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都市报3月11日讯 新修订的《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出台后,不少刚晋升为妈妈、正在休产假的女职工可高兴了,因为正在休婚假、产假、照顾假的,都可以按照新规延长假期。然而,在福建省第二人民医院工作的方女士提出延长产假时,却遭拒,理由是“未接到上级部门正式下文通知”。
昨日,省卫计委相关人士表示,任何企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不得以本单位相关规定尚未修改、尚未知晓、尚未通知等理由不遵守新规,侵害职工合法权益。
产妇投诉:本可再休60天,却遭单位拒绝
方女士是省二人民医院的员工,因为满足单独二孩条件,于去年12月生下第二个孩子,并开始休产假,原本的产假是98天,需于3月中旬回岗上班。
不过近日,方女士了解到,我省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相关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也作出调整。经过修改后的《条例》规定,今后生二孩的夫妻,女方产假延长为158天至180天。
方女士还获悉,正在休产假的,也可享受新政。“也就是说,我至少还能再休养60天。”
然而,当方女士致电省二人民医院人事科咨询时,工作人员却告诉她,目前没有接到上级部门发文通知,方女士仍要按照原定期限,按时于3月中旬回来上班。
“省卫计委明明已经定调,正在休产假的可顺延,为什么医院不执行?”方女士不解。
省卫计委:正在休产假的,应按新规延长
昨日,记者联系到省二人民医院人事科,相关工作人员回复说,最近确实有很多员工在询问产假执行的事,他们也问了其他各家医院,都没有按新政执行的。“如果大家都按新政策做了,我们也会一并执行。所以还是等上级主管部门的下文明确了再说。”而该医院一负责宣传的工作人员则补充称,自己特地问了省卫计委人事处,对方说相关文件正在汇稿,稍后会签发。
随后,记者也联系了省卫计委办公室和政法处相关人士,对方均称,此前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并于2月19日正式公布并实施。次日,《福建日报》全文刊登了《决定》,并公布新修订的《条例》。同时,省卫计委官网也登载了《条例》全文和解读,不会再专门就此发文。
记者看到,省卫计委官网上的解读也表示,《条例》在全省全面实施后,任何企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不得以本单位相关规定尚未修改、尚未知晓、尚未通知等理由不遵守新修订的《条例》,侵害职工的合法权益。对于《决定》颁布实施前,婚假、产假、照顾假等有关假期已经休完的,不再给予延长。对于尚未或正在休婚假、产假、照顾假的,应当按照《决定》的新规定执行。
产假延长,有利于保护妇女生育权益,保持女职工的劳动生产力,同时保证母乳喂养及照护婴幼儿的时间,有利于母婴健康。人社部信息显示,十八大以来,我国生育保险覆盖面越来越大,享受待遇人员增加,费率降低,待遇提高。
近期,西藏调整现行干部职工生育待遇,女方每胎享受一年产假(含法定产假)。目前,各省份的生育奖励假为30天至3个月不等,各地女职工可享受的产假为128天至190天不等。
按照此前这一规定,广东省女职工产假最少为128天,包括98天固定假和30天奖励假,剖腹产等难产的情况可增加30天,即158天。广东计生条例修订后,女职工产假最多可休208天,相比部分省份的128天,多出了80天。
近日,伴随吉林、海南、云南等多个省份相继修改本地计生条例,全国修订计生条例省份数量已经达到20余个。
今天上午,《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提请湖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待修正案草案最终通过省人大常委会的审议后,“全面两孩”政策将正式在湖南省全面落地。
与“老人老办法”对应的是“新人新办法”,全面二孩政策正式实施后,此前享受独生子女奖励政策的独生子女父母,生育了二孩,那么就从“老人”变成了“新人”,不再享受奖励政策。
新修订的《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出台后,不少刚晋升为妈妈、正在休产假的女职工可高兴了,因为正在休婚假、产假、照顾假的,都可以按照新规延长假期。对于尚未或正在休婚假、产假、照顾假的,应当按照《决定》的新规定执行。
北京方面,现行的计生条例中并没有单独明确配偶陪产假,但是此次修正案草案送审稿中也强调,除增加产假30天外,配偶也将享受陪产假15天。
由于女性在生育上花费的时间更长,有可能加剧女性的就业困难。
由于女性在生育上花费的时间更长,有可能加剧女性的就业困难。
最近有不少准妈妈和刚当上妈妈的年轻女性打电话给本报热线,或咨询产假可以歇多少天,或询问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她们纷纷称在产假期间合法权益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侵害。记者采访相关部门了解到,晚育女职工可以享受产假180天(剖宫产195天)。
近日,北京市人大代表王幼君建议“将女性产假延长至3年,由财政或社保提供津贴”,引发网友热议。这当然是一家之言,但是对于社会塑造了一个怎样的女性形象,比如需要长期产假的母亲这一角色,男性和女性皆有责任。
近日,人大代表王幼君建议“将女性产假延长至3年”,引发网友热议。
晚上频繁起夜,白天按时上班,宝贝只能扔给老人或保姆照看……这是大部分职业女性产后面临的现状。至于是否将女性产假延长至3年且由社保提供3年的生育津贴或由财政出资保障,这是值得商榷的,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近日,北京市人大代表王幼君建议“将女性产假延长至3年,由财政或社保提供津贴”引发网友热议。昨天,受访的多名女性反映,目前四五个月的产假长度,从育儿的角度来说,是比较“吃紧”的,可延长至半年到一年。