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新国标正式实施。按照新国标,时速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重量超40公斤的电动车,将被作为轻便摩托车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而新国标能否控制住飞驰的电动自行车车速,还有待观察。【详细】
*2012年9月起正式实施GB7258-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以下简称"GB 7258")是我国机动车安全技术管理的最基本的技术性法规,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新车注册登记和在用车定期检验、事故车检验等安全技术检验的主要技术依据,同时也是我国机动车新车定型强制性检验、新车出厂检验及进口机动车检验的重要技术依据之一。 全文>>
1、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强制性条款)
2、整车质量:不大于40kg;
3、脚踏行驶能力: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的脚踏行驶距离应不小于7km;
4、最大骑行噪音:最高车速作电动匀速骑行时(电助动的以15km/h~18km/h速度电助动骑行)的噪声应不大于62dB(A);100km的电能消耗应不大于1.2kW·h;
“时速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的电动车需上牌再上路,驾驶员还需考驾照、买保险。随后,中国自行车协会以及各地... 全文>>
近日有媒体报道,“时速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的电动车需上牌再上路,驾驶员还需考驾照买保险”,消息一出,即... 全文>>
今年8月14日,标准委就专门组织开会讨论《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两项国家标准之间... 全文>>
按照新国标的相关规定,时速超20公里电动车划归机动车辆管理后,驾驶者就要有驾照,对此不少市民无法理解。市民小张刚买电动车没几天,听了这个新标准不停地挠头。也有市民认为,考了驾照再骑电动车,大家的安全驾驶意识就强多了。大多市民听到新国标后,心中产生了很多疑问。 全文>>
6月25日,在农业路与花园路交叉口、紫荆山立交桥等区域,记者分别对50名骑电动车的市民进行了调查采访。其中,46人认为给电动车上牌有必要,43人对电动车时速限制在15公里以内不能接受或者持反对态度,只有2人表示可以完全接受《草案》对电动车的规定,其余市民则不愿发表自己的看法。 全文>>
如果按照新国标的相关规定,那么驾驶者就要有驾照才能驾驶电动车,对此不少市民无法理解。大多市民听到... 全文>>
消费者认为,国家标准委的说明并没有厘清“超标车”的身份。“我看来看去还是看不明白。你说,我这台最... 全文>>
虽然《草案》主要是针对终端消费者做出的规定,但最关心此草案的还要数电动车经销商。下面,我们来听听电动车经销商都怎么说。如果该草案正式实施,我们很可能面临着退出郑州市场的选择,这等于把电动车往死路上... 全文>>
电车新国标的出台,感受最直接深刻的自然是电动车的销售商,但当谈及“超标”新规定时,商家却并未感到紧张,一脸轻松,似乎新标和自己无关。 全文>>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新国标(以下简称新国标)在我省何时实施?记者昨日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目前我省正在制定相关细则。“肯定会根据实际制定细则,不会搞一刀切。” 全文>>
9月7日,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新国标中电动自行车标准及校车审批、上路等方面内容进行解读。 全文>>
近日,电动车新国标对时速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整车重量超过40公斤的电动车,纳入到“轻便摩托车”管理范畴,需要驾驶者考驾照、买保险等,引起了民众轮... 全文>>
电车新国标的出台,感受最直接深刻的自然是电动车的销售商,但当谈及“超标”新规定时,商家却并未感到紧张,一脸轻松,似乎新标和自己无关。 全文>>
虽然一进入春天电动车的销量见好,市民们对于电动车质量、售后服务等各个方面的投诉也增加了,而在众多投诉中有关电池质量方面的投诉,约占电动车投诉总量的7... 全文>>
“限电”之声不绝于耳,然而国标滞后、实际交通状况的限制,使得电动车管理无法有效执行。汪朝彦表示,对电动车实行市场准入、规范化管理等,非常有必要,这... 全文>>
日本是最早开发电动自行车的国家。在日本驾驶电动车自需要持有驾照,上路须戴头盔,还要为车辆上牌照并安装信号灯。 全文>>
德国如今为电动自行车配备的充电站、自行车道更是在不断增加。在德国,老百姓骑电动车需要考驾照,也得严守交规。 全文>>
电动自行车在美国的普及率并不高,较少专门用作出行工具。原因就是,美国公共交通系统发达和私人汽车拥有量极大。 全文>>
加拿大电动助力的自行车定义为一种单独的类别。所有省都要求佩戴头盔,对于特定类型的电动车,则需要有驾照。 全文>>
在澳大利亚,电动自行车定义是"输出功率最高不超过200W,最高速度或者脚蹬则无限制"。满足此标准的车辆无须注册。 全文>>
各地交管部门具体措施尚未出台,让我们暂且搁置电动车变身的争议,可以肯定的是,加强对电动车的管理,规范其生产销售,将其速度降至合理范围,这才是符合公共预期,也符合城市交通安全的客观要求。如何既要在最大程度上保障公众利益,又要强化对电动车管理的效果,应该成为当下交管部门思考的问题。指望《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突进显然不现实。电动车问题非常复杂,需要交管部门把工作做得更细致,并努力提高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水平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