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此次会议有一项重要议程——审议民法总则草案,这标志着“编纂民法典”正式进入立法程序。60多年,5次尝试均未成功,民法典的波折命运折射出中国在法治道路上的艰辛。而民法典的再次启程,也让我们看到了中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心和信心。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要求,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依法保障公民权利,实现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立法机关和立法工作者坚持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出发,科学确定立法项目,法律对社会行为的规范作用日益凸显。
为改革发展搭建结实的法治框架
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议程中,除了有审议民法总则草案这样备受社会关注的议程外,还表决通过了资产评估法。尽管与“编纂民法典”这样宏大的话题无法相提并论,但翻阅资产评估法的立法进程,我们不难发现,这部专业性极强的法律同样走过了一条曲折的道路:从2006年启动资产评估法的立法工作到2012年提交初次审议,光草案形成就经历了6年时间,此后又经历了4次审议,这在我国立法史上很少见。
为什么全国人大常委会要对这样一部社会关注度不高的法律如此重视、如此谨慎?或许,财政部部长楼继伟的一席话可以作为注解:“资产评估法是资产评估行业发展近30年出台的第一部法律,首次确立了资产评估行业的法律地位,对我国资产评估行业乃至经济社会发展而言,都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性意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市场经济的有效有序运行,也离不开法治的确认和保障。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就必须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这也成为立法机关的首要任务之一。
证券法进入第五次修订程序,新增122条、修改185条、删除22条,可谓“改头换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不仅比修改前增加了约40%的内容,条款也多有改动,为科技成果转化“松绑”加力。
梳理十二届全国人大以来通过的各项法律,经济领域的立法无疑是重中之重。这些法律条文为市场经济搭建起结实的法治框架,无论是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还是加强企业社会责任;无论是促进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公平交易、平等使用,还是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每一种行为、每一类活动都能在法律中找到相应定位和规范。在法治的护航下,市场经济得以持续健康运行。
“以人为本”推进社会领域立法
“民以食为天。”然而,近年来屡屡爆出的食品安全问题却让社会公众对“舌尖上的安全”不那么放心了。法律规定模糊、违法成本不高是重要原因之一。
2015年4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对食品安全法进行了全面修订,新增条款50条,修改的条款更是占半数以上。“修改食品安全法是建立最严厉惩处制度、发挥重典治乱威慑作用的需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黄薇表示,修改后的食品安全法以法律形式固定了监管体制改革成果、完善了监管制度机制,同时建立了最严厉的惩处制度,可以更好地打击违法行为。
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随着我国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社会关系及社会结构也发生了巨大变迁。法律也必须与时俱进,适应新形势下的发展要求,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信息技术是现代社会发展最快的技术之一。一方面,网络已经融入人们的生活,学习、工作、社交须臾离不开网络的支持。但另一方面,网络犯罪也成为威胁社会公众安全的重要隐患。2015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九),其中一大亮点就是针对网络犯罪行为作出一系列规定。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履行安全管理义务、规定编造虚假险情为犯罪行为、降低“伪基站”的入罪门槛……这一系列的新规定瞄准了网络犯罪呈现出的新特点。
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其中也包括立法工作。在社会领域立法方面,立法机关和立法工作者不断探索创新,努力通过立法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通过制度建设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今年2月26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人民大会堂首次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履新全国人大的多位国家工作人员举起右拳,庄严宣誓。
“向宪法宣誓昭示着我国法治建设又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焦洪昌表示,这不仅能够增进宪法权威,还对培育公民的宪法信仰有着积极影响,为更好地建设法治国家奠定基础。
建立宪法宣誓制度是近年来全国人大着力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着重推进重点领域立法的一个缩影。“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法治是先行者,只有得到法律授权,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改革才能确保在法治轨道上“革故鼎新”。
从修改选举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健全民主政治立法,到制定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法,加强文化、教育、生态领域立法,再到制定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推进国家安全法治建设,近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围绕《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具体要求,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朝着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目标不断前进。
“天下从事者,不可以无法仪;无法仪而其事能成者,无有也。”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显著标志,也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必要保障。在改革驶向深水区、经济进入新常态的今天,日益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正在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法治素养也应成为考核干部的“晴雨表”,选人用人要亮出法治考核的硬标尺,把懂法治、行法治的优秀干部选用起来,使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成为党员干部的实际行动和价值追求,法治才能成为一种精神,建设法治中国才有坚强的队伍保障。
普法正改变着每一个人的生活,并不断推动全民守法的局面形成。当下,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越来越浓,法治的力量在一点一滴渗入日常生活。
法治中国没有人是旁观者,虽然完成法治中国这一伟大历史进程,还需要长时间的演进,还需要几代的人的努力,但是只要我们每一个人都“心向往之”,主动参与,自觉践行,这一天将会提前来临。
8月18日以来,以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的六集政论专题片《法治中国》,在中央电视台陆续播出后,河南社会各界反响越发热烈。只有持续不断弘扬法治精神,凝聚起社会各界的法治共识,让信法守法成为社会新风尚,中原才能更加出彩,法治中国才能行稳致远。
实现伟大的“中国梦”将指日可待,法治中国,是将阴霾祛除,搬去影响发展路上的绊脚石,让蓝天永在,白云永存,让阳光永远普照中国大地,让法治发挥其更大的力量。
《法治中国》告诉我们,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立于潮头,方知浪高风急;登临险峰,才见前路艰辛。
2013年和201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两次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在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
大气污染防治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红十字会法、预算法、企业所得税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教育法等一批事关国计民生的法律得到及时修改……经济社会运行更有保障。拥有了完备的法律体系,公民的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权利才能得到落实,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才能不受侵犯。
8月18日,六集政论专题片《法治中国》开始在央视播出。我们将持续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系列重要论述的学习贯彻落实,团结引领全省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投身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
一个现代国家,必须是一个法治国家;国家要走向现代化,必须走向法治化。8月18日,六集政论专题片《法治中国》开始在央视播出。
充满幸福的社会,法治是不可缺少的。西藏各个地、市的街道上都有一道蓝白相间的“名片”——便民警务站,将近七百多个便民警务站不仅仅代表西藏法治建设的脚步,更是老百姓零距离的守护。
7月25日,在中国对外开放前沿城市上海,面对众多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以及美国、英国、德国驻上海总领事馆总领事,中国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如是说。
近来,中国公检法系统密集推出“含金量”极高的司法改革重量级文件,涉及200余项改革举措。决策层以不容置疑的顶层设计宣示,法治这顶保护国人的安全头盔,要戴,还要戴得刻不容缓。
《法治热点面对面》不避问题,不绕圈子,和人民群众说实在话、贴心话,举例子、列图表、用数据,详细解读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解决的难点问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姊妹篇”。
岁末年尾,呼格吉勒图父母与自己的老朋友一起吃了顿家常饭,他们还收到了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呼格案的赔偿决定书,依法获得了国家赔偿。如同呼格一家人在2014年最后一天的希望:从此自己的小家恢复平静的生活,但愿中国大地再无冤案,祝福人人都平平安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