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实施了抢劫犯罪行为的张某、张某某二人,慌不择路,开着抢来的车撞到了路边沟内,恰巧被追赶来的公安民警“相救”,二犯罪嫌疑人才幸免遇难。
2014年1月11日凌晨4时许,鄢陵县公安局犯罪侦查大队接110指令:漯河市召陵区娄某在漯河火车站载客时被两名男子持刀劫持,手脚被捆绑扔入受害人的车后备箱内,嫌疑人驾驶被抢车窜至鄢陵县张桥乡屈庄村时,受害人娄某从后备箱内逃出。接报后,该局侦查大队一中队民警出警的同时迅速向局领导汇报案情。获悉案情后,鄢陵县公安局局长张建军立即亲自上阵,指挥破案,并向市局汇报,协调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到达现场,参与案情分析,吃透案情,明确任务分工开展工作。
经询问受害人娄某得知:当晚9点多钟,受害人娄某开着自己的比亚迪轿车到漯河火车站拉到两名男子,男子说是到西华逍遥,到西华逍遥前集村时,被这两个人持刀劫持,后被拉到郝岗乡的河堤上将身上的钱和手机抢走。将娄某手脚捆绑后扔到车后备箱内,行驶中娄某用脚将车后备箱锁蹬开,待车减速时找准机会跳车后报警。
根据受害人提供嫌疑人的体貌特征、作案手法及逃跑方向,该局刑侦人员就顺着查找嫌疑人劫持受害人时途径的路线,调取视频监控,受害人娄某当即在漯河至逍遥和S219省道交叉口处的视频上,发现自己被抢劫的“BYD”黑色“G3”轿车,此车已由东向西行驶,侦察民警立即开车跟上被抢劫车辆,后在路北沟里发现了该车逃窜时出了交通事故,随后民警立即下车救护,发现该事故车正是被抢劫的“BYD”黑色“G3”轿车,经受害人辨认车内两人正是实施抢劫的嫌疑人张某、张某某。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张某某己被鄢陵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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