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周青莎)破坏环境不能一判了之,破坏者还必须恢复原状。我省首例由检察机关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环境诉讼案判决已过去几个月,6月22日下午,中牟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县林业园林局、县森林公安局等单位对涉案土地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原状进行现场联合监督。
2014年7月至11月期间,被告人朱某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中牟县广惠街刘申庄村南林地内修建仓库,非法占用农用地106.1亩,致使林地遭到破坏。中牟县检察院对朱某提起公诉,并要求其依法承担环境修复责任。
2017年12月20日,中牟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当庭判决被告人朱某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两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将受损林地恢复原状。
然而,几个月过去了,违法建筑迟迟没有拆除,中牟县法院和县检察院决定到现场进行监督。法官表示,法院坚决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为中牟都市型田园新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驾护航,如果6个月期满后,当事人还未将林地恢复,中牟县法院将按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对朱某进行制裁。慑于法律的威严,朱某在拆除现场写下保证书,保证一定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完毕。
近日,河南巩义市村民举报称,该市青龙山慈云寺景区内的水库旁,有人在砍伐林木后,侵占1845.5平方米土地建成别墅和农庄。该市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副队长刘笑楠称,按照我国土地管理法和《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定,非法占用林地只能按照每平方米10元以下进行处罚。
近日,河南巩义市村民举报称,该市青龙山慈云寺景区内的水库旁,有人在砍伐林木后,侵占1845.5平方米土地建成别墅和农庄。该市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副队长刘笑楠称,按照我国土地管理法和《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定,非法占用林地只能按照每平方米10元以下进行处罚。
近日,河南巩义市村民举报称,该市青龙山慈云寺景区内的水库旁,有人在砍伐林木后,侵占1845.5平方米土地建成别墅和农庄。该市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副队长刘笑楠称,按照我国土地管理法和《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定,非法占用林地只能按照每平方米10元以下进行处罚。
中牟县建业电影小镇之橙园,新盘即将入市,项目位于中牟县绿博片区建业华谊兄弟电影小镇路北200米,占地面积为64886.7平方米,价格待定。
近年来,孟庄村党支部立足实际,着眼长远,以创建“五好党支部”为目标,不断强化党组织建设,提升党员服务群众意识,强经济、惠民生、淳民风,先后被评为中牟县“绩效考核先进村”、中牟县“十佳人民调解委员会”,东风路街道“目标考核先进村”、“先进基层党组织”、“尊师重教先进村”等荣誉称号。
5月3日凌晨,记者从郑州市人民政府官网上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遏制房地产投机炒作行为,稳定市场、稳定房价,郑州增加新郑市、荥阳市、中牟县三地为限购区。
1月9日,一摞摞百元现金堆成小山包,299名农民工在中牟县信访局院内排队领取工资,虽然当天雾霾重重,但他们的心里却充满了喜悦,这下可以安心回家过年了。
2015年1月,河南郑州市中牟县某小学教师于伟(化名)因涉嫌猥亵小学男生被警方刑拘,检察院随后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批捕,后改为监视居住长达半年。10月8日,郑州市公安局发布复议决定书,撤销中牟县公安局做出的不予赔偿决定,决定对刑事拘留强制措施予以赔偿。
近日,郑州白沙镇集贸市场等地商户反映,商户经营食盐遭到了郑州和中牟县两地盐业部门的管理检查,商户生意受到影响,甚至不敢再卖食盐。
2015年11月13日下午,郑州市中牟县新圃街小学以“汉字魅力”为主题的新圃论坛在一楼大会议举行。
为进一步加强小学生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文明习惯,2015年11月12日下午,中牟县新圃街小学组织全体学生开展学习了《新版小学生守则》班会,老师们认真解读中小学生的“新守则、新规范”。
为了树立良好的形象,办家长满意的幼儿园,进一步促进幼儿园、社会、家庭三位一体教育体系,以促进家园联系与交流,帮助家长全面了解幼儿在园的生活及学习情况,更好地实现家园共育。
为了让学生从小树立“种下一棵树,洒下一片绿”的信念,让学生通过各种各样的活动感受植树造林的重要,增强环保意识,2015年11月5日上午,中牟县郑庵镇春晖小学开展了“种一棵小树,绿一方净土”活动。
为了培养学生学习数学的浓厚兴趣,中牟县新圃街小学于10月9日下午举行了全校范围内的数学计算能力测试。
2015年年9月29日,在祖国66岁华诞来临之际,中牟县狼城岗镇韦滩幼儿园举行了庄严隆重的升旗仪式,迎接国庆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