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吉林男子刘吉强向吉林省高院递交国家赔偿申请,对其蒙冤失去自由的18年2个月13天,共索赔1937万余元。北青报记者注意到,在侵犯人身自由国家赔偿金方面,刘吉强提出应按每日24小时计算赔偿金,而非《国家赔偿法》所规定的以每日工作8小时计算,此外,他还要求赔偿四险一金和一次性安置费等。
索赔共计1937万余元
这次申请国家赔偿,刘吉强没有聘请律师,委托代理人是其姐刘丽霞和姐夫刘明。刘吉强介绍,当天上午,他和姐姐去了吉林省高院立案庭,工作人员收下了相关书面材料。
刘吉强案发生在18年前。1998年2月14日,吉林省吉林市某小区内一名女子被害,后警方锁定刘吉强为嫌疑人。1999年12月,吉林市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刘吉强死缓。2000年3月,吉林省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判,将本案发回重审。2002年,吉林市中院再次认定刘吉强犯故意杀人罪,判其死缓,2003年,吉林省高院终审维持一审判决。今年4月19日,吉林省高院开庭重审此案。4月29日,刘吉强从监狱中无罪获释。
赔偿申请书显示,刘吉强将失去人身自由的时间计算为1998年2月16日至2016年4月29日,共计6647天,18年2个月13天,索赔共计19377595.56元。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刘吉强提出6点索赔请求,包括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8698327.7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4349163.85万元,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四险一金共计3030104.01元,生命健康权赔偿金50万元,18年申冤费用180万元和一次性安置补助费100万元。
此外,刘吉强还要求吉林省高院在全国主流媒体、吉林各个媒体公开赔礼道歉,为其恢复名誉,消除恶劣影响,要求吉林市船营公安分局、吉林市船营区检察院、吉林市检察院、吉林市中院、吉林省高院向其赔礼道歉,清除由公安机关、监管部门所有关于申请人的犯罪记录,包括纸制档案、电子档案等。
刘吉强要求道歉的单位,不包含吉林省检察院。此前,吉林省检察院复查此案后,于去年7月向吉林省高院提出再审建议。今年4月再审开庭时,检方当庭建议改判无罪。
要求赔偿“四险一金”
赔偿申请书显示,在侵犯人身自由国家赔偿金方面,刘吉强提出应按每日24小时计算赔偿金,而非《国家赔偿法》所规定的以每日工作8小时计算。
据刘吉强计算,其一共被羁押6647天,其中工作日4577天,公休日 1872天,法定假日 198天。刘吉强认为,其被羁押及服刑期间,每日24小时失去自由,变相剥夺了休息权。因此,应以每日三个工作日计算,其中8小时以外的16个小时应按加班计算双倍工资,公休日按双倍工资计算,法定假日则应按三倍工资计算。
在精神损害抚慰金方面,刘吉强申请按50%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计算,索赔4349163.85万元。
刘吉强认为,他三次被判处死缓,特别是在被吉林市船营公安分局羁押7天7夜中,遭受了残酷的刑讯逼供,痛不欲生,身体和精神受到了极大的伤害。
他在申请书中说:“18年的冤狱生活,长期蒙受屈辱、愤恨、绝望的煎熬,精神几近崩溃,心理遭受了常人难以承受的折磨,造成刻骨铭心的伤痛。父母身体原本健康,因儿子蒙冤,长期的屈辱、愤恨积郁成疾,患上恶性肿瘤相继病逝。孤身一人的申请人经常思念父母泪流不止。人生最重要的时光,被无辜禁锢在监狱高墙之内。我失去的绝非仅仅是18年时光,也绝非是普通的丧亲之痛,更绝非用日工资赔偿可以弥补的。”
值得注意的是,刘吉强还提出要求依照《社会保障法》赔偿社会保障金,要求赔偿“四险一金”,其中,养老金总额为1453029.30元,住房公积金总额为1220236.30元,计算方式为1998年至2024年(刘吉强60岁时)。索赔“四险一金”的诉求,在过去的申请国家赔偿案例鲜见,刘吉强表示,如果没有蒙受入狱,他会像普通人一样有工作,而不是无业游民,也会签劳动合同。他认为“四险一金”的待遇是自己应得的。(记者 李显峰)
18年来3次被判死缓终被改判无罪的刘吉强,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总计要求赔偿1937万余元。4月29日,法院判决认定,本案除刘吉强有罪供述外无其他证据证实其到过案发现场并实施杀人行为,故依法宣判刘吉强无罪。
据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今日对原审被告人刘吉强故意杀人再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撤销原生效裁判,改判刘吉强无罪。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再审审理认为,原判认定刘吉强杀死被害人郭某某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依法应予改判纠正。
吉林省检察院建议认为:吉林市中院和吉林省高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建议按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
这次重审,刘吉强有两位辩护人,新聘请的杨玉波,系吉林省检察院公诉二处已退休的处级干部。” 现场勘查笔录记载,案发及被害人死亡地点在西南室郭父办公室,而刘供述作案地点是在东北室郭红宇房间。
控告警方刑讯逼供,所有杀人供词全是毒打所致。
这次重审,刘吉强有两位辩护人,新聘请的杨玉波,系吉林省检察院公诉二处已退休的处级干部。” 现场勘查笔录记载,案发及被害人死亡地点在西南室郭父办公室,而刘供述作案地点是在东北室郭红宇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