?这些往年很少真实地拿到台面上的“账簿”,今年却以市四大班子领导、“两代表一委员”、服务对象对述职单位的现场打分和分管市领导的现场点评摆到全市人民面前,11个述职单位的得分情况还在《焦作日报》上公布。连日来,这种评议形式的创新、不折不扣的打分、毫不含糊的公布,在全市各界引起强烈反响。
近日,由新华社《半月谈》杂志社主办的2016中国区域协调发展与投融资创新报告会暨中国区域投资营商环境榜发布典礼在北京举行,焦作市凭借多方优势,荣膺“中部崛起”最佳营商环境城市称号。
12月10日,焦作市冯营电厂一正在施工的脱硫塔发生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