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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24日,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广东省原副省长刘志庚受贿一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指控:1993年至2012年,被告人刘志庚利用其担任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区长、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书记、东莞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东莞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志茂、东莞市华瑞房地产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曾小华、新亚洲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张峻、深圳市慧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枫等单位和个人在股权收购、土地置换、银行贷款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其家人等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817.015069万元。
法庭上,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刘志庚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刘志庚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被告人的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60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有媒体披露,2013年底中央巡视组进驻广东后,收到不少关于刘志庚主政东莞期间的举报材料,指称他是东莞色情产业的“保护伞”。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广东省原副省长刘志庚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1995.08-2002.04 深圳市龙岗区委书记(其间:1996.09-1999.06在吉林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在职博士研究生学习);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广东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刘志庚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刘志庚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广东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刘志庚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2016年2月2日至2月3日,广东省副省长刘志庚接连率队赴湛江、韶关检查督导春运工作。一位接近刘志庚的人士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刘志庚在东莞时不敢得罪梁耀辉,私下以“哥”相称。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广东省原副省长刘志庚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2016年2月5日上午,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镇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门楼前人头攒动,红色横幅上书“坚决拥护党中央为民除害 东莞人民欢欣鼓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