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已经放宽了境外学生在香港工作的限制,据介绍,从2009年9月开始,容许学生在学期内在校园工作每星期不超过18小时,以及在暑期外出工作。不过,学校不鼓励学生花太多时间进行与学业无关的工作,特别是一年级的内地学生,校方认为他们需要更多时间适应新环境和新生活。此外,非本地毕业生的留港签证批核期,也由原来四周缩短至两日,即使毕业生未能即时获香港机构聘用,也可留港一年,其间也可以随意就业或转职,增加了毕业学生留港就业的弹性。根据统计,在香港就业的学生超过半数,剩下的则选择进修,在内地就业的比例非常小。根据香港法律,在香港连续居留满七年便可获得永久居民身份。内地学生修习四年本科,再工作三年便可在香港取得永久居留权。
相关新闻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