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胜义
08号闫胜义,男,47岁,兰考县人民法院东坝头乡庭长
1987年到兰考县人民法院工作,先后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闫胜义心系百姓、扎根基层,连续3次放弃调回机关工作和升职的机会,在乡镇法庭一干就是27年。他坚持巡回审判,深入群众,经常把法庭开到田间地头,依靠群众智慧化解基层纠纷;先后工作过的4个法庭,案件越来越复杂,矛盾越来越集中,承办了大量的骨头案、疑难案;他热爱百姓,与干部群众打成一片,被当地群众誉为“践行焦裕禄精神的好法官、老百姓的贴心人”。知足长乐是闫胜义的幸福观。也就是这样一种朴素的幸福观,让闫胜义27年来甘守清贫,扎根基层,淡泊名利,务实为民,时时调整自己的人生方向,不断迸发工作的动力。27年来,闫胜义先后审结各类案件2600余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改判、无一错案、无一上访、无一矛盾激化,其先进事迹曾被人民日报、新华社等10余家中央媒体,河南日报等省级主要媒体进行了集中报道。人民网、新华网、大河网等80多家媒体和网站在重要位置链接或转载闫胜义同志的相关报道。
闫胜义先后荣立一等功、三等功各一次,被中组部、中宣部确定为“最美基层干部”。曾被授予 “全国优秀法官”、“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好干部”、“河南省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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