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消费者协会组织作用 不断提高我国消费维权工作水平
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 马正其
消费者协会是我国法定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多年来,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各地消协组织积极履行职责,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促进社会和谐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关于促进消费的一系列部署,需要更加重视发挥消费者协会的作用,围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这个中心,把握好消费者协会的新定位、新职责,不断提高消费维权工作的公信力、影响力和凝聚力,不断提高我国消费维权工作水平。
一、做好消费维权工作对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消费维权是一个国家经济文明的重要体现,是市场经济成熟发达的重要标志。消费维权影响消费总量、消费质量和消费效益,影响消费对经济增长基础作用的发挥。“十三五”时期,我国消费需求持续增长、消费结构加快升级、消费拉动明显增强,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意义更加重大。
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有利于实现可持续发展。中央提出,要适度扩大需求,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当前的改革不仅需要从供给角度入手,更要以消费需求为主要驱动力,使供给侧结构与消费结构相匹配,实现可持续发展。从消费需求看,过去我国消费具有明显的模仿型排浪式特征,现在模仿型排浪式消费阶段基本结束,个性化、多样化消费渐成主流。当前,一些行业、企业所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同质化严重,在质量、种类、价格等方面存在结构性矛盾。着眼于买方市场,着力于细分化的消费需求,着手于提高商品和服务质量,深入推进供给侧改革和消费结构优化,使二者在良性互动中不断发展,真正实现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
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有利于实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涉及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方方面面,都不同程度涉及市场机制和消费环境,最终与消费维权工作密切相关。消费环境的优化、消费方式的转变,有利于推动企业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释放新需求,创造新供给,推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加快实现发展动力转换。统筹国内国外两个消费环境,加强国内外消费者权益保护与合作,有利于开放发展。加强消费纠纷调解,打击各种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有利于共享发展。
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有利于释放消费潜力。安全放心是消费者积极消费的前提,消费者权益及时有效保护是解除消费者消费顾虑的关键。当前,我国消费环境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还存在差距,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时有发生,一些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还具有社会效应,使一些潜在消费者等待观望,导致消费需求未能充分释放。特别是近年来出现的境外购物现象值得我们反思。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有利于增强消费者信心,使消费者能消费、愿消费、敢消费,提高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消费是市场的先导,市场是生产的导向。“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引导消费朝着智能、绿色、健康、安全方向转变,消费的转变要求市场供给相应地转变,要求生产企业以市场和需要为导向,广大消费者在市场中选择消费,实现市场的优胜劣汰,迫使企业转变生产方式,集合成为国家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每年全国都有上百万件的消费纠纷,一些消费纠纷如果不能妥善处理,就会酿成群体性上访、社会治安事件等社会问题,影响社会和谐。解决好消费纠纷,化解大量矛盾,把问题解决在未然状态,对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保障“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二、消费者协会组织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社会力量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包括立法保护、司法保护、行政保护、消费者组织保护,其中消费者协会保护是社会共治的重要体现,这也是世界各国共性的做法。随着我国改革的深入和社会的发展,需要更加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通过社会共治、社会自治来加强消费维权共治。
消协组织是消费者利益的代言人。经营者在专业知识、时间精力、资金背景等各方面处于优势地位,可以通过参与行业组织、参加意见征询等多种方式表达自己的诉求。与经营者相比,消费者力量分散,意见表达渠道相对较少。消协组织作为消费者利益的保护者,能够从消费者的立场,反映消费者的意见,依靠消费者的力量,维护消费者的权益,是党和政府联系消费者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是消费者利益的忠实代言人,发挥着有别于其他方面的重要作用。
为增强广大学生安全、健康消费的意识,提高消费维权能力,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郑州中学第四附属小学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
68%的移动端占比、星光璀璨的双十一晚会,今年的双十一“无线化”、“娱乐化”凸显,然而无论是红包、预售,还是秒杀、敲钟,花样翻新的营销盛况下,乱象也不少——“刷单”、“互黑”伴随当天销售数据齐出,而24小时之后,更多问题接踵而至。
8月6日,河南省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对外发布了《2015年上半年河南省12315消费维权形势分析报告》,2015年上半年河南工商系统各级12315工作机构共受理消费投诉3.19万件。其中,网络及电信服务成投诉热点,中介服务问题投诉增长较快,互联网消费相关投诉爆发式增长,团购成为投诉重点。
导读:草长莺飞,正是出游好时节;游人如织,旅游陷阱也频频出现。记者:目前中港联合国际旅行社东花市门市部已经人去楼空,几位事主在店内遗留的物品中找到了他们保证金凭据。
3月12日,“携手共治畅享消费”201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前夕,河南省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对外发布了2014年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新乡12315成功调解家政纠纷化解矛盾;固始工商成功调解液晶电视机消费纠纷……
消费者预订家具几个月后,提出退货时,商家却称要扣除仓储费、保管费等。工商介入调查发现,商家其实已卖掉该款家具,不存在仓储费,因而必须全额退款,否则将从商家交付的保证金中扣除差额。
近日,重庆市工商局率先在大型网络交易平台和网上商城中建立网络消费维权服务站,帮助网购达人维权。重庆市工商部门负责人介绍,目前该局已在23个重点网络交易平台(网站)建立了网络消费维权服务站,包括猪八戒网、奇易网、每日鲜、大渝商城等本地知名平台(网站)。(原标题:重庆建网络消费维权服务站解决网购投诉难)
近日,巨野县消费者协会接到市民王先生投诉,反映其装修铺设地板后因瓷砖质量问题造成地面凹凸不平,影响使用,但在双方交涉赔偿问题上就责任划分赔偿比例上分歧较大,最终经消协协调,妥善解决。。
昨日,商丘市首批消费维权志愿者代表亮相消费者权益日活动。首批消费维权志愿者共有210人,分布在商丘市各区县。“我是个体商户,作为维权志愿者,我会更加提高诚心经营意识,并利用我所知道的知识为更多消费者服务。”
记者从省工商部门了解到,2月25日至4月15日,全省工商系统将开展中原红盾消费维权行动。各界人士、群众可以自由参加,现场接受市民的现场投诉和解答有关消费知识问题;这次行动还将在省内各地严查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届时,将公布举报电话,扩大案件线索来源。
3月15日,省消费者协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在今年的工作中,将以食品安全为重点,着力加强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工作力度。
“康师傅”变“康帅博”、“雪碧”变“雷露”……城市中很少能见到的这类“山寨商品”,大多被销往农村地区。农村消费者的权益不能被忽视,农村不应成为消费维权的死角,而更应成为相关部门监管和公众关注的重要地带。说到底,保护好农村消费者权益,也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
今日下午3:00-3:40,大河报将联合腾讯网、大豫网、大河3G网走进省工商局,对相关部门进行“微访谈”,对微博网友提出的各种维权问题现场回答。
提要: 在一个法治社会里,居然超过六成的消费者在权益被侵害时选择“默默忍受”,这样的结果让人感到悲哀。从调查的结果来看,显然正是过高的维权成本挡住了消费者的维权之路。消费维权何时才能走出“追回一只鸡,得杀掉一头牛”的困境?
近日,漯河市消费者协会通过对2016年消费投诉的综合分析,就2016年开展消费调查所反映的网购商品、汽车销售、网约车等十类消费维权热点问题进行了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