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无法忍受儿子多次对其施暴,78岁的杨老太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相关规定,向法院提出人身安全保护申请。日前海淀法院受理该案。
杨老太称,自2015年以来,儿子高某多次到其住所挑起事端,对其言语威胁甚至殴打。今年3月26日上午9时许,高某再次闯入杨老太住所将其推倒,双手掐其颈部,并抢走她的身份证,杨老太随后报警。因疼痛难忍,杨老太被送至积水潭医院,经诊断为。杨老太认为,她正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对其生命造成威胁,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相关规定,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反家庭暴力法》中增设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对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具有重要意义,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以裁定形式作出,并由人民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具体包括: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保护申请
据悉,自2016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颁布实施以来,全省法院共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54份,其中汉滨区法院发出18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修武县一名农村妇女卢某某,丈夫脾气暴躁且长期酗酒,经常对她恶语辱骂、拳打脚踢,只要卢某某稍有反抗,就会换来丈夫更加猛烈的殴打。下面来看记者从市妇联得到的数据:今年年初以来,全市各级妇联组织共接待妇女群众来电来访案件952起,其中101起为家庭暴力案件。
修武县一名农村妇女卢某某,丈夫脾气暴躁且长期酗酒,经常对她恶语辱骂、拳打脚踢,只要卢某某稍有反抗,就会换来丈夫更加猛烈的殴打。下面来看记者从市妇联得到的数据:今年年初以来,全市各级妇联组织共接待妇女群众来电来访案件952起,其中101起为家庭暴力案件。
据荣女士称,肖某一直在深圳工作,荣女士怀孕后,肖某便辞工来到广州照顾她。《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72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24小时内作出。
该“保护令”有效期6个月,主要内容是禁止被申请人秦某某跟踪、骚扰、威胁、殴打妻子张女士。
3月起,中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施行,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虽然该法律对所有家庭成员不论男女都一视同仁,但在现实中,男性遭家暴的现象更易被忽视。
“有了保护令和告诫书,我感觉安全了许多。针对同一起家暴案件,法院、公安先后发出保护令和告诫令,被全国妇联和全国反家暴专家誉为“反家暴全国第一案”。
家暴庇护中心冷遇,8年来,入住者只有两人。
全国妇联官员6日在北京介绍,截至2013年底,中国女公务员数量达168万人,约占公务员总数的24.1%,中国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程度不断提高。牟虹表示,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妇女事业取得令人瞩目的发展,中国妇女生存和发展条件不断改善,女性的政治地位、经济地位、社会地位不断提高。
妇女因长期遭受家庭暴力,曾致胎儿流产,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对于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院应当给予训诫,按情节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15日以下行政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3月6日,在“三八”妇女节来临之际,河南省社旗县法院的法官们走向街头、走进社区、设立咨询台,面向妇女和家庭开展《反家庭暴力法》宣传暨“三八”妇女维权活动,营造向家庭暴力坚决说“不”的社会氛围。
为男性施暴提供观念上支持的,是我国延续了上千年的传统性别关系,以及男强女弱和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结构。
3月1日,我国第一部《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意味着家庭暴力属于“家务事”的时代正式终结。3月10日上午,在重庆市一场《反家庭暴力法》的业务知识培训上,重庆市经管学院心理学教授郭子贤介绍,人们很少意识到的恐吓,也是家庭暴力的一种。
时间一长,妻子的精神受到了极大的伤害,以至于她一听到“篮球”二字就会浑身发抖,要是听到打篮球的声音,就会抱头躲开。
3月1日,我国第一部《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意味着家庭暴力属于“家务事”的时代正式终结。反家暴法还适用于具有共同生活关系的成员,也就是说,情侣同居出现殴打、谩骂等行为,也是家庭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