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洛龙派出所巧用“微信”打掉两个抢夺团伙

2013-07-26 12:38 来源:映象网

  微信作为一种新时期时髦的社交工具在年轻人中被广泛使用,但在警方的手中,它却能变成破案新“利器”。7月9日、15日,洛阳市公安局洛龙派出所成功通过“微信”交友平台打掉两个飞车抢夺团伙,劝投和抓获犯罪嫌疑人五名,破获涉及洛龙、伊川、嵩县的飞车抢夺案件十余起。 

  6月17日20时30分许,洛龙区开元大道与龙门大道口,女青年史某和其男友通过斑马线时,突然从对面冲过来两名男子骑一辆摩托车,后座男子将史某手挎包抢走,包内有手机两部、金项链一条和部分现金。6月29日22时40分许,女青年关某下班步行至关林大道和王城大道交叉口时,遭两名男青年飞车抢夺;同日23时20分许,李某骑着电瓶车带着妻子经过古城路和金城寨街交叉口时,遭两名男子飞车抢夺。

  案发后,洛龙警方立即开展警情研判,专案组民警首先对发生在洛龙辖区的全部飞车抢夺案件进行研判,在被抢手机销赃渠道上下足功夫。7月5日,警方对一台被抢手机正在使用的新号码开展工作,该新号码捆绑了一个叫张某某的微信,是一名90后的男青年。专案组民警果断决定用一个女青年的身份加他为好友,并且很快获取了对方的信任和好感。民警在微信里基本了解到了张某某的身份情况,家庭情况,是否有摩托车及其平时活动规律等。利用其“信任”获取张某某照片,然后受害人对张某某照片进行了辨认,受害人一眼就认出了照片里的男子正是那天抢自己挎包的犯罪嫌疑人之一。7月9日16时许,一心期待“艳遇”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应微信“好友”之约来到宝龙城市广场。梳洗打扮一新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刚一下出租车,即被守候的民警抓个正着,该张手上拿的手机和脖子上的金项链,正是飞车抢夺来的赃物。

  警方顺藤摸瓜打掉张某某团伙后,专案组通过“6.17”抢夺案中被抢的手机,经过“微信”聊天,民警得知此手机使用人在伊川县鸦岭乡。专案组迅速赶到伊川侦查,经查,手机持有人马某某,在鸦岭乡经营一家通讯商店,平时收售旧手机。根据马某某交代,这部手机是鸦岭乡一个叫“小蛋儿”的男的卖给他的,当时“小蛋儿”还拿了一部苹果4手机,说是自己用的不卖。

  专案组迅速对小蛋儿展开调查。王某锋,伊川县鸦岭乡人,家住伊川县鸦岭乡,该王好逸恶劳,一直无正当职业,经常和本村一群不良青年昼伏夜出,形迹可疑。

  同时,专案组还查明伊川县鸦岭乡两个农民手里也各有一部涉案手机。经侦查,手机来源均指向王某锋。但是王某锋早已闻风而逃,所有的手机均停止使用。

  民警了解到,王某锋实际年龄十九岁,但是智商较低,他不惧怕法律,但惧怕母亲唠叨,他母亲在他面前能做到说一不二。经过反复劝说,其母亲愿意配合,并保证让王某锋投案自首。

  7月12日下午6时许,犯罪嫌疑人王某锋到洛龙派出所投案自首。其供述了自今年6月份以来伙同本村的李某兵、胡某科、李某杰等四人在洛龙区十余起飞车抢夺的犯罪事实。7月13日下午2时,李某兵在家中被专案组抓获;14日凌晨1时,犯罪嫌疑人胡某科在其姨家被抓获。闻风外逃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杰正在紧张追捕中。

  经过十余天艰苦细致的工作,共打掉飞车抢夺团伙两个,劝投和抓获犯罪嫌疑人五名,破获涉及洛龙、伊川、嵩县的飞车抢夺案件十余起。追缴摩托车三台,追回手机五部,金项链一条,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王某锋、李某兵、胡某科、马某某目前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责编:李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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