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微整形产品出现健康问题和纠纷的案例已经屡见不鲜,去年,上海一名女青年就因为让私人为自己注射玻尿酸隆鼻,导致右眼失明。日前,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行医罪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批准逮捕。
化妆师“赴韩”学了5天就开始帮人打针
张某是上海一家KTV的化妆师,在工作中他发现KTV里很多姑娘都有整容经历。从这些姑娘口中,张某得知整容手术收费很高,他便萌生了去学习整容的念头。
2015年7月,张某前往北京一家号称是中韩合作的整容学校学习相关课程,仅用了5天,张某就“学成”归来。
张某带着玻尿酸等回到上海,准备大展身手。他先在微信朋友圈上传了一些有关微整容的知识和照片,又把自己在北京学习的照片伪装成在韩国学习。
没几天,KTV同事小美找到张某,说想要做鼻子。张某便为小美做了玻尿酸注射隆鼻,收了3000元。因为效果好,小美便把同样有隆鼻需求的微微介绍给张某。
2015年9月19日下午,张某带着设备来到微微家中。微微见张某设备齐全,并很“专业”地给设备消毒,便打消了最后一点怀疑。张某为设备消毒后,便戴上了一次性手套,用酒精给微微鼻子、下巴消了毒,然后涂了一层麻药,之后就用针筒注射微微鼻子的右边。
“痛!”微微大喊。
“这是正常反应,你可能晕针了,过一两个小时就好了。”张某安慰微微,说完又在微微下巴上打了一针。
打完后,张某跟微微要钱。微微因觉得痛疼难忍,而且右眼还看不清东西,所以她拒绝付款,说等自己好点再给。张某便离开了微微的住所。
过了一个小时,微微发现右眼完全看不见了,微微再联系张某,张某只让她赶紧去正规医院检查,之后就失联了。
第二天,微微到派出所报警。
2016年3月22日,张某在上海某地铁站被抓。
经调查,张某没有任何行医资格。为了宣传自己,伪造在韩国学习整容的经历,并在微信大肆宣传。
案发后,张某得知自己因打到血管,可能导致微微失明后,便换了手机号码逃走。经鉴定,微微因面部注射导致眼动脉、视网膜动脉、脑动脉栓塞,遗留右眼盲目5等级,已达重伤范围。
“我不知道张某是否有相关证件,我在微信里看到过一张他在韩国学习整容的照片……我听同事说他打针效果还蛮好的,所以我就找他了,当时没想那么多。”微微后悔不已,事发后,仅修复鼻子毁容一项,她已花费3万元。
因张某的行为涉嫌非法行医罪,近日他被上海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非法机构场所隐蔽,不签协议规避风险
近年来,医疗美容备受青睐,一些非法的机构或个人打起了歪主意,利用低收费和虚假广告等手段趁机抢占市场。因为不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或使用假、劣产品,非法医疗美容引发的纠纷和投诉屡见不鲜,致伤、致残甚至致死的案例频频曝光,给广大美容消费者及其家庭造成了难以弥补的伤害。
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根据日常查办案件中发现的违法行为,非法医疗美容机构主要存在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场所和行动隐蔽。目前,非法医疗美容机构多采用熟人介绍,或通过微博、微信等方式传播信息,有针对性地选择消费者群体,而且不直接说明人员、地址和联系方式,隐蔽性极强。同时,非法医疗美容的场所往往设在居民楼院或在普通的生活美容院内,室内户外往往不设医疗美容的广告,执法人员也难以发现并进行查处。
第二,不签协议规避风险。根据国家《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实施治疗前,执业医师必须向就医者本人或亲属书面告知治疗的适应症、禁忌症、医疗风险和注意事项等,并取得就医者本人或监护人签字同意。这张《手术知情同意书》不仅是消费者了解手术风险的渠道,更是实施手术的证明和事后维权的利器。但地下医疗美容机构为了规避风险,往往夸大医疗美容产生的效果,对手术可能产生的风险避而不谈,不签署有关协议,甚至连基本的收款收据都不提供。一旦出现问题,相关人员只要更换联系方式和行医地点便可逃避责任。
使用假药劣药,造成严重感染、毁容、致残等后果
第三,操作的是冒牌医师或“专家”。按照规定,负责实施医疗美容外科项目的医师应具有6年以上从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关专业临床工作经历,并具有主诊医师及以上资格。非法医疗美容机构经常没有固定的执业人员,手术一般由经营者本人或采取提前预约方式,聘用“走穴”医师实施。为了取得消费者信任,非法医疗美容机构往往宣称执业人员是在正规医疗机构任职多年的专家,有丰富的手术经验。但实际并非如此,执业人员往往并不符合有关条件,甚至并未取得有效的医师资格。
第四,条件简陋风险极大。为了节约成本,掩人耳目,非法医疗美容机构大多未设置符合条件的消毒设施、设备,空间狭小,布局不合理,大量堆放杂物,空气、环境均未经过有效消毒,使用的药品来路不明、质量没有保证。术前不进行必要的医学检查,也不配备必要的抢救设施,一旦出现危险往往是致命的。所谓的手术室往往是一张美容床、两三套医疗器械,经过简单消毒就开始操作,消费者被感染的风险极大。
第五,假药劣药危害严重。一些非法医疗美容机构使用假药、劣药或没有质量保证的产品蒙骗消费者,如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奥美定谎称玻尿酸或胶原蛋白进行注射。消费者在短时间内可能不会察觉,但假药劣药的危害会逐渐显现,甚至造成严重感染、毁容、致残、致癌等后果。
上海市卫生计生委提醒,无论进行哪种医疗美容,术前都务必确认该机构是否取得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主诊医师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同时,一定要签署相关协议,索取印有该医疗机构公章的发票。切勿轻信或为了省钱而选择地下美容机构。(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夜晚,一男子驾驶摩托车行至新密市荥密路与米村镇区大道丁字路口时,与一辆大货车相撞,男子连人带车摔倒在地,昏迷不醒。8月14日晚上9时36分,新密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接到报警,在荥密路与米村镇区大道丁字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阜阳市公安局颍泉分局接报后,及时查获张某及涉事车辆,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对寻衅滋事的张某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1000元,对制作辱骂标语的钮某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300元。
办案民警掌握情况后,经过视频追踪、和蹲守伏击,最终在本月19号,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据了解,嫌疑人张某今年26岁,单身,文化程度只有小学,从老家出来后,跟着家里人做外卖生意,平时主要负责送外卖。
在视频网站上发布视频并欲集结非法改装摩托车人员深夜飙车,并在图片上写“今天挑战洛阳交警”。刘中民提醒,为了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交警部门将持续严查驾驶非法改装摩托车飙车的行为,希望广大摩托车爱好者能安全驾驶,不做违法行为。
20岁的女“大仙”张某上演“佛上身”的戏码,鼓动他人拿钱“供佛”以保平安。官渡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介绍,张某以“供佛”为名收取梁女士巨额钱款,其虚构了梁女士面临“血光之灾”的事实,同时,隐瞒了未去外地“供佛”消灾的真相。
保护令裁定作出后,张某的行为不但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反而变本加厉,继续对刘某进行语言威胁,甚至对承办法官进行威胁。在张某被公安控制后,法官依法对张某进行了讯问,告知其行为已违反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并对其进行了训诫,责令其具结悔过。
黑车司机张某在搭乘一位外籍留学生前往北京师范大学时,因其面容姣好起了色心,对被害人进行猥亵。在阿丽莎讲述被猥亵经过时,张某发动轿车逃离现场,路人帮助被害人在现场及时报了警。
据正义网报道,女子不甘做小三,逼男子离婚不成反将男子杀害后埋尸,随后若无其事竟独自一人前往海南游玩数日。随后陈某开车将张某载到福建省漳浦县七星海边,此时,张某醒来,后两人又不断因张某是否离婚之事发生争吵。
刚刚离婚3个多月,廊坊霸州市男子张某竟以2.5万元的价格卖掉了5个月大的亲生儿。据介绍,廊坊霸州市女子秀秀(化名)几年前与男子张某结为夫妻,婚后两人育有两个儿子。
婚约虽然已经取消,但太康县张某却拒不退还彩礼。因张某拒不退还72594元彩礼,2014年年底,李某向太康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次开庭时,张某当庭认罪、悔罪,退还全部彩礼,取得了李某的谅解。
因没拉手刹,女司机张某下车后被自己的车碾伤,保险公司认为司机不在保险范围而拒赔。保险公司认为,张某本人既是驾驶人员,也是受伤人员,张某不是车下的“第三者”,不属于三责险赔偿范围。
近日,一段女子在成都东站打工作人员的视频曝光。28日,红星新闻记者从成都铁路公安处了解到,3月25日19时许,违法嫌疑人张某在成都东客站准备乘车前往贵州省遵义市。经过全面调查取证,查明了违法嫌疑人张某殴打他人的事实,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对违法嫌疑人张某给予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200元的处罚。
经调查,张某以前有过三次盗窃前科,目前,张某已经被依法刑事拘留。
近日,市公安局沁园分局治安管理大队民警经过调查,将2名酒后寻衅滋事人员张某、杨某依法行政拘留。经民警现场初步调查,张某、杨某二人当日在酒店参加朋友聚会并饮酒。目前,张某二人已被沁园分局依法行政拘留。
张某是名“瘾君子”,一次连续多天吸毒后,张某的精神出现了幻觉,竟将家中的天然气软管当成“冰壶”剪开吸食,结果引发了爆炸。北京晨报记者昨天获悉,近日北京市三中院对该案件进行了一审宣判,张某因爆炸罪,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