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看法新闻 记者2月5日从相关法院获悉,随着郑州两名医药公司业务员因行贿罪被判刑,河南省遂平县各个卫生院院长、副院长群体受贿的黑幕也随之为世人所知。令人震惊的是,此案竟涉及该县近八成的乡镇卫生院。涉案的院长、副院长分别获得三个月拘役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两名医药公司业务员则分别被判刑五年半、三年半。
遂平县法院认定,2011年,郑州某药业有限公司招聘夏某为业务员,负责驻马店、信阳等地业务开展。2012年初,夏某与邹某口头约定合伙在遂平县销售所在公司代理的药品血栓通,后二人一起以邹某的名义与公司签订了代理销售协议。2012年至2016年,夏某伙同邹某在向遂平县各乡镇卫生院销售血栓通过程中,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按照事先约定的回扣标准,多次送给遂平县文成、槐树、常庄、嵖岈山、沈寨、褚堂、张店、玉山、车站、和兴等乡镇卫生院院长(10人)及副院长(3人)回扣款共计人民币172.64万元,送给文城乡卫生院坐诊医生张某(另案处理)药品回扣款共计人民币17.15万元。
遂平县法院遂以行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夏某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十三万元;以同样罪名判处邹某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二万元。夏某提出上诉后,驻马店市中院二审改判为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三万元。涉案的院长、副院长则分别获得拘役三个月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顾客在超市购物时在湿滑的地板上滑倒受伤,超市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被判担责一成半。近日,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了该起案件,被告某大型超市支付原告李某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26590.42元。
遂平县五旬男子李某因家务琐事与儿媳母亲发生争吵,竟持菜刀将儿媳母女砍伤。近日,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了此案,最终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四年零二个月。
为切实提高广大群众防范假冒伪劣商品的意识和水平,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近日,遂平县公安局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农资销售点,开展了打击“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专项工作。
2月27日上午,遂平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和控申股联合,帮助一名走失群众找到家人,并将其送回家中,受到当地群众好评。
2月22日,遂平县公安局民警通过不懈努力,成功敦促某网上在逃人员毛某,主动到辖区派出所投案自首。
为进一步强化学生的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校园违法犯罪。2月21日上午,遂平县公安局组织民警走进实验中学,为全校师生带来了一堂别开生面的法制安全教育讲座。
2月14日,遂平县公安局依法处置一起冠名“魔神”的网民,蓄意捏造事实编造谣言,在网上发帖污蔑执法民警的事件,刘某等8名涉事违法人员受到应有的法律处罚。
遂平县局督察大队坚定贯彻落实市公安局和县公安局党委的要求,对全县辖区内发生的所有入室盗窃案件逐起进行责任倒查。近日,督察大队大队长苗刚组织督察民警在对一起入室盗窃案件受害人进行走访调查时,获取重要线索,立即督促相关警种及时跟进侦查,一举侦破4起入室盗窃案件。
近日,遂平县公安局组织民警深入到各个学校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检查工作。这次检查为全县校园消防安全稳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按照市局关于“清风警营·廉洁双节”2017年廉政集中教育系列活动的工作部署,2月20日上午,遂平县公安局在四楼会议室为全局公安民警上了一堂题为“坚守道德底线、清正廉洁做人”的党课。
为进一步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近日,遂平县公安局组织民警深入辖区中小学校开展防盗、防火、防意外事故等安全常识为内容的安全教育活动。
手上拿着法院生效判决却拒不执行,心存侥幸欲逃避债务,没想到最终因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而面临刑事处罚。近日,遂平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被司法拘留两次后,仍不还钱的案件,最终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2017年春节过后,各学校相继开学。为上好开学禁毒宣传第一课,遂平县公安局禁毒大队积极与各学校联系,并组织民警走进校园,为学校师生开展禁毒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巩固校园“无毒净土”成果。
近期,遂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按照上级工作部署要求,采取“四个立足”措施,扎实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提示集中宣传工作。
为了密切警民关系,推动“平安遂平”建设,遂平县公安局“四措并举”,提升理念、创新举措,进一步夯实群众基础,做实优质服务,全面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全面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