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联袂释放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信号,既能让企业家精神得到司法“加持”,也有利于市场经济的培育和成长。
▲起草人解读最高法工作报告 如何加强产权司法保护。视频来源:央视。
文 | 社论
3月9日,最高法院长周强、最高检检察长曹建明,分别向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作工作报告。加强产权司法保护、要求依法甄别纠错,被同时写入“两高”报告。
曹建明在报告中表示,检察机关在司法办案中重视完善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经济平等保护的司法政策,坚持“三个慎重”、区分“五个界限”,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动漫猜猜猜:2018年最高检工作报告有哪些亮点?视频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法办公厅副主任陈志远解读最高法工作报告时也表明,最高法将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做到“两个坚决防止”“两个更加”,即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坚决防止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让财产更加安全,让权利更有保障。
有恒产者有恒心,产权保护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在全国“两会”这么重要的政治场合,“两高”联袂释放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强烈信号,意义不容小觑。
对各级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来说,来自最高司法机关的集体表态,是对具体司法行为的规范和指导;对企业家们而言,这有助于解除他们在具体经济活动中的许多后顾之忧,进而“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图源:新华社。
近年来,民营企业家涉罪案件时有发生,其中的确不乏性质恶劣应受法律严惩者,但也有些案件中出现了司法办案尺度偏严苛,或用权不当导致合法权益受损的情况。
法律是灰色的,而司法之树常青。保护产权,保护企业家精神,不仅需要立法上的精心设计,防止法律上的真空地带,造成权利“失守”,更需要司法上的精心呵护——从法律实施操作层面,将《宪法》《物权法》等赋予公民的产权,化为触手可及的权益。
去年年底,法院系统决定依法再审三起重大涉产权案件,其中两件由最高法直接提审。其实不论审判结果如何,再审决定的作出,就诠释了司法是正义的最后底线。
说到底,对涉产权案件的审理,司法机关大有可为。明确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企业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的界限、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兼并重组中涉及的经济纠纷与恶意侵占国有资产的界限;把握经济违法行为入刑标准、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性质,都需要司法裁判遵循法不溯及既往、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治原则。
最高司法机关在“两会”发声,无论“三个慎重”“五个界限”,还是“两个坚决防止”“两个更加”,铿锵有力的官方话语背后,既是法治精神的伸张,也是司法本义的彰显。
而依法保护企业家,也是市场经济的应有之义。从十九大报告“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鼓励更多社会主体投身创新创业”,到中央、国务院印发意见,强调“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创新权益、自主经营权”,再到“两高”集体发声加强司法保护产权,从国家层面的政策,到司法的具体行动,对产权保护的重视力度正呈现不断增加之势。这既能让企业家精神得到司法“加持”,也有利于市场经济的培育和成长。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也要让企业家在每一个产权案件中感受产权有保障。“两高”在全国“两会”上传达的加强产权司法保护讯息,无疑会增加企业家们的稳定感、安全感预期,也让市场经济在法治护航之下走得更稳。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9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两高”报告,让人感受最深的是蕴含的时代精神,这种精神融入到司法的气质中,形成鲜明的特色。通过种种改革硬举措和责任担当,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3月13日,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河南代表团举行小组会议,审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徐德全代表提出,要着眼基层,加大司法惠民力度,加强法制宣传,让基层群众更好地懂法、守法、用法。
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12日上午9时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全体会议后,召开主席团第二次会议。
十八大以来,中央许下“打铁还需自身硬”的庄严承诺,立下全面从严治党的军令状。
中国两家最高司法机关的负责人12日对腐败再下“战书”,宣示2015年将高举反腐利剑,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同时推动源头治理预防腐败。吴青代表说,高压反腐应一以贯之,避免腐败分子存有躲过风头就没事的侥幸心理,从制度上、法律上保持强大的威慑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的生态环境。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近日联合出台了《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一早就去人民大会堂排队等候的媒体记者,架起“长枪短炮”,开通网络设备,“严阵以待”。1957年7月,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鼎丞作《关于一九五六年以来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董必武作《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
不久前,网络作家周小平和花千芳应邀参加了文艺工作座谈会,与习总书记有了一次比较亲密的接触,于是召来了一些网络“公知”、大V们的围攻,又制造了一次不大不小的“网络群体性事件”。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昨天向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提请审议《关于授权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的议案。据此决定,中国拟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
近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按照意见,在住宅小区、停车场等地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意见还认定了醉驾从重处理的八种情形,醉酒驾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将从重处理。
9月9日下午3时,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部司法解释将于2013年9月10日起施行。
公安部网络技术研发中心主任许剑卓披露,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已经成为敲诈勒索、电信诈骗等犯罪的上游犯罪。依照刑法规定,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9日上午举行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宪法修正案草案修改稿,审查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9日上午举行小组会议,审议政协章程修正案草案;下午,全国政协委员列席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
全国人大听取“两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