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11日电 特写:历史性的庄严时刻——记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宪法修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通过!”
2018年3月11日15时52分,大会主持人话音未落,人民大会堂万人大礼堂内,雷鸣般的掌声已经响起。
11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这里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会议的一项重要议程,是投票表决宪法修正案草案。
15时许,当习近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步入会场时,现场响起热烈掌声。
历史必将铭记这一时刻——
15时10分,大会开始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
现场工作人员发放表决票。与会的2964名代表每人均拿到一张粉红色的表决票。确认所有代表都收到票后,主持人宣布开始写票。
这一刻,万人大礼堂内格外肃静。肩负亿万人民重托,代表们作出郑重表决。
15时24分,坐在主席台正中的习近平首先起身,全场响起热烈掌声。习近平手持表决票,稳步走向主席台上的票箱,将手中的票郑重投入票箱。此刻,掌声如潮。
这掌声,是对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的坚定拥护,是对人民领袖的衷心拥戴,是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依法治国、依宪执政的高度肯定。
主席团成员一一走向主席台上的票箱,投下神圣一票。
欢快的乐曲声中,2964名代表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有序地走到分设在会场各区域的票箱前,将凝聚人民意志的表决票一张张投下。
经过电子计票系统统计,大会主持人宣布,发出表决票2964张、收回2964张,此次表决有效。
15时51分,现场迎来万众瞩目的时刻。工作人员宣读计票结果:赞成2958票,反对2票,弃权3票。
大会主持人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通过!”会场顿时响起雷鸣般的掌声,经久不息。
这掌声,是2900多名现场代表的由衷表达,是亿万人民的共同心声,是对宪法修正案的高度认同,更是对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无比自信!
这是彰显程序正义的法治实践——
在此之前,代表们在本次大会开幕当天就听取了关于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随后几天内,代表们进行了认真审议、充分表达意见,一致赞成将草案提请大会表决通过。
这是新时代宪法与时俱进的生动步伐——
代表们认为,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写入宪法,体现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要求,确认了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反映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
这是1982年宪法实施以来,最高立法机关第五次对国家根本法的修改。从党中央提出建议,到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将宪法修正案草案提请本次大会审议,再到大会期间多次审议、补充完善、投票表决,这段法治进程,是依法治国的生动实践,体现出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展现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巨大优势。
全国人大代表、基层法院审判庭庭长厉莉倍感振奋:“亲历宪法修改,我感到无比神圣和自豪。作为一名基层人民法官,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好地践行宪法精神,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作出更大贡献。”
“今天一定会写入历史!”全国人大代表、社区党支部书记罗应和走出会场时情绪激昂,“宪法修正案高票通过,代表了人民的心声,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让我们对国家的未来充满信心。”(记者 罗争光、朱基钗)
党的十九大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确立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对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作出全面部署,法治中国建设正舒展斑斓画卷。李克强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全面推进依宪施政、依法行政。
“公报强调,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彰显着我们党十分重视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新华社北京1月20日电题:为新时代伟业提供有力宪法保障——一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 把握好宪法修改的总体要求,贯彻好宪法修改的各项原则,就能更好地体现人民意志,更好地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更好地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迈出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步伐。
党的十八大之后,习近平总书记站在时代发展和战略全局的高度,提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带领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迈向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不仅关系到我们党自身有没有力量,也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没有坚强的政治保证,更关系到中国梦的战略总布局是否协调。
原标题:权威解读法治热点的优秀通俗读物——评通俗理论读物《法治热点面对面》 捧着刚刚出版带着墨香、中宣部理论局组织编写的《法治热点面对面》,作为法律职业人,我爱不释手,欲罢不能,用了整整一天时间,一气读完,感到如饮甘泉,通透解渴,畅快淋漓,明目醒脑。
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所在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当今时代是法治时代,党领导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是题中应有之义。
两者存在着泾渭分明、不容混淆的根本差异。
专家指出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依宪执政,是一种规范国家权力的政体安排,是党的领导权、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高度统一。一言以蔽之,中国的“依宪执政”绝不是西方的“宪政”民主,两者存在着泾渭分明、不容混淆的根本差异。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依宪治国,解决的是中国作为一个稳定有序的现代大国,国家领导权的归属与运行方式问题。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高度重视的依宪执政,也是一种规范国家权力的政体安排。
刚刚结束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宪法至上、科学立法、公平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的具体路径,认真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积极投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伟大实践,法治中国的理想必将成为现实。
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中国,首先是法治的中国;一个自由平等公正的社会,首先是法治的社会;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首先是制度建设和治理方式的法治化。弘扬法治精神,凝聚法治力量,我们就能在创造经济奇迹之后,创造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文明,为实现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为人类政治文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我国宪法确立的一系列制度、原则和规则,确定的一系列大政方针,具有显著优势、坚实基础、强大生命力,必须长期坚持、全面贯彻。
正如习近平所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过去和现在一直生长在中国的社会土壤之中,未来要继续茁壮成长,也必须深深扎根于中国的社会土壤。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简称“四个全面”)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阶段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提出并形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深化审判、检务、警务、狱务公开,依法及时公开执法司法的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和生效法律文书,加强法律文书释法析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