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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暂不考虑上牌

2012-09-06 20:33 来源:映象网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新国标9月1号起实施。有媒体称,根据“新国标”规定,时速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车重超过40公斤的电动车,将被作为轻便摩托车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

   上海交警称新国标是技术 不能作执法标准

  昨天,上海交警部门表示,新国标仅是一份技术标准,目前不会对交警具体执法产生影响,只有有关部门出台相关实施细则,明确将超标电动车纳入机动车管理的范围,交警才有执法依据。

  深圳交警:不考虑上牌

  前天深夜,深圳交警官方微博转帖称,9月1日开始,《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正式实施。新规对电动车进行了重新界定。其中,时速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的电动车辆将会归为“轻便摩托车”,需上牌再上路,驾驶员还需要考驾照、买保险。

  此消息一出,当日引起了深圳网民的广泛关注。部分网友据此联想,新国标推出是否会将全市现有的部分存量电动车转为“轻便摩托车”,进而考虑上牌纳管。昨日,深圳交警通过官方微博回复称,虽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已经实施,但目前深圳还没有这方面的具体实施细则。深圳交警微博同时透露,根据我市道路交通环境的实际情况,以及已经实施的“禁摩令”、“限电令”等规定,应当不会考虑对纳入轻便摩托车的这部分电动车进行上牌。

  记者了解到,新修订的《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已于去年10月1日正式实施,对于电动自行车的检验登记、上路行驶有明确规定,号牌行驶证将全省统一。目前,广东省已拟在下半年出台电动自行车目录牌证统一管理办法以及具体检测措施。

  安徽交警总队解读新国标:电动车仍属非机动车

  9月5日上午,安徽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车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新国标中并未出现时速20公里以上电动车需要上牌、驾驶员需买保险等相关规定,新国标对轻便摩托车的定义进行了修改,但这并非实质性管理规定。

  据该负责人介绍,我省还未接到配套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目前仍然将电动车作为非机动车进行管理。电动车标准的行业主管是质监部门,国家电动车标准正在修改中,就算作为配套新国标的管理办法出台,也将由国家工信部、公安部和质监部门联合发布,目前所说的骑电动车要考驾照、买保险的说法并不准确。

  目前我省共有1000多万辆电动车,若将超速电动车纳入机动车管理,道路、人力资源都将是难题。如果那些电动车被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可以驶上机动车道,道路拥挤将进一步加剧。(映象网综合)

责编:骆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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