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15日电 今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公布“陈文辉等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徐玉玉案’)二审裁定。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并送达了第二审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陈文辉、黄进春、陈宝生的上诉,维持原判。
资料图:一审宣判。图片来源: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被告人陈文辉、郑金锋、黄进春、熊超、陈宝生、郑贤聪、陈福地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一案,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7月19日一审宣判,被告人陈文辉犯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郑金锋、黄进春、熊超、陈宝生、郑贤聪、陈福地犯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十五年不等,罚金十万元到六十万元不等。
宣判后,陈文辉、黄进春、陈宝生不服,提出上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上诉人,听取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意见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对一审判决认定的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事实、证据予以确认。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上诉人陈文辉、黄进春、陈宝生伙同原审被告人郑金锋、熊超、郑贤聪、陈福地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拨打电话骗取他人钱款,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上诉人陈文辉还以非法方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其行为又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陈文辉在诈骗被害人徐玉玉的犯罪过程中,直接拨打诈骗电话,骗取徐玉玉的钱款,造成徐玉玉死亡,系罪责最为严重的主犯。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依法作出上述裁定。
临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告,定于7月19日9时00分在临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宣判被告人陈文辉、郑金锋、黄进春、熊超、陈宝生、郑贤聪、陈福地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一案。
这7人是一个电信诈骗团伙,在江西九江租住了一个场所,冒充教育局及财政局,编造发放助学贷款的谎言进行诈骗。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的徐玉玉被电信诈骗案,经山东省临沂市人民检察院审查终结,于2017年4月17日向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
新京报记者 谷岳飞 摄 “诈骗在他们眼中,成了一种职业,仅仅是谋生的手段,所以出现一家人甚至一个村都在诈骗。和陈文辉一样,陈俊也出身在贫寒之家,他的童年记忆里,度日的艰辛伴随着父母无休止的争吵。
山东:徐玉玉电信诈骗案告破 4人被抓2人在逃
按照南京邮电大学录取通知书中的要求,学生需要在20号之前把学费打进学校寄送的银行卡里,学校会自动扣款。
曾自责“没有人会觉得我可怜,一切都是我自找的,怪就怪自己笨。”
徐玉玉的母亲李自云想起女儿就哭,徐连彬忍着悲伤接受一波又一波的媒体采访,“我们孩子太老实了,希望其他家庭不要再受骗。
教育部郑重提醒广大学生尤其大学新生,无论是哪个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助,不应要求学生到A TM或网上进行双向互动操作。
徐玉玉的母亲李自云告诉记者,女儿平时生活非常节俭,“高中住校时,她每个月只用200多块钱的生活费。
得知被骗后,徐玉玉伤心欲绝,郁结于心,最终导致心脏骤停。
山东省临沂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陈文辉犯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告人郑金锋、黄进春、熊超、陈宝生、郑贤聪、陈福地犯诈骗罪,向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在诈骗被害人徐玉玉的犯罪过程中起次要作用;被告人陈福地诈骗金额8万余元,在诈骗被害人徐玉玉的犯罪过程中起次要作用。
一个诈骗电话骗光了山东临沂准大学生徐玉玉的全部学费,也骗走了这个18岁女孩的年轻生命。点击查看高清原图 陈文辉要求徐玉玉把存有学费的银行卡全额提现,然后把这些现金存入到他指定的助学金账号进行激活。
徐玉玉案引爆舆论后,26日公安部发布消息,犯罪嫌疑人陈福地、郑金锋、黄进春、熊超已被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文辉、郑贤聪在逃。
晚报记者调查得知,当时用于诈骗开头为“171”的号码归属地为济南,目前仍处于关机状态。无独有偶,8月19日,临沂市河东区汤头镇派出所接到一起报警,女大学生说自己被骗了,经警方询问,原来是该女大学生遭遇了电话诈骗,家里东拼西凑的6800元学费被骗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