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一炸鸡店老板为牟利制作过程中加罂粟壳,被判刑一年半)
谢士荣炸鸡店。
法制晚报消息,北京城小有名气的西便门美式炸鸡店竟在制作过程中添加了罂粟壳!今年1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报的一批非法添加的餐饮单位中,就包含了这家炸鸡店。随后,这家炸鸡店老板谢士荣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检察院批捕。
今天上午,《法制晚报》记者获悉,西城法院一审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谢士荣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判决后,谢士荣以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被二中院驳回。
检方指控
谢士荣炸鸡店老板鸡肉腌料中加罂粟壳
据西城检察院介绍,自2015年3月至案发前,犯罪嫌疑人谢士荣在经营北京谢士荣炸鸡店过程中,为了获取经济利润,在明知罂粟壳不能添加用于食品生产的情况下,仍从安徽老家购进罂粟壳作为调料腌制炸鸡后进行销售,日售炸鸡约100斤,纯利300多元,去年3月至10月销售量约10吨。经计算8个月获纯利6万余元。
谢士荣在制作炸鸡前,需要先对鸡肉进行腌制,即将调料包放入60斤的卤水中煮沸,待卤水晾凉后再放入鸡肉进行腌制。整个腌制过程,看似并无问题,但调料包却被谢士荣加入了罂粟壳。
2015年10月30日,经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谢士荣炸鸡店进行抽检后,鉴定出谢士荣炸鸡店内销售的炸鸡成品以及腌制的生鸡、腌制料、炸鸡用油均检出罂粟碱、吗啡、那可丁、可待因、蒂巴因成分。
2016年1月22日,谢士荣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此后,谢士荣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提起公诉。
此前供述
知道食用成瘾但认为少吃没多大影响
据谢士荣此前供述称,他从安徽老家集贸市场的流动摊贩处购买了罂粟壳。此后,每隔十天半个月他都会在调料包里加入四分之一大小的罂粟壳。
“腌制鸡肉用的卤水大约1个月才会换一次。而使用罂粟壳腌制炸鸡后,炸鸡店的顾客明显比原来多,还出现了很多老顾客,销售形势大好。”谢士荣表示自己知道食用加入罂粟壳的食品会成瘾,但他认为少吃也许对人体健康没多大影响。
谢士荣称,炸鸡店每天出售添加了罂粟壳成分的炸鸡100斤左右,从2015年3月到10月,销售数量在10吨左右。
终审判决
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西城法院审理后认为,谢士荣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为侵害了国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已经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鉴于被告人谢士荣到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可从轻处罚。
西城法院一审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宣判后,谢士荣不服上诉。他说他不知道购买的调料中有罂粟壳,也不知道何时将罂粟壳作为调料使用,他认为一审量刑过重,请求二审法院对其减轻处罚或适用缓刑。
他的辩护人认为,谢士荣没有添加有毒、有害成分牟利的主观故意,他添加罂粟壳的时间跨度短、数量微、获利少,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他在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查不合格后积极整改,且到案后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建议法庭从轻处罚。
二中院审理后认为,谢士荣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及一审法院审理过程中,均供述自己明知购买的调料中有罂粟壳,且对人体有害,仍将其作为调料腌制鸡肉、制成成品予以出售,另有检验鉴定结果佐证,故对其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不予采纳。谢士荣明知购买的调料中有罂粟壳,并作为调料使用,说明其主观恶性大。
综上,二中院驳回谢士荣上诉,维持原判。
长沙宁乡的娄某和妻子刘某开了一家早餐店,因为生意不好,娄某弄来一些罂粟壳用来熬汤,想增加汤的鲜味。
长沙宁乡的娄某和妻子刘某开了一家早餐店,因为生意不好,娄某弄来一些罂粟壳用来熬汤,想增加汤的鲜味。
去年的冬天,来越多信阳宝迷上了各式各样的特色火锅,可能有不少街坊都觉得,外面的火锅,食物总是口感特别好,吃起来特别爽,吃了一次还想吃第二次。食用添加罂粟壳食物之后的反应,可能会因个人而有所不同,但总的来说,还是有一些判断依据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日发布通知,要求将违法添加罂粟壳、工业明胶等非食用物质作为餐饮服务环节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强化对火锅店、烧烤店、小吃店等重点单位,以及美食街和校园周边等餐饮消费聚集区域突击检查。
在制作炸鸡前,需要先对鸡肉进行腌制,谢士荣将调料包放入60斤的卤水中煮沸,待卤水晾凉后再放入鸡肉进行腌制。
经检测,从“馄饨大王”、“燃烧干杂”查扣的物品均检测出罂粟碱、那可丁、蒂巴因等有毒有害物质。
食品安全问题,背后有管理问题、文化问题、人心问题,决不能让美味和安全成为“鱼和熊掌”、非此即彼的选择题 近日,国家食药监总局通报了35家涉嫌违法添加罂粟壳的餐饮服务单位,其中还包括京城一家天天排大队的饭馆。
1月2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外通报了35家涉嫌在食品中违法添加罂粟壳的餐饮服务单位经营。记者注意到,包括北京胡大餐饮有限公司在内的多家北京餐馆“榜上有名”,正在被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组织开展打击食品违法添加执法行动中,发现35家餐饮服务单位经营的食品中含有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蒂巴因等罂粟壳成分,存在涉嫌违法添加行为。
杨某将罂粟种子和罂粟壳卖给在回龙观城北市场做调料生意的刘某,其行为涉嫌贩卖毒品罪、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罪。据检方指控,2014年8月至2015年1月期间,杨某在成都市,多次通过物流邮寄的方式,向在回龙观城北市场经营调料的刘某(另案起诉)贩卖罂粟种子共计1000余千克、罂粟壳14.531千克。
同日,该案被移送公安机关,餐馆厨师邓某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于3月10日被刑拘,4月14日被锦江区检察院正式批捕。被食药监局执法人员搜出罂粟干果后,老板杨某交代,这些罂粟干果都是之前一名姓岳的厨师购买的。
一家名为“邻家小厨”的中餐馆,在出售的饭菜中,添加了罂粟壳。
为扭转酒店生意惨淡的局面,老板和厨师长合谋在菜肴里加罂粟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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