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意场上,老王一度是个成功商人的典范。而在情场上,他也春风得意,娶了个小他近10岁的能干媳妇,有个幸福家庭。但老王还不满足,偷偷包养了一个小他20多岁的小三,生下一个私生女后,他与小三签下3000万元抚养费协议,并当即支付1000万元。后来生意遇挫,老王想向小三讨回1000万元,小三不干,官司打上法院,这下纸包不住火了,愤怒的媳妇与老王离婚,小三也另寻新欢。但这个天价抚养费协议还算不算数呢?昨天晚报记者从西山区法院获悉:一审认定协议无效。
包养小他24岁的小三
今年50多岁的老王,10多年前从省外到昆明打拼。他在资金运作方面有独到之处,几年下来,成了一个大老板。
老王的家庭也很美满,媳妇张女士虽然比他小近10岁,但也是生意场上的女中豪杰,与他一起打拼,挣了不少钱,还给他生了一个宝贝女儿,一家子在昆明购置多处豪宅,可谓幸福满满。
“男人有钱就变坏”这句话,用在老王身上很恰当。2010年初,他背着娇妻爱女,偷偷包养了一个小三。这个叫雨点的小三,比老王足足小了两轮(24岁)。
老王在外面偷腥,媳妇张女士毫不知晓,因为老王不仅在昆明有事业,在省外一些城市也有公司,需要经常出差,这成了他的掩护。
签下天价抚养费协议
不久,雨点怀孕了。老王于是花钱请人来照顾。 2011年7月,雨点为他生下一个私生女。
老王再次喜得千金,但麻烦也来了。孩子1岁多时,被查出患有癫痫。
雨点以此为借口,要求老王给她母女俩一个保障,不然就把老王包养的事公布出来。老王怕媳妇知晓,于是花数百万元,在滇池路西贡码头附近给雨点买了一套别墅。
但雨点并不满足,提出女儿患有癫痫,要求老王支付3000万元抚养费,以保障孩子成长。老王就按雨点的提议,于2012年1月签下了一份天价抚养费协议。那时老王手头也宽裕,当即给了雨点1000万元,剩下的2000万元在协议上写明于2012年4月底前支付。
露馅后妻离子散
不过,到了约定的时间,老王的生意却遇到危机,主要原因是受到投资环境影响,放出去的资金收不回来,老王没有能力再支付剩下的2000万元。
但雨点却不管这些,不断向老王催要,并威胁说把这事告诉他媳妇。
老王被逼急了,也不计后果,他在律师的建议下,将小三告上西山区法院。他提出:怀疑雨点生下的私生女不是他亲生的,请求法庭委托鉴定机构做亲子鉴定。
但鉴定结论是,这个女儿是老王的亲生骨肉。
撕破脸后,去年5月6日,老王又告上法院,请求法官确认他和雨点签订的抚养费协议无效,要求雨点返还1000万元抚养费。
西山区法院受理后,考虑到老王与张女士婚姻存续期间,老王私下将夫妻共同财产1000万元给了雨点,让张女士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可张女士伤透了心,不愿意掺和这事儿。
不但如此,张女士还不跟老王过了,去年7月份,她与老王达成离婚协议,女儿由张女士抚养。跟小三讨要天价抚养费不同,张女士只要老王每月支付抚养费3500元。
法院认定协议无效
庭审时,雨点已经另寻新欢,又生了一个孩子。
法庭上,雨点表示,天价抚养费协议是老王自愿签的,这些钱用于抚养她和老王的私生女以及治病,所以她不仅不退还1000万元,还要向老王追讨剩下的2000万元。
但老王说,他给小三1000万元后,这些钱并没有用在女儿身上,雨点用这些钱买了一辆近200万元的豪车,还用于炒股。
西山区法院审理认为:合法婚姻受法律保护,婚外性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不过,非婚生子女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本案中涉及的抚养费协议,虽约定是以抚养费名义支付,但约定的金额远远超过抚养子女所需的合理数额。老王单独处理巨额夫妻共同财产,损害了合法婚姻配偶的财产权益,也有违公序良俗,且该协议有可能损害案外人第三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法院对抚养费协议的合法性不予认定。
考虑到这个孩子患有癫痫,法院酌情确定,抚养费应相对高一点。
于是,西山区法院一审判决:老王每月支付5000元抚养费到孩子18岁,一次性支付共计108万元;被告返还老王1000万元,扣除老王应当支付的108万元抚养费后,应当实际返还892万元给老王。
老王在外债台高筑
晚报记者采访了承办法官褚赢,他说:案件在审理中,老王向法庭提交了一些证据,比如:老王与张女士之间的离婚协议,是经五华区法院调解达成的,老王每月支付他与张女士之间生的女儿抚养费3500元。而且,老王在西山区法院当被告的案件,涉及标的近700多万元;还有安宁市法院正在执行老王的案件,标的有300万元。
拿到判决后,雨点不服,已向昆明中院提起上诉,案件正在二审中。
云报全媒体记者 柏立诚 通讯员 李文华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案件中的被执行人陈先生与申请人王女士本是夫妻关系,双方婚后生育一子小陈。因没有固定工作,儿子小陈的日常学习及生活等方面的费用,均靠两人外出务工挣钱维持。
叶秉锋的老家浙江开化县卫计委获知其在四川缴纳社会抚养费后,要求他在浙江开化重新缴纳。
“高中同学聚会,拆散一对是一对”,本来是句玩笑话,却在现实中真实上演。
“高中同学聚会,拆散一对是一对”,本来是句玩笑话,却在现实中真实上演。昨天武汉晚报记者从汉阳区人民法院获悉,法院对此进行了调解,男同学承担孩子每年24000元的抚养费,每月可探视一次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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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11月24日,原告王某据此起诉至滑县人民法院,请求法院确认原告与王大某、王小某之间不存在亲生父女关系,要求被告毛某返还原告抚养费等10万元、空调等财产及精神损害赔偿5万元。
对于两个孩子的被抚养人生活费,法院认为,张女士的长子年满13周岁,要求被抚养人生活费3112.6元并未超出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次子年满1周岁,要求的12228.13元未超出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
事故发生后我被鉴定为十级伤残,影响了我对孩子的抚养。
对于两个孩子的被抚养人生活费,法院认为,张女士的长子年满13周岁,要求被抚养人生活费3112.6元并未超出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次子年满1周岁,要求的12228.13元未超出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
法院说法:法官去世后案件交接出现纰漏。
忍耐和坚持了两年后,4岁的旺旺作为原告和妈妈高女士(原告法定代理人)一起将李某告到淇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孩子的爸爸李某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旺旺2014年12月31日前的抚养费30000元;自今年1月1日起,每月给付旺旺抚养费350元,至18周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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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前男友来找她,又是和好,又是要钱的,她让我帮她,我跟她说,以前的事,就让它过去吧。3、为什么人家背着你偷偷和前任联系,因为当你面联系你不让啊,人家只好偷偷联系,你可以让她当你面联系,有什么话摊开说,你帮她。
同居生下女儿后,要求对方给付女儿抚养费遭拒。今日上午二中院通报称,法院首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参加亲子鉴定,最终确定了孩子的身份。张先生辩称,他没和李女士同居,更不可能生下孩子,请求法院驳回小妮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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