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节假日都能免收高速公路小型客车通行费吗?对秸秆运输车辆能否免收通行费行?残疾人出行,走高速公路能否减免通行费?对于物流运输企业,能不能统一降低高速收费标准?蔬菜秧苗能否纳入免费绿色通道范围?
针对近期有关降低或减免高速公路收费的种种意见,本月21日、24日,交通运输部一一回应。
第一财经记者注意到,交通运输部的基本态度是“进一步扩大免费范围,除考虑现有政策的实施效果外,还需要综合考虑收费公路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政府财政补偿能力以及我国收费公路收支状况等因素。”“收费公路在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物流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债务增长和筹资任务仍然较重的双重压力。”“在国家财政资金仍然紧张的的情况下,继续坚持收费公路政策,仍然是保障公路建设发展的必然选择。”
高速公路为出行者提供高品质服务,侧重效率实现。图为本月15日刚通车的北京至新疆高速公路。摄影/章轲
今年“两会”期间,有人大代表建议所有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
事实上,自2012年国庆长假开始,我国就实施了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的政策,免费范围确定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
“主要是考虑这四个节假日在公众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最为突出,公众出行需求增长最为明显,假日期间公路交通流量增长并导致收费站拥堵现象最为严重。”交通运输部回应说。
调查结果显示,免费政策实施后,由于实行抬杆放行,小型客车通过收费站的时间由原来平均14-20秒/辆缩短到2-4秒/辆,极大地提高了公路收费站的通行效率,缓解了收费站拥堵,方便了公众假日出行,基本实现了改革初衷。
但任何政策都有两面性。交通运输部介绍,随着该政策的深入实施,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主要是免费通行期间,一些重要干线公路交通量剧增,远远超过设计通行能力,出现车行缓慢和拥堵现象;发生交通事故时,极易造成长时间长距离公路拥堵,社会反响强烈。
对于所有的节假日都免收高速公路小型客车通行费的建议,交通运输部回应称,“从我国现有情况看,还不具备相应的条件。”“收费公路投资经营企业是受法律保护的自负盈亏的经营主体,扩大免费范围,需要政府依法出台和落实相应的补偿政策措施,但目前各地政府财力普遍紧张,难以落实。”“扩大免费范围,必将进一步减少收费公路的收入,影响收费公路债务正常偿还。”
6月28日,交通运输部公布的《2016年全国收费公路统计公报》显示,2016年度,全国收费公路通行费收入为4548.5亿元,支出总额为8691.7亿元。通行费收支缺口4143.3亿元。收费公路支出中,偿还债务本金支出4750.5亿元,偿还债务利息支出2313.3亿元,养护支出476.3亿元,公路及附属设施改扩建工程支出228.7亿元,运营管理支出596.8亿元,税费支出308.9亿元,其他支出17.3亿元,分别占收费公路支出总额的54.7%、26.6%、5.5%、2.6%、6.9%、3.6%和0.2%。
对于秸秆运输车辆能否免收通行费的问题,交通运输部回应称,“秸秆运输免收车辆通行费不符合市场公平原则”,收费公路的债权人、投资者与秸秆运输企业都是平等的市场主体关系,相互之间没有补贴的义务,将秸秆运输车辆纳入通行费减免范围,一定程度上减损收费公路债权人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影响收费公路政策的稳定性和政策的公信力,影响社会投资意念和投资信心,违背市场公平原则,不宜轻易突破规定。
同样,物流企业想统一降低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难度也较大。交通运输部表示,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收费公路的收费标准,是根据公路的技术等级、投资总额、当地物价指数、偿还贷款或者有偿集资款的期限和收回投资的期限,以及交通量等因素计算确定,并由省级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的。从我国现有情况看,统一降低高速收费标准,尚不具备条件。
此外,交通运输部认为,蔬菜秧苗不属于消费型商品,不符合“绿色通道”政策的优惠范围;残疾人出行,有公路保障和服务,但并没有列入减免收车辆通行费范围。
“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公路。”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虞明远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用路者付费”其实更加体现了“谁受益、谁负担”的公平性原则,继续坚持收费公路政策既是客观需要,也是现实之举。
虞明远说,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和公路交通发展需求,未来一段时间,我国公路基础设施建设仍处于集中建设、加快成网的关键阶段,公路建设任务依然繁重,资金需求规模依然庞大。
7月14日,京新高速内蒙段纳林湖收费站。摄影/章轲
交通运输部初步估算,公路建设每年需投入资金超过1万亿元,每年的养护、运营与管理费用也多达数千亿元。
“长期收费的目的不是为了赚钱,而是为了保持我国公路建设养护的可持续,保障长期提供优质的通行服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王伟说。
据第一财经记者了解,目前我国97%左右的公路为非收费公路,收费的仅占公路总里程3%左右,以高速公路为主。
北京大学—林肯研究院城市发展与土地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刘志介绍,以前美国的高速公路不收费,但是现在它的高速公路上也开始修建收费站,并且采用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根本原因就是财政压力太大,财政无法满足的时候就只能采用“使用者付费”的原则。
根据交通运输部此前提出的“两个公路体系”构想,非收费公路体系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体现公益性,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收费公路体系提供高品质服务,侧重效率实现,继续用市场方式筹措资金。
“两者共同构成功能全面完善的公路基础设施网络,这是符合我国国情的一种战略选择。”虞明远说。
政府收费公路“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模式终结了。“收费公路专项债券对应项目形成的基础设施资产和收费公路权益,应当严格按照债券发行时约定的用途使用,不得用于抵质押。
统计公告显示,截至2015年底,全国收费公路累计建设投资总额为69488.5亿元,其中近7成是举借债务本金47668.8亿元。2015年度全国收费公路减免车辆通行费总额为实际通行费收入的13.3%,为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促进旅游业发展、实惠人民群众出行做出了突出贡献。
截至9月20日,全国29个省区市公布了2015年收费公路统计公布。全年支出中大约七成用于偿还债务本金和利息,用于养护的费用占比还不到7%。已公布数据的各省比较,福建省收费公路为偿还债务花的钱,占总支出的比例最高,达到88.7%。
交通部在《若干意见》中提出,推进《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科学合理确定公路收费标准。
8月9日,交通运输部就人大建议第4147号关于要求完善收费公路政策的建议和人大建议第1306号关于优化重大节假日高速公路免费政策的建议作出答复,表示《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已上报国务院,拟对收费公路范围、期限、标准及减免等事项重新作出统一规定。
而在历时1个月的征求意见过程中,“高速公路将长期收费”引发了一系列争议和追问:长期收费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重复收费?未来通行费会否降低?
从1988年第一条高速公路通车到如今总里程居世界第一,“借钱修路、收费还贷”的收费公路政策使我国快速将高速公路总规模做大。与此同时,也积累下债务高企、亏损加剧等诸多矛盾。
客观看,这份《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稿部分体现了解决公路收费问题的决心,有可圈点之处。而最受关注的是,在修订稿中,高速公路不再规定具体收费期限,而以该路网实际偿债期为准确定收费期限。
交通部表示按照"用路者付费"原则,实行长期收费是合理的。
收费公路将迎来重大改革。而为了满足公路的建设、养护、管理和债务偿还的资金需求,按照“用路者付费”原则,政府偿债的高速公路可能将长期收费。“中国公路的税收主要是两种,一是车购税,主要用于公路建设;二是成品油消费税,主要用于非收费普通公路养护。
高速公路230亿元,二级公路1亿元,独立桥梁隧道2亿元,分别占收费公路通行费收入的98.7%、0.4%和0.9%。其中,政府还贷公路收支结余17亿元,经营性公路收支缺口100亿元;高速公路收支缺口78亿元,二级公路收支缺口0.01亿元,独立桥梁隧道收支缺口5亿元。
高速公路230亿元,二级公路1亿元,独立桥梁隧道2亿元,分别占收费公路通行费收入的98.7%、0.4%和0.9%。其中,政府还贷公路收支结余17亿元,经营性公路收支缺口100亿元;高速公路收支缺口78亿元,二级公路收支缺口0.01亿元,独立桥梁隧道收支缺口5亿元。
收费公路多达上千亿的亏损数额,难逃“糊涂账”的质疑,有关部门必须给出明细账本,才能令公众信服。昨日,交通运输部公布2014年收费公路统计公报,公报指出,2014年度,全国收费公路收支平衡结果为负1571.1亿元,除去政策性减免车辆通行费473.7亿元,实际亏损超1000亿元。
28日,交通运输部党组书记、部长杨传堂在2015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上表示,2015年将推动交通运输改革的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良性互动、有机结合,加快推进收费公路管理改革、长江干线航道管理体制等重点领域的改革,力争取得实质性进展。
据交通运输部网站消息,2015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近日闭幕。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翁孟勇在会上强调,推动交通运输主动适应新常态,关键是树立新理念、把握新机遇、提出新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