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毒地案发生于当地一家养猪场内,地下被填埋大量危险废物摄影/李显峰
备受社会关注的江苏“靖江毒地”案有了进展。12月21日,江苏省泰州市检察机关对该案提起公诉,检方以污染环境罪起诉周汝祥等3名涉案人员。在提起公诉前,检察机关已通过开展公益调查,促成涉案公司签订1.9亿元环境修复协议,目前已到账1.2亿元。
“靖江毒地”事件的公开,源于云南商人周建刚的实名举报。2015年9月,周在网上公开举报称,靖江的一个养猪场地下填埋了上万吨工业危废,而危废的主要来源是两家上市公司。经过记者调查,北京青年报刊发《养猪场地下的秘密》系列报道。同年12月,最高检、环保部、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此案。这也是第一起三部委联合挂牌督办的污染环境案。
3人涉环境污染罪被起诉
12月22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公布了靖江市原侯河石油化工厂填埋疑似危险废物案即“9·11”污染环境案的进展。12月21日,江苏省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院已经以污染环境罪对周汝祥等3名涉案人员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2003年10月,被告人扬州长青公司副总经理周汝祥与侯河化工厂法定代表人唐满华(2014年1月,因患鼻咽癌死亡)签订协议,长青公司将生产吡虫啉中产生的残渣补贴销售给侯河化工厂提炼处理。周汝祥明知侯河化工厂没有相关危险废物的处置资质,仍安排被告人原长青公司环保办副主任高冬书等人协助侯河化工厂非法处置上述危废直至2011年11月,共计转移危险废物至侯河化工厂1万余吨,且在该过程中多次提高给侯河化工厂的处置价格。
起诉书称,被告人原靖江市侯河石油化工厂押运员高苏清明知侯化工厂仅有菊酯残液的处置资质,仍听从唐满华的安排,于2005年9月至2011年9月间,多次押运长青公司生产的危险废物共计1万余吨至侯河化工厂,且负责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参与与长青公司结账等事宜。唐满华将不能出售或者勾兑的危险废物残渣、固体危险废物在侯河化工厂内予以填埋。其间,高冬书作为长青公司污水处理池和焚烧炉直接管理人员,明知侯河化工厂没有处理污泥残渣资质,仍根据周汝祥安排,分别于2010年12月和2011年7月份左右将两批共计30余吨污泥交由侯河化工厂非法处置。
因养猪场转手而东窗事发
“养猪场地下藏毒”因为云南商人周建刚的实名公开举报而案发。
2012年年初,侯河化工厂注销,唐满华在原址翻建华顺生猪养殖场。2015年2月,周建刚买下该养猪场,正式入驻后多久,周建刚皮肤病突然暴发,去医院就诊后,得知是环境刺激导致。经过调查,周建刚得知养殖场的前身是侯河化工厂,厂内深坑里埋有危险废物。
2015年7月,周建刚向靖江市环保局、公安局等多家单位和媒体实名举报。而周建刚事后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他没有等到结果,遂于9月底在网上公开此事。
据江苏省检察院通报,2015年9月,泰州市、靖江市检察院主动与环保部门、公安机关沟通联系,靖江市环保局于9月11日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后的当天就介入侦查工作。侦查监督、反渎职部门实行一体化联动,3次参与公安机关对污染环境犯罪案件侦查的讨论,会商侦查方向、取证要求等关键性问题。针对原侯河石油化工厂已于2012年注销,且该厂法定代表人唐满华已经病故的情况,引导公安机关将侦查方向调整为“提供污染源的上游企业”,结合专业检测机构的鉴定意见,将填埋的危险废物主要来源锁定为江苏长青农化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2015年9月27日,靖江市公安局以“20150911污染环境案”立案侦查。
涉案公司赔偿1.9亿元
据江苏省检方通报,泰州市、靖江市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于2015年9月启动环境公益调查程序。针对与环境公益诉讼密切关联的环节,检察干警积极建议侦查机关及时固定取证,夯实证据基础,并指导环保局审查鉴定单位资质、评定修复方案、审核损害赔偿的鉴定程序和方法。
2015年9月底,北京青年报记者对这起事件进行调查,随后刊发《养猪场地下的秘密》系列报道。同年12月18日,最高检、环保部、公安部首次采用联合挂牌方式督办此案。2016年10月7日,根据泰州当地环境资源类案件管辖归属规定,该案被移送至具有案件管辖权的泰州医药高新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6年3月起,经泰州、扬州两地政府以及靖江市马桥镇原侯河石油化工厂危险废物清理处置及环境修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江苏长青农化有限公司等相关企业多次协商,经过对危废处置和环境修复等相关费用的鉴定,达成赔偿意向1.9亿元并草拟了环境修复协议。
靖江市检察院审核并提出环境修复费用计算需有法定依据等三条修改意见,促成了该协议于今年6月15日正式签订,靖江市马桥镇原侯河石油化工厂危险废物清理处置及环境修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长青等公司签订环境修复协议。截至目前,涉案企业已支付1.2亿元环境修复费用。
举报人称其各项损失超千万
“靖江毒地”事件的举报人周建刚告诉北青报记者,一年多来,他一直在治疗污染引发的疾病,身体抵抗力较差。“病一直没好,最近又复发了。原来的治疗方案已经不能用了,有副作用,已经导致呼吸道痉挛。前不久住院一个多月,昏厥多次。”
周建刚买下涉事地块花费近300万元。在他举报之前,有人欲出10倍高价试图让他转让养殖场,被他拒绝。因为选择公开举报,他的投资打了水漂,涉事地块后来由当地政府接管,厂房也被拆除。
“因为不断治病,我花费大量费用,此外还造成其他间接损失,各项损失加起来远超1000万元。”周建刚说,他多次联系靖江当地政府部门,寻求赔偿或补偿方案,一直到最近,还在艰难协商当中。
目前为止,对周建刚举报之举唯一的交待,是靖江市环保局今年联系他,让他前去领取3000元奖励,按照《江苏省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奖励办法》规定,这已是最高奖励标准。周建刚说,即便自己遭受了这么大损失,他也从来没有后悔过当初举报此事。文/本报记者 李显峰
在一些污染产业集中、单项污染量大的地区,地方政府在强化监管之外也要转变思路,重视产业链建设,将当地污染性支柱产业和后续处理产业配套起来,从而缓解企业跨区域合法运输处理危废物的成本压力,引导其更加主动自觉地纳入规范管理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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铲除拿环境换GDP的现实土壤,遏制住官员制造污染政绩的冲动。如果畸形政绩观不改变,好多地方仍然走不出环保困境,以邻为壑,跨地域倾倒废料的闹剧还会继续重演。
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消息,黑龙江省日前出台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将全面排查整治医药制造企业环境污染问题。
十多米外就能闻到刺激性气味,黑色液体从破桶里流出,被污染土壤装填了1700多个编织袋、重达80吨;”
这批汞触媒非法倾倒河南境内之事,很快被举报至河南省环保厅。经审查,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促进中心符合相关法律关于环境公益诉讼原告主体资格的规定,属于洛阳中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19日,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检察院对外通报,吴中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污染环境罪,依法对苏州市康洁物资再生有限公司董事长徐某及直接责任人员金某等6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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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首例由河南公益组织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也是我国第一起涉及固体废弃物的跨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其中的焦点问题很多。环境公益诉讼是近年来全国范围的新生事物,同时也是热点,诉讼主体是否适合是案件能否立案的关键。
经审查,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促进中心符合相关法律关于环境公益诉讼原告主体资格的规定,属于洛阳中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记者查询了解到,本案则是首例由河南省内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也是我国第一起涉及跨省固体废弃物损害环境公益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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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省环保厅获悉,该厅在全省范围启动环境风险专项检查,重点对涉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情节严重或存在重大环境风险隐患的,采取停产治理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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