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11日电 题:筑牢奋进新时代的宪法根基
新华社评论员
这是我国宪法发展史上的一座重要里程碑,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中的历史性时刻。11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经过投票表决,高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人民大会堂响起雷鸣般的热烈掌声。
对我国现行宪法作部分修改,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大势所趋、事业所需、党心民心所向,必将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宪法保障。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党中央决定对宪法进行适当修改,目的是通过修改使我国宪法更好体现人民意志,更好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更好适应提高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能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这次宪法修改,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对宪法作部分修改、不作大改,严格依法按程序推进,各地区各部门各方面共提出数千条建议。这是严格依法办事、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凝聚共识的过程,体现了党和人民的共同意志,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当代中国宪法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是我们党领导人民长期奋斗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观时而制法,因事而制礼”。我国宪法必须随着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发展。这是我国宪法发展的一条基本规律。从1954年我国第一部宪法诞生至今,我国宪法一直处在探索实践和不断完善过程中。1982年宪法公布施行后,分别进行了5次修改。实践证明,我国宪法是同党团结带领人民进行的实践探索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既保持宪法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又推动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是我国宪法发展的必由之路。
“法无古今,惟其时之所宜与民之所安耳。”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才能具有持久生命力。确立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第一章《总纲》第一条,修改国家主席任职方面的有关规定,为了贯彻和体现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精神增加有关监察委员会的各项规定……这次宪法修改,根据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形势新任务,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载入国家根本法,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体现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这对于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好地发挥宪法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全国各族人民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只有更加自觉地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把实施宪法摆在全面依法治国的突出位置,才能推动党和国家事业顺利发展。以这次宪法修改为契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深入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在全党全社会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把依法治国、依宪治国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必将凝聚起奋进新时代、筑梦新征程的磅礴力量,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张德江就《建议(草案)》向全会作了说明。全会强调,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是党和国家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
题:筑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宪法根基——广大干部群众坚决拥护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 广大干部群众表示,党中央修改宪法的建议顺应党心民心,要推动宪法实施,维护宪法的尊严和权威,为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筑牢法治之基。
新华社北京1月20日电题:为新时代伟业提供有力宪法保障——一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 把握好宪法修改的总体要求,贯彻好宪法修改的各项原则,就能更好地体现人民意志,更好地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更好地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迈出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步伐。
全会认为,我国宪法必须随着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发展。全会强调,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是党和国家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
” 因此,要推进法治中国这一系统性工程,在千头万绪中做到提纲挈领,首先就要抓住宪法这个“纲”。◎“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
追溯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宪法制度的发展历程,可以清楚地看到,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与此同时,必须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习宪法法律的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加强宪法学习,增强宪法意识,带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九大通过的党章修正案,以党内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全党的指导思想,实现了党的指导思想与时俱进。
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我国的宪法实施必须在党的领导下,从中国实际出发,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绝不能照抄照搬西方的宪政模式。事实上,只有在党的领导下,树立宪法权威,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才能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历史进程中迈出坚实步伐。
要着力推进宪法实施,坚持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确保宪法法律在我省得到全面贯彻落实。注重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确保我省重大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于法有据。
设立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必将进一步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为法治中国的进程再添新动力。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反映了党带领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取得的成果,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
伴随着今天首个“国家宪法日”的到来,我省正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让宪法法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张德江强调,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目的是为了牢固树立宪法法律权威,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主持会议并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
今天,我们强调宪法的实施,不仅是因为我们曾经有过正反两方面的历史经验教训,也是因为宪法的实施水平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息息相关。
俄新社援引《全球政治中的俄罗斯》主编费奥多尔·卢基扬诺夫的话说,中共中央此次提出修宪正值中国改革开放即将迎来40周年之际。古巴官方“古巴辩论”网站在题为《中国共产党提出重要修宪建议》的报道中全面介绍了中共中央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的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
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制定的。 1993年2月14日,根据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进一步发展的实践,党中央向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