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 中新社记者 盛佳鹏 摄
(两会速递)预算草案提2018年中国财政工作六大原则 继续减税降费居首
中新社北京3月5日电 (记者 李晓喻)5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查的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提出今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六大原则,其中继续实施减税降费居首。
草案明确,要立足于中国经济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这一基本特征,着重把握好以下原则:
一是继续实施减税降费。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结合完善税制,适时出台新的减税降费措施,大力降低实体经济成本。
二是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支出的公共性和普惠性,严控一般性支出,确保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脱贫攻坚、生态环保、教育、国防等领域和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
三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按照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提高预算约束力和透明度,完善税收制度,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
四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积极支持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发挥转移支付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作用,加快缩小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差距,增强困难地区和基层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能力。
五是全面实施绩效管理。预算安排与绩效管理相结合,将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以绩效为导向,严格支出管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六是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合理安排收支预算和适当降低赤字率,为今后宏观调控拓展政策空间。坚决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行为。做好民生工作,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
记者从财政部获悉,12月1日起,我国将调降187项商品的进口关税,平均税率由17.3%降至7.7%。相比起此前的三次调降消费品进口关税,此次覆盖范围更广、降税力度更大。
一系列减税降费措施正在发挥出显著效应,以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
4月1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在一季度已出台降费2000亿元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出六大减税举措。
营改增是2016年中央供给侧改革的重头戏。去年5月份,郑州市全面推行营改增以来,全市营改增行业累计入库增值税88.58亿元,超过92%的试点纳税人税负呈现不同程度下降,行业税负同比下降0.95个百分点,直接减税16.38亿元,中央结构性减税政策在郑州落到了实处。
一些不法商家借营改增之名,集体串通涨价,或刻意曲解营改增而价外加税,已经突破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底线,属于价格欺诈 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改革,是国家推出的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战略举措。
近日了解到,国务院将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减税力度。
7月30日,记者从省国税局获悉,上半年,我省铁路运输、邮政业、电信业“三大行业”营改增试点改革顺利实施。
随着营改增试点的推进,今年上半年营改增减税851亿元,已累计减税2679亿元。
财政部税政司13日发布营改增试点运行的基本情况,数据显示,2013年减税规模超过1400亿元。营改增试点后,试点企业总体实现减税,同时,其下游企业因抵扣增加也普遍减税。
而日本和马来西亚增值税率仅为5%,新加坡为7%,澳大利亚和韩国为10%,美国企业只有盈利了才缴纳所得税,增值税目前还没有开征。一方面是消费者乃至企业都希望增值税税率降低;另一方面是消费者希望购物发票缴税情况能够公开透明。
改革税收体制、结构性减税,成为非共识转型社会难得的共识。减税势在必行,税费增长速度远远超过社会财富增速,将加剧财政与民生对立,依靠转移支付不能解决税收使用效率低下的难题。
可能与国家的减税初衷相反,多数企业与居民尤其是小微企业似乎并未切实感受到企业税负的减轻,甚至还有所加重。以此观之,未来的结构性减税应围绕增值税扩围改革、对中小企业减税和减少间接税三块内容进行,同时辅以个税“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改革试点。
中国生产的产品,国外消费者却总能享受比中国消费者更低的价格,为何企业定价会“内外有别”?
图为2016年4月1日李克强总理在税务总局信息系统监控室通过远程电视电话系统和珠海税务工作人员交谈。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刘尚希分析,推进营改增后企业成本降低,创业创新空间变大,通过创业带动就业。
国家信息中心日前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1月份至7月份,国内增值税完成33846.68亿元,同比增长4.4%,完成预算的63.0%。报告预计,下半年,随着政策的不断完善和服务的不断优化,抵扣越来越充分,营改增减税规模预计将继续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