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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金“新坑”不断涌现 本质就是非法集资、网络传销

2017年03月13日08:05  来源: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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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金“新坑”不断涌现 本质就是非法集资、网络传销

  记者说

  “理财投资要对自己的资金负责,投资前要基于理性的分析,继而判断是否投资。培养投资理财常识非常必要。”

  “3·15”将近,对于金融消费者而言,最好的维权方法就是“防患于未然”。尤其是近年来,新型金融骗局不断涌现,无论是问题P2P平台,还是虚拟币、微商等不同形式的案例,褪去其“新金融”的外衣,其本质都是涉嫌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等,然而一旦陷入坑中,维权之路漫漫,少则一两年,多则遥遥无期。有业内人士提醒,在实际中,轻易赚钱的途径还真没有。切记不要将所有资金投资到一种产品中,投资理财还要切记分散投资,“这样即使出现问题,也不至于倾家荡产”。

  新快报记者 许莉芸

  实习生 樊梦迪/文

  案例1

  云在指尖被查处,当心“微商传销”的骗局

  “只要一部手机,一个微信账号,消费128元就能代理整个商城产品,在家里发链接,就能轻松月入上万,甚至十几万!”这段充满诱惑的描述,最终让260万人陷入微商传销骗局。

  2016年10月,湖北省咸宁市工商局发布公告称,“云在指尖”涉嫌传销一案已结案,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3950余万元。微信方面也已将“云在指尖”相关公众账号封号。

  “云在指尖”只听名字很容易想到云计算,其实这是一家微商分销平台。微信用户只要分享了“云在指尖”的链接,且被其他人关注,这位分享链接的用户就能成为“云在指尖”的会员,此外,关注链接的在该商家买任何东西,分享人都可以获得该笔消费利润40%的收益;同时会员可以发展代理,如果会员下面一级的朋友买东西,可从第二级直到六级都可获得利润的10%,从第7-8级可获利润的6%。

  类似的案例数不胜数,早在2015年底全国工商系统网络传销监测查处工作座谈会上,WV梦幻之旅、云在指尖、商务商会、中绿资本运作等就被认定为网络传销。

  新型传销套路深,不要轻易信!

  建议

  随着互联网、社交软件以及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发展,传销组织也打破了常规的面对面、口相传的方式,令传销组织的网络搭建和资金聚拢变得迅速可得。对此,新快报记者总结如下“套路”:

  首先,新型传销迷惑性更强,极易被包装成正常商品销售,例如入会后会员折扣、分享朋友圈返现等。但是商品都是保健品、玉石等市场价格不透明等商品。

  其次,由于每次骗取金额不大,但是扩散极快,受骗人数极多。得益于社交软件的庞大用户群,微商传销的入会门槛也低,金额往往在几百元到一万元之间,再加上不需要活动场地,仅仅一部手机就可以参与。

  但是,这类传销组织一般都宣扬不劳而获,常常打出“轻松赚钱,月入N万”等噱头,热衷宣传高大上的背景来引诱更多贪慕钱财的人加入。

  “在本质上,只要抓住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下线,形成层级网络;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或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奖金)这三个主要特征,就一定能把传销揪出来,”有律师提醒。

  案例2

  伪国资系P2P,“挂着羊头卖狗肉”

  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2月,正常运营的网贷平台共2335家,其中国资系平台数量为171家,目前,共有16家国资系平台处于停业状态或是问题平台。

  去年,有业内人士更爆出:“国资平台可以交易”,“儿子辈”的国资背景“喝茶费”每年300万-500万元不等。比如2016年底爆出问题的“深鹏金服”。用一句话总结就是,隔了五层关系才跟国企沾边,并且入股四个月后国企股东就闪退。

  工商信息显示,2016年8月30日,公司投资人从陈杰(自然人股东)变更为北京深航颐和投资责任有限公司(法人股东)、陈杰(自然人股东),以及民京控股有限公司(法人)股东。仅4个月后的2016年12月28日,公司的企业信息再一次变更,变更后投资人里已没有深航颐和的身影。另外,无论是深航颐和还是两家法人股东企业,都不属于国企。新快报记者根据法人股东企业再层层向上查询时,相隔了五家公司,才最终发现了国企“中国航空集团公司”的身影。

  建议

  学会识别伪国资

  去年以来,部分打着“国资系”标签的平台,也先后出现问题。盈灿咨询研究员王春影提醒投资人,须注意主动识别P2P平台国资背景的真伪。

  王春影指出,背靠大树虽然可以为平台增信,但股权层级越多、股权比例越低。股东是国属还是省、市、区属,都会影响国资股东对P2P网贷平台的增信实力。

  据了解,为了抱上国资的“大腿”,一般有以下几个手段,首先是偷梁换柱,平台与国企没有股权关系,却故意混淆国资概念,把非国企认定为国企来误导投资人,比如在公司名字中有“国、昌”等似国企名字的字样,从而混淆投资人;其次是变动移出,即设立之初确实有国资股东参股,但后来国资成分退出却没有公开声明;再次就是多层参股或控股,平台与国资之间只有间接联系,比如自己公司是国资公司子公司持股的某个有限合伙投资基金,可能都是曾孙辈,却硬是号称“国资系”;还有就是虚假宣传,比如购买国企背景空壳公司或者借助某种关系成立一个壳公司等。

  识别伪国资的方式,可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P2P平台的股东登记情况,并着重留意是否有异常经营、股权冻结、股权出质的情况。

  案例3

  新型理财方式,真金变积分还可以消费?

  缴纳1万元的会费,就可获得1万个全球兑购物券,用于在全球兑网购平台上兑换商品。不仅如此,平台还赠送市值1万元的网络黄金超值积分(EGD-Super,简称ES),积分可以增值,还可以提现。这种所谓的“新型投资理财方式”,实则是以虚拟货币为噱头进行网络传销,而会员的投入往往血本无归。

  这起在去年底被徐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破获的“网络黄金积分”传销案截至案发,该组织共计发展会员50余万人,涉及资金1.09亿元。

  2014年8月以来,犯罪嫌疑人裴某、王某芳夫妇创立未来世界集团有限公司、未来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系空壳公司),租用境内外服务器,搭建网上交易平台、全球兑网购平台以及12个会员平台,以交易所谓虚拟货币加密数字资产——“网络黄金超值积分”(简称ES)为名,以“静态收益”、“动态收益”两种高额回报为诱饵,大肆发展人员加入。

  事实上,参与者最初得到的这个ES积分只是参与者网络账户内的一个数字,想要把它转换为真金白银,需要遵照公司内的一系列规定,比如只能提取升值部分而不能提出本金,而即使提取升值部分也仍有种种限制。而积分的涨幅是由犯罪嫌疑人裴某根据财务报表自己来操控的。

  打着虚拟货币的幌子,实际上是网络传销

  建议

  近年来,“虚拟货币”类案件集中爆发,以“数字货币”等新概念伪装,一般涉及传销、集资诈骗、诈骗等多个罪名。此类以虚拟货币为噱头的网络传销案件,较传统意义上的传销更具欺骗性和诱惑性。

文章关键词:网络传销;微商;传销组织;非法集资;集资诈骗 责编:彭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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