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规2013年元旦起施行 记分项由38项增至52项

2013-01-08 18:10 来源: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新交规2013年元旦起施行 记分项由38项增至52项

年内交通违法按旧规处理。江龙 摄

  超速50% 一次性扣满12分

  新交规元旦起施行,记分项由38项增加至52项

  新增

  校车超员20%以上记12分等14个涉及校车管理的记分项。

  提高

  未悬挂或者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等由记6分提高到12分。

  记分项由38项增加至52项,闯红灯记6分,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记12分……日前,公安部发布123号、124号部令,明年1月1日起对违法记分、驾驶员考试、校车通行等系列内容进行调整,被网友称为“史上最严交规”。

  昨日,本报邀交警部门对目前新规中扣分项等系列市民关注的问题进行了解读。

  扣分更多

  不按规定避让校车 闯交通信号灯均记6分

  昨日,内江市交警支队法宣科科长刘江静对目前新规中市民关心的问题作出解读,他说,他们对新交规中一些规定进行了查看,并比较了与以前的一些不同,交通违法记分上面有很大变化,123号令对校车、大中型客货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型驾驶人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了记分分值,记分项由38项增加至52项。

  新增的有:使用伪造和变造校车标牌、校车超员20%以上记12分、不按规定避让校车记6分等14个涉及校车管理的记分项;中型以上客货车、危险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行驶超速20%以上,或者在其他道路行驶超速50%以上,驾驶营运客车、校车超员20%以上、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等行为记12分,以及疲劳驾驶载客汽车、危险品运输车记12分等记分项。

  提高的有:将未悬挂或者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以及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等违法记分由6分提高到12分,将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等违法记分由3分提高到6分。

  同时,考虑到《道路交通安全法》已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取消了原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记分。

责编:周艳博
0
我要评论
用户名 注册新用户
密码 忘记密码?

专题推荐

男神来袭,哪款才是你的菜?

男神来袭,哪款才是你的菜?

娱乐圈男神女神当道,个个生的个唇红齿白倾国倾城...

5月影市前瞻

5月影市前瞻

五月影市作为暑期档头一炮,其中隐藏着几枚重磅炸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