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第十八届中央委员,天津市原市委代理书记、市长黄兴国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黄兴国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阳奉阴违,搞迷信活动,打探涉及本人的问题线索,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违规选拔任用干部并收受财物,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品、礼金,纵容、默许亲属利用其职务上的影响获取巨额利益,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其子谋取私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安排出访随行人员,对身边工作人员失察失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问题涉嫌犯罪。
黄兴国身为中央委员,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国家法律,政治上蜕变,经济上贪婪,生活上腐化,其违纪行为性质十分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极坏,严重破坏了天津的政治生态,损害了党的事业和形象,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黄兴国开除党籍处分;由监察部报请国务院批准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据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2017年8月9日,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共天津市委原代理书记、天津市人民政府原市长黄兴国受贿一案。
天津市委代理书记、市长黄兴国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而黄兴国关心的这名涉案高官,正是人称“武爷”,时任天津市政协副主席、市公安局局长的武长顺。
到今天,天津市原市委代理书记、市长黄兴国已被立案审查116天。对抗组织审查,黄兴国不是第一人,不过,中纪委在问题通报中直接点出,“打探涉及本人的问题线索”,黄兴国还是第一个。
这其中包括“破坏党的集中统一”、“打探涉及本人的问题线索”、“封官许愿”、“任人唯亲”和“违规安排出访随行人员”。根据中纪委4日通报,经查,黄兴国违反组织纪律,违规选拔任用干部并收受财物,封官许愿,任人唯亲。
根据中纪委4日通报,经查,黄兴国违反组织纪律,违规选拔任用干部并收受财物,封官许愿,任人唯亲。
文章导读: 9月10日22点30分,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天津市委代理书记、市长黄兴国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生于1954年10月的黄兴国,曾在浙江工作多年;2003年11月,北上天津出任市委副书记、副市长;2008年1月,担任天津市市长;2012年11月,当选中共中央委员;2014年12月,代理天津市委书记。
黄兴国,男,汉族,1954年10月生(57岁),浙江象山人,1973年9月入党,1972年11月参加工作,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2003.11——2007.06 天津市委副书记、副市长(2001.09——2004.08 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管理学博士学位)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 李洪鹏 编辑 岳三猛)今天,天津市委原代理书记、原市长黄兴国涉嫌受贿案在石家庄中院一审公开开庭。2017年8月9日,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共天津市委原代理书记、天津市人民政府原市长黄兴国受贿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