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经市政府同意,上海将从4月1日起调整一系列民生保障待遇标准。本次调整的民生保障待遇标准包括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失业保险金标准、有关就业补助标准、工伤保险三项待遇标准,以及职工医保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等。
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从2016年4月1日起,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020元调整到2190元,增加17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18元调整到19元。
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支付的月工资不能低于月最低工资标准。需要说明的是,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含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应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费,中班、夜班、高温、低温、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等也不作为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即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劳动者个人和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最低工资制度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党和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在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时,主要考虑城镇低收入家庭基本生活费用支出、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企业人工成本等因素,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总工会、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市工商业联合会共同研究提出方案。在方案拟订过程中,充分听取了企业和劳动者等方方面面的意见,既关注提高低收入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也考虑企业的经营状况和承受能力,兼顾了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利益。
调整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
经综合考虑本市经济发展、居民消费价格、工资水平等情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市工商业联合会共同研究制定了2016年本市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平均线为9%,下线为4%,上线为14%。
企业应当建立与劳动生产率提高相适应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企业平均工资增长水平,以及不同岗位人员的工资调整幅度。
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可参照平均线确定工资增长幅度。其中,上年平均工资水平低于全市职工平均工资60%的企业,可参照上线增长工资;上年平均工资水平为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二倍以上的,应按平均线以下水平增长工资。生产经营困难、经济效益较差的企业,工资增长幅度可以低于下线。
应当努力提高工资水平偏低的生产服务一线岗位人员工资水平,一线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应当不低于本企业职工工资的平均增长幅度,企业高管的工资增长幅度应低于本企业职工工资的平均增长幅度。
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
为切实提高失业人员的生活保障水平,4月1日起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
本市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失业人员的累计缴费年限和年龄确定,目前分为三档。调整后,第1-12个月失业保险金三档标准每档增160元,分别提高到1415元/月、1470元/月、1520元/月;第13-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第1-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并按照高于本市城镇“低保”标准10元左右确定托底标准。
调整有关就业补助标准
从4月1日起,本市青年职业见习、协保人员、大龄失业人员就业的补贴标准随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作相应调整,青年职业见习学员生活费补贴从1616元/月提高到1752元/月,协保人员就业补贴、大龄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就业岗位补贴都从1010元/月提高到1095元/月。
同时,本市从4月1日起,对实行全日制工作的万人就业项目公共服务类队伍(包括河道保洁、林业养护、社区助老、社区助残)从业人员的收入标准,在现有2140元/月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70元,调整为2310元/月。千、百人就业项目和社区“四保”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收入标准随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作相应调整。
调整工伤保险三项待遇标准
为保障工伤人员和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本市从4月1日开始,对2015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致残或因工死亡人员的工伤保险三项待遇标准进行调整。两项标准涉及工伤人员本人,一项标准涉及因工死亡人员的供养亲属。
一是工伤致残一级至四级人员享受的伤残津贴,在目前享受待遇标准的基础上进行调整:致残一级的,增加440元/月;致残二级的,增加420元/月;致残三级的,增加390元/月;致残四级的,增加370元/月。
二是生活不能自理工伤人员的生活护理费,在目前享受待遇标准的基础上也进行了调整: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增加240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增加200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增加140元/月。
三是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也同时进行调整,在目前享受待遇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提高医保封顶线
今年4月1日本市医保进入2016医保年度(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从4月1日起,将2016医保年度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从39万元提高到42万元,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仍由地方附加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小城镇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同步调整。
同时,2016医保年度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急诊自负段标准、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均不作调整,仍然按照2015医保年度标准执行。
此外,为贯彻执行《社会保险法》,切实保障外来从业人员的权益,从4月1日起外来从业人员全面参加本市五项职工基本社会保险。
相关政策文件正式颁布后,将在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www.12333sh.gov.cn公布。
各地最低工资标准的频繁上调,作为一种“纸上的慷慨”,历年来都是一道常态化的风景。今年,即便整体经济形势面临巨大下行压力,仍有很多地方选择了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比如深圳从每月1808元上升到了2030元。
近日,多地宣布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全国至少已有23个地区上调了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今年上调地区数量已超过去年全年。
黑龙江、辽宁、吉林的最低工资标准均已两年多未调整。
近日,多地宣布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全国至少已有23个地区上调了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今年上调地区数量已超过去年全年。
人社部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共有19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而2015年仅过去一半时间,已有14个地区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
人社部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共有19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而2015年仅过去一半时间,已有14个地区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至少已有14个地区上调2015最低工资标准。
据英国《金融时报》1月1日报道,美国13个州计划于1月1日调高最低工资。此举将拉开一场政治争斗的序幕,促使政治家争论是否应更广泛地调高数百万低收入劳工的最低工资。此次调高最低工资的主要是美国东北部各州,如纽约州、新泽西州、康涅狄格州和罗德岛州等。
根据国务院批转的《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2015年绝大多数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将达到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40%以上。对于政府来说,最低工资标准是确定一个正常工作时间内劳动报酬的底线,规定了劳动者和企业工资博弈的起点,起点之上二者可以自由协商。
根据国务院批转的《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2015年绝大多数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将达到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40%以上。对于政府来说,最低工资标准是确定一个正常工作时间内劳动报酬的底线,规定了劳动者和企业工资博弈的起点,起点之上二者可以自由协商。
近日,广东、深圳分别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中新网财经频道统计发现,进入2013年以来,北京、浙江、河南、陕西、贵州、广东、深圳这7个省市先后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深圳月最低工资标准达到了1600元,依然领跑全国,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仍为北京,达到了15.2元。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二五规划的建议中首次提到即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他介绍,对私营单位就业人员而言,其年平均工资更低,仅为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57.8%。
天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950元,广东为1895元,北京为1890元,这三地分列最低工资排行的第三、四、五位。
记者梳理发现,截至9月13日,全国已有江苏、上海、天津、山东、辽宁、重庆、海南、河北、北京等9个省份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在11%左右。要明确的是,根据《最低工资规定》,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从收入数额分析,2014年上海、北京、浙江、深圳等省市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都超过了4万元大关,其中,上海最高,达47710元,北京43910元位居第二,深圳40948元,浙江4039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