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中午,一则《盐城出了4个“禽兽”不孝子,竟将生病老人扔在马路边的垃圾桶旁!》的消息在盐城各个网站发酵。扬子晚报记者调查得知,四个儿子原来轮流赡养老人,这次轮到五保户的大儿子服侍,但大儿子以母亲生病为由拒绝接受,将母亲安置在其门前的垃圾桶旁。
网友发帖称:“盐城市城南新区伍佑街道黄巷村二组,出个四个不孝子,之前这户人家的两个老人被四个儿子轮流养着,可最近老奶奶生病了,已经下不了床,可以说已经成为负担累赘,没想到,四个儿子商量后,竟然把两个老人扔在了马路边的垃圾桶旁!”
昨天下午5点,记者来到发帖人所称的伍佑街道黄巷村,正好碰到老人的大儿子陈某华。他将记者领到家中,其老母亲正躺在堂屋中间地上的凉席上。他告诉记者,老母亲今年91岁了,原来由兄弟4人轮流服侍,一家一个月。昨天早上,他四弟将老母亲送到他家,他发现母亲腿因跌跟头受伤了,希望四弟家将母亲带到医院查一下再送过来,但遭到拒绝。没有办法,他才将老母亲放在路边的垃圾桶边上。他告诉记者,自己今年也69岁了,也是五保户,一个人也没有办法照顾老母亲,希望几个弟弟一起帮忙照应。
记者看到,尽管老人已经91岁,但神志还是很清楚。大儿子在说话时,老人一直伸出手,想阻止他说话。老人告诉记者,她并不需要挂水治疗。
记者从邻居处了解到,老人生育了四男二女,这次因为兄弟间的矛盾将老母亲放在路边实在不应该,邻居看不下去就报了警。警察来了之后才将老人抬到大儿子的屋中。
随后,伍佑街道黄巷村委会给记者提供了此事的情况说明,经派出所、村委会积极介入协调,目前已经将老人妥善安置,并要求兄弟四人共同履行赡养义务。
半个世纪以前,自贡市富顺县一名30多岁、有家室的男子,与另一名女子同居生下了一双儿女,欠下两份“情债”。曾家平:我希望和曾家栋、曾家燕两个弟弟妹妹一起,大家共同赡养老父亲,尽儿女的义务。
80多岁的徐大爷夫妇生活较为困难,他们的女儿多年前因病去世,儿子也因为患病长期卧床失去了赡养和照护老人的能力,因此老夫妻俩向孙子提出给付赡养费的要求,但孙子均以父亲在世为理由拒绝了徐大爷夫妇,无奈之下徐大爷向法院提出了诉讼。
80多岁的徐大爷夫妇生活较为困难,他们的女儿多年前因病去世,儿子也因为患病长期卧床失去了赡养和照护老人的能力,因此老夫妻俩向孙子提出给付赡养费的要求,但孙子均以父亲在世为理由拒绝了徐大爷夫妇,无奈之下徐大爷向法院提出了诉讼。
张华这样做是为了讨好两个儿子,以便舒心地在儿子家里养老。张华与大儿子住在一间40多平方米的老房中,身患半身不遂的老伴儿与小儿子住在一起。83岁的张华与大儿子住在枣林前街附近的老房中,老伴儿与小儿子住在一起。
儿女成群竟落得无人赡养,八旬老太状告四个儿子。该意见出具后,老太太不愿轮流,而只愿在小儿子处居住,另外三个儿子每人每月给原告5斤大米、3斤白面、2斤玉米糁子。
25日,湖北省宜昌市小溪塔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一位坐着轮椅的老人露宿在小溪塔街头,身边还摆放着一副棺材。直到老人露宿街头两个晚上后,五个子女才最终商定,由大儿子将老人暂时接回家中。
“百善孝为先”,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法律对每一位公民的基本要求。鉴于陈某有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法院当即决定从其账户上将拖欠的赡养费予以扣划,维护了申请人胡大娘的权益。
郑女士称,自2010年7月至今,她一直独自供养着母亲,并且支付母亲全部生活费和敬老院的费用,只有医疗费是她和妹妹各出50%。
老赵不愿意调解,甚至有些激动:“他是我儿子,我把他养大,他给我养老,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除非他不认我这个父亲。
半个世纪以前,自贡市富顺县一名30多岁、有家室的男子,与另一名女子同居生下了一双儿女,欠下两份“情债”。曾家平:我希望和曾家栋、曾家燕两个弟弟妹妹一起,大家共同赡养老父亲,尽儿女的义务。
如何把尊老敬老的传统一贯至今,如何扩展改善养老事业,不仅仅关乎道德和伦理,还有经济与社会的良性发展。
从杭州西湖区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审结一起房屋居住纠纷案。年近八旬的王老太与老伴育有二女一子,老伴过世后,和子女一起办理了房屋继承公证,确认房子由王老太继承。
三十年前,家住房山的杨先生和李女士在他们的儿子小李(离婚后改跟母亲姓)不满两岁时离婚,法院将小李的抚养权判给李女士。三十年后,67岁的老杨(即杨先生)将儿子起诉至法院,要求小李对自己尽赡养义务,每月支付生活费、医药费,逢节日需前来看望。
家住许昌县城的张老太,16年前为帮助他人,在自己有子女的情况下,抱养对方一9岁女孩,并将其养大成人,但养女出嫁后,却对老人不管不问。法庭通过审理认为,原告张老太太当年抱养陈娟的行为,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双方没有形成合法的收养关系。
养母认为养女应对自己尽赡养义务,遂将养女起诉到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