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花花厅官”雷政富入狱3年多后再被举报,要加刑吗?
重庆不雅视频案落马厅官、重庆市北碚区区委原书记雷政富案又起波澜。
近日,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委原书记李波受审时当庭举报,称雷政富曾收受几处门面房。
李波向法庭提供上述线索,认为雷政富案涉嫌漏罪。公诉人在庭审中称,李波对于雷政富的举报,应由法庭核实后,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部门进行调查。
“政事儿”(微信ID:gcxxjgzh)注意到,正在狱中服刑的雷政富,因有悔改表现已被减刑10个月。
上述“门面房”举报的真相如何?如果是真的,那么雷政富会不会面临减刑后又加刑的结局呢?
雷政富还有第四笔受贿?
雷政富不雅视频案发生于三年前。2012年11月20日,孙政才正式担任重庆市委书记当晚,网上开始流传重庆市原北碚区委书记雷政富的不雅视频。重庆官方在63小时内,经调查核实作出了免除雷政富职务的决定。由于反应迅速,孙政才与他所领导的重庆领导班子赢得了一致好评。
被免职后,重庆市一中院于2013年6月,一审判决雷政富犯受贿罪,受贿金额316万余元,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雷政富不服判决提起上诉。2013年9月,重庆市高院作出终审裁决,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政事儿”(微信ID:gcxxjgzh)注意到,法院的判决书显示,雷政富的316万余元受贿金额,有三个来源。
其一,重庆不雅视频案主犯肖烨(因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以视频相要挟,向雷政富“借款”300万元。为防止视频曝光,雷政富找到重庆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明某要求其帮忙“借款”300万元给肖烨。“借款”到期、肖烨不予归还,雷政富向明某表示由其本人归还,明某表示不用归还,雷政富予以认可。
其二,雷政富利用职务之便,为重庆某公司争取扶持资金等优惠政策提供帮助,并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印某给予的美金1万元。
其三,雷政富为重庆某医院骨科主任范某职务升迁提供帮助,之后范某通过雷政富的妻子转送感谢费10万元,雷政富知道此事后予以收受。
上述三笔受贿金额,均与门面房无关。那么“门面房”举报是怎么回事呢?
据媒体报道,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委原书记李波案庭审过程中,证人罗某指证李波曾收取他的贿赂。可李波反称,罗某曾长期在重庆市从事建筑工程和房地产开发,2013年因涉雷政富案接受调查,但重庆有关部门向罗某调查时,罗隐瞒了向雷政富行贿几套门面房的事实。
李波的当庭举报意指,除了三年前法院认定的三笔受贿,雷政富还曾收了第四笔钱物——几套门面房。案发后,雷政富与行贿人都隐瞒了这几套门面房。
对此,公诉人在庭审中称,李波对于雷政富的举报,应由法庭核实后,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部门进行调查。也就是说,雷政富是否收受了这几套门面房,有待于下一步司法机关的调查结果。
如果构成第四笔受贿,会加刑吗?
“政事儿”(微信ID:gcxxjgzh)注意到,今年5月26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的裁定书显示,雷政富已获减刑10个月。
雷政富现在重庆市九龙监狱服刑。九龙监狱于去年11月11日提出减刑建议书,称雷政富能认罪悔罪,听管服教,遵规守纪,劳动改造较好,认真学习,有悔改表现,提请减刑一年。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查明,雷政富在服刑期间获3次记功行政奖励,裁定减去有期徒刑10个月。
雷政富的原刑期从2013年2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止。减刑10个月后,刑期变更为从2013年2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止。如果“门面房”举报查证属实,那么刑期是否会有变化呢?
刑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刑法研究所所长阮齐林接受“政事儿”(微信ID:gcxxjgzh)采访时表示,雷政富是否收受了几套门面房,这有待于司法机关认定。不过,我国刑法对于漏罪、新罪都有明确的规定。
刑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实行数罪并罚。
举例来说,嫌疑人盗窃5万元,量刑建议计算的基准刑是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判决宣告后,有新的证据证明,该嫌疑人实际上盗窃了10万元,即除了原判决的5万元,又新发现了5万元。那么此种情况就属于同种漏罪(原罪、新罪都是盗窃罪),原罪、新罪数罪并罚后,基准刑大约是有期徒刑五年七个月至七年。
受贿罪与此相同。比如某位落马官员涉嫌受贿300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0余年。判决宣告后,司法机关又发现新线索,查明该名落马官员隐瞒了数百万元受贿财物,那么依据同种漏罪数罪并罚的原则,根据新罪——隐瞒的数百万元受贿财物,以及该名官员的犯罪情节、危害程度、认罪态度等,再定罪量刑。
阮齐林对“政事儿”(微信ID:gcxxjgzh)说,简而言之,只要查明有漏罪,那么肯定会一追到底。
此前“漏罪官员”是如何处理的?
“政事儿”(微信ID:gcxxjgzh)注意到,司法实践中,此前屡现“漏罪官员”被加刑。
2007年1月,退休后经商的辽宁省阜新市原市委书记王亚忱因犯虚报注册资本罪、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两年后,司法机关发现王亚忱案还有漏罪,王亚忱与其子侵占挪用公司资金,其中职务侵占犯罪7起,总额为430.02万多元,而且王亚忱还有一起挪用资金犯罪,金额为3万元。
最终,法院认定,王亚忱犯职务侵占罪,判刑6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120万元;犯挪用资金罪,判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120万元,罚金40万元。
2011年,湖北省石首市国土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王永平因受贿罪曾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去年2月减刑后刑满释放。可去年底,检察机关发现王永平还有漏罪,遂以涉嫌受贿罪再次对王永平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出狱10个月的王永平,再度被刑拘。
前年底,武汉新洲区两名落马官员因漏罪加刑。该两名落马官员分别是新洲区发改委原副主任程某、原经济体制改革科科长林某,因犯受贿罪、玩忽职守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5年半。
宣判后,检察机关在查办其他人员涉案线索时,发现程某、林某可能存在漏罪,后经查实,两人主动交代了滥用职权的犯罪事实。两人“协助”一公司弄虚作假,使该公司拿到了100万元专项扶持资金。法院认定两人犯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后,程某的刑期从6年“延长”到6年9个月;林某的刑期从5年半“延长”到6年。(记者 王姝)
今天有媒体曝出,正在服刑的雷政富委托辩护人发表声明称: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已经提出申诉。正是由于李波的举报,雷政富才委托辩护人发出了此次的声明,声明除了申诉原判事实不清外,主要就是回应漏罪举报。
近日,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委原书记李波受审时当庭举报,称雷政富曾收受几处门面房。
作案人员:唐国清、漆建国、姜春艳(女)、龙明珠(女)、胡艺耀(女)、张秋英(女)、侯雨兵(女)、伍玉平、王育华 作案28起(其中敲诈成功21起),作案范围涉及湖南、湖北、江苏、浙江等4省多地。
2013年9月17日上午11时许,原重庆北碚区区委书记雷政富涉嫌受贿案在重庆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
衡阳“雷政富案”日前开庭,不公开审理。据报道,涉案团伙共12人,色诱或敲诈55人,多数为官员,居然涉及四省份的十余个地市州。
今年初曝出的湖南衡阳六“雷政富”案最近又出新情况。
今年初曝出的湖南衡阳六“雷政富”案最近又出新情况。耒阳市招商局内的人也说,“黄局长这星期以来就没来上班”,对外称是“治病”,“也听说了传言”。
今年初曝出的湖南衡阳六“雷政富”案最近又出新情况。耒阳市招商局内的人也说,“黄局长这星期以来就没来上班”,对外称是“治病”,“也听说了传言”。
重庆市北碚区原区委书记雷政富受贿上诉案今日上午11点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号法庭宣判,法院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雷政富通过聂某某收受范某某10万元,有证人范某某、蒋某的证词以及雷在侦查阶段的供词为据。
——“公司间借贷”说:雷政富及辩护人提出涉案的300万元属于肖烨的公司与明某的公司之间的民间借贷,与雷政富无关,肖烨的行为也不属于敲诈勒索。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雷政富通过聂某某收受范某某10万元,有证人范某某、蒋某的证词以及雷在侦查阶段的供词为据。
重庆市北碚区原区委书记雷政富受贿上诉案今日上午11点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号法庭宣判,法院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雷政富通过聂某某收受范某某10万元,有证人范某某、蒋某的证词以及雷在侦查阶段的供词为据。
重庆市北碚区原区委书记雷政富受贿上诉案将于17日上午11点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号法庭宣判。9月6日上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对重庆市北碚区原区委书记雷政富受贿案进行二审公开开庭审理。
重庆市北碚区原区委书记雷政富受贿上诉案将于17日上午11点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号法庭宣判。9月6日上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对重庆市北碚区原区委书记雷政富受贿案进行二审公开开庭审理。
备受关注的涉不雅视频官员、重庆市北碚区原区委书记雷政富涉嫌受贿案6日上午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正式开庭。与之矛盾的是,明某上庭作证时称,2008年2月,雷政富确实要求帮忙借款300万元给肖烨,并且是约定利息,借款期为半年。
备受关注的涉不雅视频官员、重庆市北碚区原区委书记雷政富涉嫌受贿案6日上午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正式开庭。与之矛盾的是,明某上庭作证时称,2008年2月,雷政富确实要求帮忙借款300万元给肖烨,并且是约定利息,借款期为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