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某厅直属中心“一把手”李某被群众举报公车私用,在提交了书面说明,表示“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后,仅两个月的时间,李某又驾驶公车载父母、亲戚等一同回乡祭祖。再次被举报后,李某被免职。
9月25日,湖北省纪委监察厅发布“每周一案”。本期讲述,2016年1月4日,省纪委派驻省直某厅纪检组接群众举报,反映该厅直属中心主任李某公车私用。纪检组随即对李某公车私用的问题进行函询。1月19日,李某提交书面说明,表示“自己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立即改正。现已将车停放在公共停车场,再也没有公车私用了”。
3月28日,群众又向纪检组反映,称李某仍不收敛,继续非工作时间擅自使用公车。据该纪检组进一步查实,2016年3月20日(星期日),李某驾驶公车载父母、亲戚等一同回乡祭祖。
纪检监察部门认为,李某利用自己管理单位车辆的便利,违反规定公车私用,构成违反廉洁纪律错误,在被群众举报、纪检组给予提醒后,依然不知止、不收敛,继续违反规定公车私用,情节较重。
2016年7月28日,经省直机关纪工委研究决定,给予李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该厅党组免去李某中心主任职务。
省纪委方面认为,少数单位“一把手”把自己当成“法外之人”,说一套做一套,既无法正己,也难以化人,且十八大之后仍不收手不收敛。更有甚者,把组织谈话提醒当软弱,藐视纪律权威“顶风上”,甚至欺骗组织。对于这种人,更应不留“情面”,坚决严惩,以儆效尤。
车轮腐败表现为公车私用,领导干部利用公车自驾旅游、走亲访友、上坟等等,油费也是公家报销,甚是惬意。
近日,商丘市民刘先生多次向东方今报记者反映,称商丘市睢阳区文化办事处党委书记马某某无视中央“八项规定 六项禁令”,多次驾驶单位公车(车牌号豫N08646)的黑色现代轿车私用。
近日,商丘市民刘先生多次向东方今报记者反映,称商丘市睢阳区文化办事处党委书记马某某无视中央“八项规定 六项禁令”,多次驾驶单位公车(车牌号豫N08646)的黑色现代轿车私用。
2014年2月4日上午,毛开强安排质安站驾驶员余华驾驶公车,将同行的亲戚从建阳送回宁德,毛开强自己也随车一同前往。
日前,新乡一网友爆料称拍到了当地一辆贴着封条的公车仍在街头行驶。
新常态下,公车私用现象仍然时有发生,公车出没于旅游景点,往返于高级餐厅,甚至出现在公共墓地,败坏社会风气,损害党政机关和干部的自身形象。
河南省纪委监察厅官微“@清风中原”,17日对外发布了该省信阳市五起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典型案件及查处结果。
近日,淮安市本地论坛有网帖举报该市文联一位刘姓副主席公车私用,并附上了“公车私用”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被举报者将公车开回家的照片。
10月19日下午,省纪委对国庆节期间查到的58辆未按规定封存的公车线索进行了通报,据悉,58辆公车中有11辆出现在了信阳南湾湖等省内相关景区。
58辆公车中有11辆出现在了信阳南湾湖等省内相关景区。
监督公车私用的“广州区伯”区少坤,于26日在长沙被当地警方以嫖娼名义抓获并处行政拘留5天,当地警方有关人士证实了这一信息。另据中新网报道,经审查,违法嫌疑人区某(男,62岁,广州市人)、冼某(男,广州市人,47岁)对当晚分别在该酒店720、722房间内分别与赖某(女,江西省人,28岁)、孙某(女,湖北省人,25岁)实施卖淫嫖娼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曾监督公车私用出名。
监督公车私用的“广州区伯”区少坤,于26日在长沙被当地警方以嫖娼名义抓获并处行政拘留5天,当地警方有关人士证实了这一信息。另据中新网报道,经审查,违法嫌疑人区某(男,62岁,广州市人)、冼某(男,广州市人,47岁)对当晚分别在该酒店720、722房间内分别与赖某(女,江西省人,28岁)、孙某(女,湖北省人,25岁)实施卖淫嫖娼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新乡市(四区八县)公车私用严重,公然违抗中央“八项规定” 且有越演越烈之风。也许公车私用的危害比不上重大的贪腐问题,但“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它也可能毁了干部形象,毁了各级政府的形象,甚至毁了党的形象。
15时许,本报记者赶到公园内,发现所述车辆人员均在,车牌号为辽AC7N92,正在进行游乐。一些公职人员依然我行我素,不仅公车私用,甚至在面对民众的质疑时,轻则理直气壮予以回击,重则拳脚相加,如此言行着实让人瞠目结舌。如此,才能有效地将公车私用关进制度的笼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