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讯网报道】从2013年1月1日起,机动车遮挡、污损号牌等违法行为的记分值,将由原先的6分提高到了12分。而驾驶员一旦被记满12分,驾驶证将被扣留,必须重新参加安全学习和理论考试后才能领回...
“从现在开始,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驾驶人将被一次记满12分,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避让校车的一次将被记6分。大中型客货车、危险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行驶超速20%以上,或者在其他道路行驶超速50%以上,驾驶营运客车、校车超员20%以上,驾驶员将被记满12分...
“三年内有吸毒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的,不得申请驾驶证;驾驶人吸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正在依法执行戒毒措施的,要注销驾驶证。另外,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时,必须由持相应或者更高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自从公安部颁布了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面对着一条条新规,社会各界“吵翻了天”,支持者有之,反对者亦有之。针对这样的现象,车讯网编辑致电汽车行业内权威专家,接下来让我们一同来看一下他们是怎样的观点。
程远:乱世用重刑 惩罚力度应再加大
中国经济网汽车频道总编 国务院突出贡献专家程远先生
“乱世用重刑”当车讯网的编辑谈到对新交规的看法时,程远老师引用古语解释道,“现如今的社会发展节奏太快,汽车保有量迅速提高,但是开车人的素质却没有跟上汽车进入千家万户的速度。在汽车工业日新月异的同时,交通问题日益严重,而开车人行车素质不高更是加剧了交通拥堵等城市发展中必然存在的交通问题。”
程远讲到,“相关部门应该就现如今存在的一些普遍交通现象,比如说,开车打电话;开车不遵守秩序,乱加塞;慢车霸占快车道,快车抢道超车等现象再做一些细节方面的调查,将惩罚力度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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