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燕子丹)6月5日,映记者自河南省环保厅召开的六五环境日新闻发布会获悉《2017年全省环境质量状况》、今年以来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进展情况、环境违法违纪行为处置问责情况以及5月份生态补偿情况。
支偿金额最高郑州335万元
得补金额最高南阳384.5万元
据河南省环保厅副厅长王朝军介绍,5月份,全省共支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1123.9万元,得补1014.2万元;共支偿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364万元,得补1342万元。其中,综合大气和水两项生态补偿,支偿金额最高的是郑州335万元,得补金额最高的是南阳384.5万元。
空气质量补偿情况
根据我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目标3项因子——PM10、PM2.5浓度和优良天数计算,5月份:18个省辖市中有9个市在全省省辖市平均值以下,需进行生态支偿,支偿金额由高到低依次是:郑州185万元、安阳170万元、平顶山165万元、焦作115万元、鹤壁111.5万元、新乡85万元、商丘55万元、开封22万元、洛阳15万元;有9个省辖市获得得补金额,由高到低依次是:信阳237.5万元、南阳234.5万元、漯河87.5万元、济源80万元、周口72万元、驻马店64万元、三门峡38万元、濮阳18万元、许昌5万元。
10个省直管县(市)中,有7个县(市)在全省直管县平均值以下,支偿金额由高到低依次是:巩义104万元、兰考28万元、滑县27.5万元、汝州21万元、长垣9.6万元、鹿邑5.3万元、永城5万元;3个县(市)获得得补金额,由高到低依次是:固始县89万元、邓州63.8万元、新蔡县24.9万元。
水环境质量补偿情况
我省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包括地表水考核断面、饮用水水源地、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河南段和水环境风险防范的生态补偿。5月份,18个省辖市中,共有3个市进行生态支偿,金额由高到低依次是:郑州150万元、信阳120万元、新乡80万元;进行生态得补的共有15个市,金额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是:平顶山200万元、濮阳160万元、南阳150万元、安阳140万元、鹤壁130万元、驻马店120万元、三门峡90万元、焦作80万元、许昌60万元、开封40万元、商丘40万元、周口40万元、济源40万元、漯河20万元、洛阳10万元。
10个省直管县(市)中,有2个县(市)进行生态支偿,金额依次是:滑县8万元、鹿邑6万元;有5个县(市)获得了生态得补,金额依次是:永城市8万元、汝州6万元、长垣4万元、兰考2万元、新蔡2万元。
按月实施生态补偿成效明显
据悉,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办法自2017年5月开始实施,截至2018年5月,全省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共支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23139.6万元,得补20405.8万元,其中支偿前三名分别为安阳5785万元、焦作2831.5万元、郑州1527万元,得补前三名分别为信阳4201万元、南阳1665元、驻马店1548万元;全省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共支偿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10763万元,得补8749万元,其中支偿前三名分别为信阳2610万元、洛阳1850万元、郑州910万元,得补前三名分别为驻马店970万元、濮阳600万元、许昌和周口各520万元。
我省实施生态补偿,按照“谁污染、谁赔偿,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依据国家考核目标和环保责任目标落实情况,通过每月对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进行扣缴和补偿生态补偿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实行“优得越多、奖得越多,差得越狠、罚得越重”,以经济杠杆撬动大气、水污染治理,切实让好的真得利,让差的坐不住,进一步激发各地污染防治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促进地方政府严格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扎实推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018年4月,全省共支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1505万元,得补1307.2万元;共支偿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130万元,得补1188万元。其中,综合大气和水两项生态补偿,支偿金额最高的是安阳415万元,得补金额最高的是南阳471.5万元。
按照“谁污染、谁赔偿,谁治理、谁受益”原则要求,我省严格落实按月实施生态补偿,现对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的支偿、得补情况予以公布。
按照“谁污染、谁赔偿,谁治理、谁受益”原则要求,我省严格落实按月实施生态补偿,现对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的支偿、得补情况予以公布。
按照“谁污染、谁赔偿,谁治理、谁受益”原则要求,我省严格落实按月实施生态补偿,现对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的支偿、得补情况予以公布。
11月份,全省共支偿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1236.3万元,得补1074.4万元;共支偿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260万元,得补224万元。其中,综合大气和水两项生态补偿,支偿金额最多的是安阳市415万元;得补金额最多的是新乡市172万元。
9月2日,省环保厅公布了全省8月份环境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的支偿、得补情况:生态补偿金共支偿1906.1万元,得补1614万元。在省直管县(市)中,空气质量需要支偿的共有5个县(市),金额最高的是滑县71万元;得补的共有5个县(市),金额最高的是固始41.4万元。
我省“生态补偿”开出6月“账单”。大河报记者昨日傍晚从河南省环境保护厅(下简称省环保厅)获悉,今年6月,在全省18个省辖市生态补偿金中,郑州支偿最高,信阳市得补最多。
7月1日,我省开始征收大气生态补偿金,标准为每微克/立方米20万元。日前,省政府办公厅连续下发《河南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考核办法(试行)》两个文件,对治理大气污染再出举措。
季度:生态补偿金=(第一季度平均浓度-年度环保责任考核目标值)×生态补偿标准。季度:生态补偿金=(前两个季度平均浓度-第一季度平均浓度)×生态补偿标准。季度:生态补偿金=(前三个季度平均浓度-前两个季度平均浓度)×生态补偿标准。
季度:生态补偿金=(第一季度平均浓度-年度环保责任考核目标值)×生态补偿标准。季度:生态补偿金=(前两个季度平均浓度-第一季度平均浓度)×生态补偿标准。季度:生态补偿金=(前三个季度平均浓度-前两个季度平均浓度)×生态补偿标准。
2018年1月,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共支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1412.2万元,得补1475.5万元;共支偿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1030万元,得补610万元。
省攻坚办会同省环境监测中心结合各地冬季气象气候特点污染源分布情况,排查出47个重污染区域,并制定了“一区一策”空气质量管控指导方案,逐一细化了各区域专人专管、污染源管控、量化考核问责等精细化管控措施。
省攻坚办会同省环境监测中心结合各地冬季气象气候特点污染源分布情况,排查出47个重污染区域,并制定了“一区一策”空气质量管控指导方案,逐一细化了各区域专人专管、污染源管控、量化考核问责等精细化管控措施。
10个省直管试点县的累计优、良天数百分比为79%,其中,固始、滑县、鹿邑、长垣、永城、新蔡、邓州在80%以上,汝州、巩义、兰考在80%以下。今年一季度,全省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为100%,18个省辖市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均达标。
10月19日,来自西藏自治区的党的十九大代表在北京驻地共同展示了一面“特别”的党旗。摄影:姚海全 图片来源:西藏日报 原来,这面党旗是在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前,西藏自治区山南市贡嘎县克西乡的45名脱贫群众自发编织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