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广电局,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台: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以下简称《国歌法》)相关规定,维护国歌尊严,规范国歌奏唱、播放和使用,现就学习宣传贯彻《国歌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颁布和实施《国歌法》的重要意义。国歌是宪法确定的国家重要象征和标志。颁布和实施《国歌法》是落实宪法规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的重要举措。要通过《国歌法》的实施,增强公民国家观念,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励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共同奋斗。
二、积极开展《国歌法》的宣传工作。广播电视和报刊等新闻媒体应当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对《国歌法》和国歌的宣传,宣传国歌历史和精神内涵,普及奏唱礼仪知识,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唱国歌、爱国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三、广播电台、电视台应当依法播放国歌。在国庆节、国际劳动节等重要的国家法定节日、纪念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台,应当于北京时间上午10点整在其主频率、主频道播放国歌。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应当在适当的时点依法播放国歌。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国歌应当与前后节目相协调,维护国歌尊严。
四、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国歌应当使用国歌官方录音版本。在官方录音版本确定前,广播电台、电视台可以使用当前符合国歌标准演奏曲谱的通用版本。电视台播放国歌时,所配视频由中央电视台按照《国歌法》精神组织专家审定后录制。
五、新闻媒体在对奏唱国歌场合的宣传报道中,应当遵守《国歌法》有关规定。
六、各相关单位应当做好对新闻媒体、出版物、电影、电视剧等有关国歌使用的审核工作,防止出现国歌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等有损国歌尊严、违反《国歌法》规定的情形。
七、各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加强对国歌的奏唱、播放和使用的监督管理,对《国歌法》实施过程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及时上报总局。
请接本通知后,立即转发相关单位认真执行。
[环球时报驻香港特约记者 杨伟民]《国歌法》一个月前已在内地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审议刑法修正案,在内地刑法中加入条文,侮辱国歌情节严重者可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等。
【环球网综合报道】香港的家庭与学校合作事宜委员会日前发布2017年《小学概览》,有港媒发现,至少有20所学校列明加强学生建立国民身份认同的教育。圣公会天水围灵爱小学校长孔伟成表示,每年会安排学生参与内地交流。
国歌法属于全国性法律,在一国之下奏唱国歌,是所有公民都必须接受的。正是因为有人不愿接受国歌法中的规定,才会产生所谓的“打压感”。
记者获悉,10月25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对河南广电十九大系列报道提出表扬,还对河南广电全媒体的《改革发展新辞典》专门点赞。
宣传收藏品“丝路盛典玉玺”的电视购物短片广告,时长严重超过规定标准,违反了每条电视购物短片广告不得超过3分钟的规定,且存在夸大夸张宣传、误导消费等违规问题。
6月6日,河南省出版物质量管理工作暨总局质检中心河南分中心成立座谈会在郑州举行。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河南分中心主要承担出版物内容审读、审听、审看,出版物编校质量、内容质量、印制质量、设计质量检测,非法和违禁出版物技术鉴定等工作。
着力解决片面强调收视率、收听率、上座率、点击率、排行榜、发行量等问题,进一步研究遏制明星“天价片酬”的有效措施,促进影视业健康发展。推进网络出版监管系统工程二期、“扫黄打非”大数据监管和技术装备保障工程建设,建立全国报刊年检信息化系统,推动网络文学作品数字内容标识试点应用。
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广播电视规划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消息,2016年9月29日下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党组召开总局干部大会,中组部常务副部长陈希、中宣部常务副部长黄坤明出席大会。
9月27日,来自中央台、国际台、各省级台等全国广播技术专家会聚郑州,共同参加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科技委广播专业委员会八届十次会议,探讨数字音频广播新技术及广播科技发展。
近日,针对部分商业视听节目网站违规发布社会类、娱乐类新闻节目,内容导向不正等问题时有发生等问题,广电总局印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类、娱乐类新闻节目管理的通知》。
坚持严格管理,坚决制止少儿节目商业化、成人化、过度娱乐化倾向,规范治理少儿功利性选秀、少儿真人秀等节目类型。
近日,网曝广电总局出了一份关于进一步规范电视剧及相关广告播出管理的通知,其中名言“剧中不得插播广告及节目”。
近日,网曝广电总局出了一份关于进一步规范电视剧及相关广告播出管理的通知,其中名言“剧中不得插播广告及节目”。
近日,网曝广电总局出了一份关于进一步规范电视剧及相关广告播出管理的通知,其中名言“剧中不得插播广告及节目”。
早在2011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就下发规定,要求每集电视剧中间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