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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专家:治理河北17万平米污水坑至少需2亿元

2017年04月24日07:02  来源:中国青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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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参与治理渗坑时使用过的铁桶,已经被严重腐蚀。

  村民参与治理渗坑时使用过的铁桶,已经被严重腐蚀。

化肥厂渗坑的三分之一经过治理,但水质仍然呈黄褐色。

  化肥厂渗坑的三分之一经过治理,但水质仍然呈黄褐色。

左侧水样取自化肥厂渗坑经过治理的部分,颜色较浅;右侧水样取自同一渗坑未经治理的部分,颜色更深。

  左侧水样取自化肥厂渗坑经过治理的部分,颜色较浅;右侧水样取自同一渗坑未经治理的部分,颜色更深。

4月19日,廊坊市大城县南赵扶镇,津保路以北约八九百米处,一个巨大的污水坑中,水体呈现红褐色。 新京报记者 尹亚飞 摄

  4月19日,廊坊市大城县南赵扶镇,津保路以北约八九百米处,一个巨大的污水坑中,水体呈现红褐色。 新京报记者 尹亚飞 摄

  4月19日以来,河北廊坊市大城县的多位官员因“污水渗坑”事件被问责。

  这源于民间环保组织“两江环保”在早些时候一次“十分偶然”的发现以及网络曝光。

  在大城县,这两个渗坑并不是“秘密”。

  按照大城县政府的说法,从2014年起,县里就组织相关单位分别对两处渗坑污染水体进行治理,但治理工作一直未完成。主要原因是水质出现反弹,没有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在治理过程中,南赵扶镇政府还将一家参与治理的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解除两者签订的合同,并索赔相关经济损失。

  尽管镇政府最终胜诉,但渗坑治理工作却停滞下来。

  渗坑周边曾聚集多家化工企业

  2015年夏天,南赵扶镇南赵扶村村民徐军、孙振、孙桦等人拿着3瓶水样,前往大城县环保局举报村里的白马河污染和污水渗坑问题。

  3瓶水样分别取自白马河、化肥厂渗坑和砖厂渗坑。

  这两个渗坑正是近期被“两江环保”曝光的“超级工业污水渗坑”,一个17万平方米、一个3万平方米。

  当地多名村民介绍,这些大坑开挖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北面近17万平方米的大坑(即砖厂坑)是村民集资修建砖厂时取土而形成,南侧靠近村子的大坑(即化肥厂坑)是因村民取土垫宅基地形成。

  年过七旬的村民孙进说,上世纪七十年代初,村北的砖厂刚刚建立,周边的土地下挖两三米,就会有地下水涌出。没有污染前,两个大坑水质较好,冬天,露出冰面的芦苇就有一人多高。周边的玉米地也都用坑中的水来浇灌。

  上世纪七十年代,村北侧又建成了化肥厂、磷肥厂。“一刮西北风,大烟囱排出的红白烟雾就会飘进村里,那味道噎嗓子。”孙进说,没过几年,两个厂子在村民的反对下接连关停。后来,化肥厂附近的地方又建起了生产树脂的化工厂。

  2010年前后,更多工业企业聚集在了村北侧。孙进说,当时电镀厂就有五六个。

  孙振的家就在化肥厂污水渗坑两三百米开外的地方,“没有人处理污水,都是直接排在地表和坑里。”他说,两三年前,电镀厂逐渐搬走。

  让南赵扶村村民真正开始关注“污水渗坑”,则是源于那一罐罐外来的废酸。

  4月19日,大城县政府发布情况说明称,被曝光的两个渗坑污染系由旺村镇村民李某某叔侄将废酸倾倒进坑塘所致。

  李某某叔侄于2011年至2012年从外地拉来废酸倾倒于坑中。经调查,二人共计倾倒废酸6.1吨。

  村民郭强和老伴就住在砖厂渗坑附近。他清楚记得有一天早晨,他照例来到坑边看庄稼和树苗,闻到一股刺鼻的酸味。为确定气味来自坑里,他从坑里舀水浇在土上,霎时泛起了白沫。

  “以前这坑边都是我种的树,后来全死了。”他指着坑边光秃秃的黄土说。如今他的田地只种了些耐旱作物,不灌溉,看天吃饭。

  孙进说,渗坑被污染后,明显感觉到井水更咸更涩了,煮开后会漂起白沫,煮一锅稀饭,能捞出半碗白沫来。

  村里的年轻人,很少再用机井里打出来的水。村民孙桦一家6口人,只有老两口喝着井水,儿子一家4口则用电动三轮从五六公里外的县城,买每桶2块钱的桶装纯净水喝,只有洗澡洗衣才用井水。

  对郭强来说,即便是用买来的桶装纯净水,他也要用净水器过滤一遍。这台机器花了他7000多元。

  未能完成的渗坑治理

  对两个污水渗坑,大城县政府从2014年着手开始治理,但一直到被“两江环保”曝光,治理工作并未完成。

  大城县政府表示,2014年3月,经过调查比较,选定龙淼公司对砖厂渗坑进行治理;选定碧水源公司对化肥厂渗坑进行治理。

  在砖厂渗坑治理方面,第一次治理时间为2014年4月至当年7月,合同约定水治理后pH值6-9之间,色度50,无异味。乙方完成治理后,经县环保局监测站验收合格,并出具了报告。但是8月底水质出现反弹,到2015年11月又进行了第二次治理。2016年9月,水质再次出现反弹,镇政府要求治理公司继续进行治理,该公司以各种理由拒不执行。

  对于参与治理砖厂渗坑的“龙淼公司”,有多家媒体报道称,可查到河北龙淼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和河北龙淼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两家企业,但两家公司均否认与大城县人民政府曾有过合作。

  大城县政府称,化肥厂渗坑于2014年4月至7月进行了治理,合同约定,治理完成后,水的pH值达到6-9之间,色度50,无异味。由于技术等原因,第一次治理未达到要求。于2014年10月到2016年6月,南赵扶镇又分两次与碧水源公司签订《补充合同》,该公司均未达到治理要求。

  据央视报道,近日,环保部与当地的联合调查组在河北大城县渗坑现场采样监测,两处渗坑共14个点位中,pH值小于3的有12处,有部分点位铜、锌、铬、镉、铅等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Ⅴ类相关限值。

  显然,这是一场没有完成的治理。

文章关键词: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治理方案;治理工程;环保组织;治理效果 责编:王芳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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