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刘洋)今天上午,和颐酒店女子遇袭案涉事男子在朝阳法院受审,其因介绍卖淫罪名被指控。该案因涉及隐私未公开开庭,庭后办案检察官接受采访回应社会关切,称检方建议对其量刑1至3年。
据承办此案的检察官刘叶青介绍,涉案男子李某在和颐酒店发招嫖小广告,卖淫女经他介绍进酒店卖淫,他从嫖资里收取提成。因卖淫女无酒店房卡,需要坐电梯蹭其他客人的房卡上楼,而事发时遇袭女子“弯弯”在电梯里未找到房卡,这让李某觉得“弯弯”是跟他抢生意的卖淫女,便进行了拖拽。事件在网上发酵后,警方顺藤摸瓜侦查出了李某介绍卖淫的罪行。
而对于网友质疑为何不追究李某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刘叶青今天正式作出回应表示,根据罪刑法定原则,故意伤害罪的构成标准需要造成轻伤以上后果,寻衅滋事罪也需要造成轻伤以上后果或随意持械殴打他人,因此无法用以上罪名对李某进行刑法上的评价。
“我认为大家可以这样看待拖拽事件,虽然这个行为不构成犯罪,但是这作为一个线索,侦查人员查到了他介绍卖淫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我们要以证据来认定哪些行为是可以由刑法来评价的。”刘叶青表示,拖拽事件也不能够作为介绍卖淫的加重情节,关于该罪名的“情节严重”的规定不包括“拖拽事件”所发生的行为。“侦查机关办理的很认真,不会漏查一个犯罪的可能性。”
据介绍,该案因涉及当事人隐私未公开审理。上午的开庭时间并不长,李某全程认罪悔罪。案件未当庭宣判。
4月5日,微博名为“弯弯_2016”的网友连发多条微博讲述自己在北京一家酒店遭受陌生男子劫持的经历,引发网友关注。
《热点看法》一起关注北京和颐酒店女生遇袭事件带给我们的思索!
4月8日,北京警方将“朝阳798和颐酒店一女子被袭”视频中的涉案嫌疑人李某押解回京后,连夜开展审查工作。
昨天被和颐酒店刷屏了吧,小编觉得有必要普及下这种情况下的应对策略。
4月5日至今,一条“女子在颐和酒店遭陌生男劫持”的微博及视频在网络上持续刷屏。
4月5日至今,一条“女子在颐和酒店遭陌生男劫持”的微博及视频在网络上持续刷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