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办
县主要领导不满意,群众反映冷、硬、横现象严重,信访案件屡屡发生……王振杰担任长垣县事故中队中队长职务伊始,感受到了重重的压力。
2年后,王振杰交出了一份让领导信服,让群众满意的答卷:
积极推行便民措施,全省首例“快处快赔”成功案例发生在长垣县境内,极大方便了群众,保障了道路畅通;
逃逸案件侦破率屡创新高,2016年逃逸案件侦破率全省第一名(包括省辖市),公安厅交警总队专门发来贺电;
打破陈规、勇于创新,成立逃逸组,死亡、重伤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侦破率达到100%;
王振杰带头廉洁自律,推行事故处置规范化建设,让该县交警事故中队甩掉了“冷、硬、横”的标签,赢得群众一片好评;
……
王振杰从警11年来,在长垣县的大街小巷的交通事故勘查现场,总能见到他的身影。他把公正执法作为事故处理工作准则,在事故现场勘查入微、慎密细致,并在后续执法时严格依照现场勘查结果,公平、公正地妥善处理,他经常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办,让当事人无不心服口服。
凭着对党、对人民、对公安事业的无限忠诚和满腔热情,凭着坚定的政治立场,一流的业务素质和任劳任怨、不计个人得失的无私奉献精神,王振杰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他被聘任为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家,曾荣获个人嘉奖2次,多次被省厅、新乡市局评为“先进个人”“业务标兵”,并带领交警大队事故中队荣获县局集体嘉奖、团县委“青年文明号”荣誉。
便民利民,小事故可在十几分钟内搞定
2016年12月10日12时40分许,在长垣县宏力大道与人民路交叉口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长垣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在确定无人员伤亡的轻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后,让当事双方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当事人事故事实形态确认卡”指引填写信息后,迅速将事故车辆移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协商处理。从事故处置及车辆撤离以及责任的认定,全程用时15分钟。这也是我省在采用快处快赔系统的首起交通事故案件。
“小事故”引发“大拥堵”的情况屡屡发生,王振杰积极在辖区内推行“快处快赔”APP软件,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
“与传统事故处理模式相比,用‘快处快赔’软件处置小事故,至少可以节省30分钟时间,工作效率提高60%以上。”王振杰说,“快处快赔”系统不仅助推警力倍增计划、破解警力不足的难题,也有效防范因事故现场撤除不及时引发交通拥堵和二次事故,是一项方便群众、顺应民意的“民心工程”。
据了解,自2016年11月至2017年3月,长垣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已使用快处快赔系统成功定责300余起,占同期事故总起数33.6%。定责数量名列全省省辖市第四位、居全省直管县(市)之首。
2月27日,在全省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上,长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成效显著,被确定为警务创新项目并在全省推广。
逢发必破,重大伤亡逃逸案100%侦破
2016年10月5日19时许,长垣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接县局“110”指挥中心指令称:在佘家乡华岗村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被撞行人高某伤势严重,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接警后,民警迅速到达现场,经现场勘查后,民警发现肇事逃逸车辆未留有任何碰撞碎片,且案发现场无监控,侦破条件极差。王振杰多次重复勘查现场,根据勘查形成情况研究制定侦破方案,并亲自带领一组民警深入现场对周边村庄进行访问,寻找目击证人;根据死者平时行走路线、步速以及尸检情况,模拟再现事故现场,缩小案发时间段,划定肇事车辆类型;调取现场周边监控,以期发现可疑车辆。
功夫不负有心人,王振杰根据死者碰撞部位,推定肇事车辆极有可能为一辆三轮车,最终锁定嫌疑车辆,并根据证据肇事车辆驾驶员可能是事故现场附近一水果批发市场的商户。王振杰和同事带着监控截图到水果批发市走访商户,在民警的不懈努力下侦破此案,最终将肇事逃逸车辆及驾驶员王某绳之于法。
肇事逃逸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性大,尤其是造成人员受伤及人员死亡的事故,对受害者及其家属伤害严重,由于伤者及其家属情绪波动大,该类案件容易形成信访案件。
王振杰被任命为长垣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后,大胆改革,成立逃逸组,由专门人员侦破逃逸案件,同时积极探索侦破逃逸案的新思路、新方法、制定了《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预案》,坚持快速反应,以快制逃。
2016年,长垣县交通警察大队事故中队逃逸案件侦破率再破新高,逃逸案件侦破率全省第一名(包括省辖市),公安厅交警总队专门发来贺电,对该单位的工作予以肯定。
长垣县交通警察大队事故中队自2015年10月9日成立逃逸组至2016年8月间,该县共发生逃逸事故381起,共侦破逃逸事故321起,侦破率84%;其中人员死亡、重伤事故25起,全部侦破,侦破率100%。大大震慑了逃逸事故的发生,有效预防新的信访案件的发生。
带好队伍,甩掉“冷、硬、横”标签
2015年10月16日,王振杰的朋友王某专程到家中找王振杰。“咱这么多年的朋友,我从没找你办过事儿,现在我这有一事,你得帮帮我”王某直截了当向王振杰说明情况。“行,只要在原则范围内可以提供帮助,超出原则之事还请原谅”。王振杰回应道。
原来,王某的亲戚张某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存在无证驾驶的情节,王某找王振杰说情,希望王振杰给 “面子”予以关照。王某三番五次地请王振杰吃饭,但每次都被王振杰拒绝。王某还花心思打听王振杰家庭住址,买了礼品送到王振杰家中,当王振杰得知情况后,当即对王某进行严厉批评,并责令张某将礼品拿走。
王振杰担任事故中队长2年来,许多人找他说情,都被他一一回绝。“在这个岗位上,法律法规就在那摆着,我手中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只有公平、公正处理每一起交通事故,才能对得起封民局长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信赖。”王振杰意志坚定地说。
王振杰在担任交警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前,长垣县政府党组成员、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封民找其谈话时提到:“刚来长垣时,听的意见最多的是对长垣县交警的不满意,尤其对处理事故的民警意见较多,县主要领导及社会各界反映问题最多的就是交警在事故处置时出现冷、硬、横的情况。”
“从上任那一天起,我就深深感到,绝不能辜负局领导信任,要改变过去的状况,彻底打个翻身仗,必须要有一个纪律严明的队伍。从我做起,事故中队的民警相互监督,坚决不触及红线。”王振杰对记者说。
王振杰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剖析,以案析理,以案说法,强化民警的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和法制意识,从而提高办案民警的执法水平;建立问责律警制度,针对民警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可能存在违反各种制度、规定和工作纪律的苗头性行为,及时惩戒警示,防患未然,以“零容忍”的铁腕严整警风警纪,确保交警队伍健康发展。
勇于担当,扩充交通事故救助新渠道
随着私家车的普及,交通事故在所难免,然而在众多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当中,有一部分人或因肇事者逃逸,或因肇事与受害者双方均无力承担高额的医疗费而陷入困境。
“真的太感谢王队长了,要不是王队长,俺家现在也得不到赔偿款。您要是见了王队长也一定替俺家给他捎句话。”3月27日,在长垣县城小屋村,郭某满怀感激地说。
事情还得从一起交通事故说起。2015年10月23日20时,长垣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接到报警称:在长垣县城张路上一辆摩托车撞伤1名行人,被撞行人张某送往医院抢救,经鉴定为重伤一级。经责任认定书鉴定肇事者付全部责任,而肇事者在支付3000元后,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此时张某仍在重症监护室治疗,巨额的医药费已无力支付,张某的妻子郭某多次到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反映也没有很大的进展,而当时处理事故的交通民警已调离。
郭某眼看丈夫的病情一天天又加重,医院多次通知让其缴纳费用,在郭某多次找到肇事者时,声称除非有二次伤残鉴定的证明,否则不再出一分钱的费用。而二次伤残鉴定需花一万的费用,这无疑对郭某来说雪上加霜。
万般无奈的郭某找到了刚上任事故中队队长的王振杰,王振杰在了解案情后,又找到肇事者给予做工作,但肇事者依然坚持没有第二次的伤残鉴定,拒绝再出费用。看着郭某无助的眼神,王振杰决定自己先凑一万元给郭某垫付上,让其先做鉴定,一边协调督促使案件朝前推进。
在二次鉴定出来后,在王振杰的协调下,郭某顺利拿到了赔偿。
为了扩大交通事故救济途径,王振杰一边整理材料向上级汇报,争取加大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道路救助基金)的发放力度和救助范围,另一方面,向县道路救助基金管理中心申请主动把救助工作站设立在事故中队。
在王振杰的带领下,事故中队成立先期研判小组,主动帮助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到事故管辖地的工作站提出申请。根据规定,符合救助基金垫付的三种情形:一是交通事故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二是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三是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特殊情况下如需垫付超过72小时的抢救费用,由医疗结构提出书面理由。
“遭遇飞来横祸,这对交通事故受害者来说,已十分不幸,若再遭遇巨额医药费求救无门、延误治疗,小则令家庭和个人深受伤害,大则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形成信访案件。”王振杰说。
截至目前,该县已办理救助案件18起,共垫付救助基金88万元,最高单笔垫付金额10万元,追偿救助基金6.6万元。
防患未然,关口前移注重预防交通事故
2016年11月01日14时许,在长垣县恼里镇发生一起死亡逃逸,事故中队在当日晚上20时许将此案件侦破。晚上20时10分许,在308省道长垣县常村镇朱庄村口西100米处又发生一起逃逸致人死亡事故,王振杰与事故中队逃逸组组长王守亮立即赶赴现场,事故现场除少量碎片外没有任何痕迹,事故现场由于是省道车流量较大,而且事故现场没有灯光,目击证人除看到是辆黑色轿车外提供不出来任何线索。事故中队逃逸组民警通过沿途视频分析,同时在沿途大小道路查找,终于在事故现场两公里外的一条生产路上找到了逃逸车,当时逃逸人员李某已将无号牌黑色奥迪轿车上的物品全部清理完毕,准备将车开往外地报废。目前,李某已经被批准逮捕并被移送起诉。
以上两起交通事故都是发生在工厂附近,王振杰发现外来务工人员上下班期间交通意识不强,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王振杰一边向交警大队反馈汇报,一边主动联系工厂,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加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宣传。加大辖区事故多发点段的排查整治力度,明确措施,落实分工,同时重点加强对连接线的管理,并建议交警大队加大对重点时段的巡逻力度,并进行不定期督查,确保事故多发点、段的排查整治工作万无一失。
工作中,王振杰带领事故中队民警,在预防辖区交通事故方面做了很多探索。他们借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有利时机,重点针对辖区交通违法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的规律特点,将社区、生产作业站群众、中小学生、客运、摩托车驾驶人作为交通安全宣传的重点对象,通过采取交通参与者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各种宣传形式,切实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确保重点宣传对象教育到位。使交通安全知识不断深入人心,营造了交通安全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使辖区道路交通事故防范有了根本性的保障。
入伍以来,他用自己的真情、真意、真爱感动了许许多多的人。每当战友或群众遇到困难,他总能挺身而出,倾力相助。
2016年被公安部表彰为“优秀党务工作者”,被省委宣传部表彰为2016“河南最美消防人”,2015年被中宣部、中央文明办评为中国好人榜“爱岗敬业好人”,被驻马店市委宣传部、文明办评为“2015感动天中十大人物”,2011年、2015年两次被驻马店市评为“文明市民标兵”。
自参加公安工作以来,马腾飞同志凭着对党忠诚和对公安事业的执著追求,不忘初心,始终牢记从警誓言,忠于党和人民,忠于人民警察神圣职责,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放在第一位......
2006年入警以来,孙振奇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刻苦训练,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多次圆满完成领导交办的急难险重任务。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5次,2007年至2008年连续两年被市局评为“龙乡卫士”.......
他是缉毒战线的“拼命三郎”,有勇有谋、敢打敢拼,多次直面生死考验,顺利侦破多起重特大毒品案件。他始终拼杀在缉毒最前沿,平时工作过得硬,关键时刻挺得出,诱惑面前挡得开,生死关头顶得住,用英勇诠释着对党和人民的忠诚。
徐建民,男,中共党员。自1985年1月参加公安工作,徐建民一直坚守在财务岗位,32年如一日,勤勤恳恳、无怨无悔。生前,徐建民曾先后两次被评为“河南省优秀人民”,连续6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两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从警33年来,他共参入勘查各类现场3200余起,受理检验鉴定各种痕迹物证8500多件,出具各类鉴定书620余份,利用技术破案490余起。为县(市)、区公安局及内保单位培养技术骨干 360余人。而家里的事都是妻子一人承担。
从警13年来,他始终保持良好的政治本色和警察品格,在打黑除恶和反恐维稳的战线上以身作则、身先士卒,用担当的行动书写了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多次荣获省、市级荣誉。
11年来一直“铆”在基层第一线,将“民警的价值是奉献,民警的工作是赢得民心”作为自己履职尽责的座右铭,始终坚守责任,立足于服务群众,用心为民、用心做事,用实际行动耕耘平安与和谐的社区警务工作,收获了社区秩序好、发案少。他先后荣获个人二等功二次......
作为南阳市公安局犯罪侦查支队大要案侦查大队副大队长,王红星在24年的刑警生涯中经历了无数次血与火的考验,生与死的较量,以正义和责任践行着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
在他的带领下,市局警卫大队连续三年被省公安厅警卫局评为工作先进单位,他个人也多次获得市局工作先进个人、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并于2003年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
不忘初心,不失刑警本色,铸就了王安定同志过硬的基本功。对公安工作的忠诚和热爱,让王安定同志勇于担当,屡破大案。
近年来,她先后荣获河南省优秀人民警察、河南省最美女干警、商丘市五一劳动奖章、商丘市五一巾帼奖、商丘市十大科技女杰、商丘市巾帼建功标兵、商丘市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三次,被公安部纳入刑事技术中青年人才库。
从警以来,先后被评为全省优秀人民警察、全省“命案攻坚战先进个人”、全省“十百千”先进个人、中原卫士、“全市刑侦系统优秀侦查员”、全市“十佳”民警、全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商丘市文明警察、商丘市“我最喜爱的人民警察”、柘城县公安局“最出彩人民警察”,荣立个人三等功6次。
11月22日,河南省商丘市普降大雪,市交警支队一大队火车站中队副队长、31岁的马强在风雪中连续执勤4个多小时,晚上23时左右,他仍在风雪中疏导交通,肩背覆雪,耳朵通红,警帽上积雪二指厚,帽后檐竟有两根半指头粗的冰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