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报讯 端午节将至,昨日武汉市纪委发出通知,严禁各级党员干部端午节期间违规送(收)礼、违规用公款互相宴请等行为。
通知要求,端午节期间各级党员干部要做到五个“严禁”,即严禁违规送(收)粽子、皮蛋、咸鸭蛋、鸡蛋等节礼(卡、券);严禁违规使用公款相互宴请、走访慰问;严禁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组织)的宴请娱乐、休闲旅游;严禁违规滥发钱、物;严禁违规使用公车。
节日期间,武汉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形式,重点查处顶风违纪违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照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追责,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对查处的人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记者 叶纯 通讯员 李宗杰 陶涛)
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带头崇廉拒腐,抵制不良风气,树立良好家风,杜绝“节日腐败”。
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带头崇廉拒腐,抵制不良风气,树立良好家风,杜绝“节日腐败”。
春节将至,花卉也成为人们的“年货”之一。花卉不仅可以增添节日的喜庆,还可以点缀家居。一些花卉虽然好看,但是放在室内会引起人们身体的不适,或过敏、或失眠、或呕吐腹痛……下面让我们看看哪些花卉严禁入室吧,你家里是不是也有呢?
通知要求: 坚持务实节俭文明过节,严禁年底突击花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严查快处,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问题典型、突出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违反规定的,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中秋节、国庆节将至,8月24日,河南省纪委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坚决刹住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不正之风。违反规定的,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中秋节、国庆节将至,8月24日,河南省纪委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坚决刹住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不正之风。违反规定的,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随着中高考录取通知书的陆续发放,各种名目的“谢师宴”“升学宴”多了起来。宴请的方式固然有“人情”基础,可在一些地方,“谢师宴”“升学宴”却变了味,甚至异化成敛财工具。在反对“四风”、厉行节约的背景下,各地出台针对身边群众不良现象的“禁令”引发诸多争议,如何注意方式、效果,使“禁令”更具执行力,值得思考。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务实节俭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研究部署节日期间有关工作,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本通知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元旦、春节临近,云南省近日启动大力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行动,纪检监察部门将组织专项检查和明察暗访,畅通举报渠道,对顶风违纪的将严肃查处。云南纪检监察部门将畅通举报渠道,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明察暗访,抓住典型,正风肃纪。
今天,中央纪委下发《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通知指出,元旦、春节将至,遵照中央指示,要继续落实好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节日期间,公款赠送节礼现象普遍,不正之风易发多发,广大群众反映强烈。
严禁出版发行单位入校推荐教辅材料
淄博市教育局近日发布《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学校应“严禁使用某种‘教辅’作为作业、严禁通过给家长发信息等方式布置作业、严禁让家长或学生代批作业”。
为保护生态环境,防止大气污染,保障人民健康,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河南省消防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特通告如下。
教育部今日印发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针对寒假春节和新学期开学前后等重要时间节点,各地要严格执行廉洁从教要求,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