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医院负责人出庭。京华时报记者赵思衡摄
53岁的潘某在2013年12月28日因肝衰去世。两年多以来,潘某的女儿潘女士和外甥刘某,都想让医院将死亡证明开给自己,导致潘某的遗体至今停放在太平间。在讨要死亡证明遭拒后,潘女士将首都医科大学地坛医院诉至法院。昨日上午,朝阳法院开庭审理该案。
昨天上午9点,潘女士委托的两名律师出庭,被告方由地坛医院医患关系协调办公室一名科员及一名律师出庭应诉。该案追加刘某为第三人,但刘某本人未到庭。
据了解,潘某在女儿两岁时便离异,此后没有其他子女。刘某是潘某的外甥。2013年11月14日,潘某因肝功能衰竭进入地坛医院治疗。因治疗无效,潘某于2013年12月28日死亡。
潘某临终前,地坛医院从刘某口中获知潘某还有一个女儿,便电话通知潘女士赶到,并与父亲见了最后一面。
潘女士诉称,父亲死亡距今已有两年多的时间,遗体仍停放在医院太平间。因为遗体火化需要医院开具《死亡医学证明书》,但医院一直拒绝向其开具。故诉请法院判令地坛医院向其开具《死亡医学证明书》,并承担自2013年12月28日至开具死亡证明止的遗体冷冻费3.6万余元。
对此,地坛医院辩称,按规定死亡证明只能开具一份,之所以不能将死亡证明开给潘女士,是因为刘某也在向医院索要死亡证明。潘某发病住院,是刘某办的手续,还为潘某交了16万元住院押金和13万元医疗费。刘某说自己是潘某最亲的人,潘某是做工程的,外面还欠他工程款,只有持死亡证明,欠款人才会还钱。刘某还说医院如果将死亡证明开给潘女士,就要退回自己所交的医疗费。医院问潘女士是否能补交医疗费,潘女士拒绝交付,故医院只能等刘某和潘女士的家庭矛盾解决,才能开具死亡证明。
针对地坛医院所称是刘某为潘某交医疗费的说法,潘女士反驳称,刘某所交的医疗费,其实是潘某银行卡上的钱。另外,刘某还将潘某银行卡上的另外10余万元转走。
庭上,原被告双方均互相举证质证,并就死者的死亡证明开具问题进行了激烈争辩。
庭审结束时,原告表示接受调解,被告则称要和刘某商量后确定。该案暂时休庭,法官表示将进行庭下调解。
退休前,程女士夫妇二人都是国企高管,家有一儿一女。” 问了儿媳妇她才知道,原来小刚背着两个老人竟然找人伪造了两人的死亡证明。程女士说,目前,贷款公司天天来家中骚扰,他们一家人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办,只能报警求助。
据秦先生介绍,他岳父文先生是湖南人,患有多年的心脏病,每年冬天他和妻子都会将其接到海南过冬。秦先生无奈赶到琼山疾控中心,工作人员称,死亡证明应由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具,并帮忙联系了桂林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工作人员。
关于奇葩证明,今年媒体上已经报道过多次,但是这些奇葩证明现在依然存在。
这次的民声连线中,69岁的市民卢先生就来电讲了他遇到的奇葩证明。原来他要继承父亲的房产时需要用到爷爷的死亡证明,但是他爷爷已经去世100多年了,上哪儿开死亡证明?
原来,要继承房产,公证处要求李先生的妻子拿出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的死亡证明,可这4位老人已去世几十年了,死亡证明根本没有。其实“单身证明”又叫做“未婚证明”,法律上的全名叫做“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证明当事人截止到某个时间是否在民政部门有过婚姻登记的书面证明,一般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具。
原来,要继承房产,公证处要求李先生的妻子拿出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的死亡证明,可这4位老人已去世几十年了,死亡证明根本没有。其实“单身证明”又叫做“未婚证明”,法律上的全名叫做“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证明当事人截止到某个时间是否在民政部门有过婚姻登记的书面证明,一般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具。
我们的生活中,有许多事情要办理需要到各种部门去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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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给去世23年的婆婆开死亡证明,年近七旬的沈阳市民何荔枝从2014年10月开始,跑了7个月7个单位也没办妥。何荔枝来到沈阳市皇姑区公证处,得知办理房子过户需要提供老伴的死亡证明、老伴父母的死亡证明、单位职工登记表、结婚证原件、子女放弃继承房产等相关材料。
为给去世23年的婆婆开死亡证明,年近七旬的沈阳市民何荔枝从2014年10月开始,跑了7个月7个单位也没办妥。何荔枝来到沈阳市皇姑区公证处,得知办理房子过户需要提供老伴的死亡证明、老伴父母的死亡证明、单位职工登记表、结婚证原件、子女放弃继承房产等相关材料。
经媒体曝光后,相关部门“特事特办”,近日终于拿到了死亡证明。
派出所民警:身份证号给抄窜了。
卢青芳共有三儿两女,都在大青咀镇居住,从2010年至今,没有一个子女为母亲申报死亡证明。派出所户籍民警说,村委会会计抄写名单时,应该是把卢清元和卢青芳两人的身份证号给抄窜了。
家住郑州郑密路珠江小区75岁的老人马效良,他的老伴去世后,家有两套房,其养子马州瞒着健在的父亲给父亲开了“死亡证明”并办了公证书,把两套房全卖了,11月8日老人从房管局获悉后当场晕倒。
她明明还是个大活人,却被下了《埋葬费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