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1月29日电(记者白阳)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就意见的相关情况,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为什么要出台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
答:当前,社会治安形势日趋严峻复杂,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任务艰巨繁重,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还存在许多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期待的地方,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制度建设相对滞后,特别是随着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警务辅助人员法律地位不明、职责权限不清、职业保障偏低、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日益突出,甚至出现滥用职权、违法犯罪等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安部会同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研究制定的意见并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这为进一步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要求,必将不断推动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迈向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
问:意见从哪些方面对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进行了规范?
答:按照“依法规范、分类管理、责权明晰、合理使用、保障有力”的原则,意见从管理体制、岗位职责、人员招聘、管理监督、职业保障等方面对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进行了规范,力争到2017年年底,警务辅助人员管理体制基本理顺,岗位职责清晰明确,管理制度健全完善,职业保障规范到位,队伍素质和形象明显改善,提供公共安全服务的能力水平明显提升。
在管理体制方面,明确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地方政府要切实担负起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在岗位职责方面,立足现行法律框架,区分警种和部门,明确界定、列举了文职辅警可以协助开展非执法、不涉密岗位的相关辅助工作,勤务辅警可以协助开展执法岗位的相关辅助工作,以及辅警不得从事的相关工作。在人员招聘方面,明确警务辅助人员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等方式招聘使用,并规定了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在管理监督方面,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责任,并就日常管理制度、管理监督和退出机制作出规定。
问:意见对警务辅助人员管理使用提出哪些严格措施和要求?
答:意见总结了各地好的做法,紧紧抓住入口、纪律、责任、清理等关键环节,提出了严格规范管理使用的措施和要求,具体表现为“四个进一步”:
进一步严把入口,明确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会同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也可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按照批准的用人计划单独组织实施。公安机关各警种、单位和基层所队不得自行组织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招聘要统一标准和程序,严格选拔聘用社会优秀人才,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等人员,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进一步严明纪律,建立健全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监督和退出机制、投诉受理和反馈机制,严格警务辅助人员违法违纪行为处理,对违反公安机关纪律要求或者相关规章制度的,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或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开除或解除劳动关系;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进一步落实责任,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明确专门机构,负责警务辅助人员的管理监督,用人单位具体负责日常管理。逐级落实管理责任,对违规招聘使用警务辅助人员,以及因管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造成警务辅助队伍管理混乱、发生严重问题的,要严格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进一步清理规范,将本着积极稳妥、规范管理的原则,部署地方公安机关对现有警务辅助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和清理整顿,摸清底数、区别情况、依法依规、分类处理。对不符合条件的,依法妥善处理劳动(人事)关系;对符合条件的,依法规范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规范聘用程序,集中进行管理。
问:意见从哪些方面对保障警务辅助人员权益作了规定?
答:意见明确,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财政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层级化管理,建立考核晋升机制,其层级与薪酬待遇挂钩;对在本职岗位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警务辅助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特别优秀的警务辅助人员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要给予适当照顾;警务辅助人员协助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履行职责行为后果由所在公安机关承担;警务辅助人员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意见还明确警务辅助人员岗前培训和年度定期培训制度、统一着装和装备配备要求,以及因公(工)受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和因公(工)死亡被批准为烈士后的抚恤优待政策。
问:意见对政府各部门责任具体有哪些要求?
答:民政部门要做好因公(工)死亡符合烈士评定条件警务辅助人员的烈士评定及烈属抚恤工作,对依法评定为烈士的落实《烈士褒扬条例》规定的烈士褒扬金、一次性抚恤金和定期抚恤金等待遇。财政部门要做好警务辅助人员经费保障工作,将相关经费按规定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指导或会同公安机关,科学开展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合理确定薪酬标准,落实社会保障;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在组织人民警察招录工作中,按照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要求落实特别优秀警务辅助人员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照顾政策。
组织部门要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必须在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四个方面走在前列,以修养政治文化推进组织部门自身建设,为实现中国梦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国务院办公厅16日公布《关于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情况的通报》,发布我国首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结果。
“裸官”治理已被中央提上议事日程。
日前,网上流传的一封劲霸男装老总致员工的信将该公司推向了舆论视野。零售网创始人丁利国则表示,劲霸男装的市场下滑归根结底是国内服装品牌的运营模式有问题。上述信件中称,将对公司内部进行“整肃”,一些“不认同劲霸的价值观”、“以不劳而获、不负责任、不思进取的态度工作”的员工将离开。
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影响期内、正在接受调查尚无结论或已进入司法程序等影响使用,组织已经掌握,但尚未核实或未认真核实清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近年来,宝丰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强化案管中心管理监督职责,在案件管理上建立了“全程监控、案后评查”机制,从“第三方”角度对每位检察官办案数量、质量、效果等进行记录、评查,确保在深入推进改革过程中规范司法办案、完善内部监督、确保司法公正。
通知提出,严格执行干部监督信息报送制度,凡发现有领导干部外逃或涉嫌外逃的,要在48小时内逐级上报至中央组织部干部监督局。有业内人士指出,组织部门出台收紧干部出国的政策,或与反腐大背景下防范个别干部外逃有关。
通知提出,严格执行干部监督信息报送制度,凡发现有领导干部外逃或涉嫌外逃的,要在48小时内逐级上报至中央组织部干部监督局。有业内人士指出,组织部门出台收紧干部出国的政策,或与反腐大背景下防范个别干部外逃有关。
对于处级以上干部因私出国(境)一般不批准。
通知提出,严格执行干部监督信息报送制度,凡发现有领导干部外逃或涉嫌外逃的,要在48小时内逐级上报至中央组织部干部监督局。有业内人士指出,组织部门出台收紧干部出国的政策,或与反腐大背景下防范个别干部外逃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